一輛瑪莎拉蒂停在別人的車位上,這車位主把車砸了並去當廢鐵賣了,來問說沒見,你咋看?

YYY406303


你佔我地方,我的地方我就有權處理,我不需要你道歉,更不需要你那兩吊錢,你當誤我的時間更是浪費我的生命,


開貨的迎春天


我也被佔過,而且,一佔就是一個星期,給我氣的,手機號不留,打114車主換號了,最後我在小區裡,從早上4點半一直叫到11點半左右,還是沒人理,一輛路虎,砸吧,犯法,咱不幹,正好,掏廁所的大叔拉車路過,我他媽的花100塊買了10桶,全都送給了路虎車,結果下午它們就報警了,110來了問了,有人說是我做的,找到了我,我豪不掩飾,直接說,就是我做的,沒錯,我承認,車位是我的,我的車位連根草都不長,可能是地沒有營養,我給地上點肥料,怎麼了?我的車位你管的著嗎?他們說,你為什麼撒在了別人的車上,我就說了,它車停哪了?你問問它們,對方說停車位裡了,警察問是你們的車位嗎?它們說不是啊,咋了?不是自己車位就不能停車了?警察問停了多久了?它們說幾天了吧,我直接告訴它,一個星期了,它們還犟呢,一個星期咋了,車位又不是你家的,警察也急了,人家花錢買的車位,給你買的啊?你隨便停?還有理了?把車位停車費交了,按市場價收,趕緊把車挪走,別再鬧了啊,再鬧拘留你,這才算完事了,我感覺比較完美。嘻嘻🤭


夢已隨風去遠行💨


我也是車主,我瞭解車位被佔的心情,但是目前很少有這樣不理智的行為,人家可能有事臨時停一下,現在停車都有留聯繫電話的,你可以打電話讓人家挪一挪。如果像上述這樣是需要一定賠償的。

有時我去異地玩或者出差找不到停車位臨時停在別人車位上,都會留下自己的聯繫方式。然後等人家打電話過來,我都是會過去挪開,到那邊發現,如果是男的我會遞上一根菸並跟人家說抱歉,女的就跟人家低聲的道歉,一般人家都不為難你。我曾在網上看到過,有些車主停在別人位置上,人家過來再三打電話給車主,車主就是不過來挪,後來叫來了交警,人家交警也是再三打電話叫挪動,對面就是硬口氣說有本事你把我車撞爛,後來車位主也是硬脾氣懟壞人家的車。這事當時交警有執法儀錄下來。後面判定是人家車位主無責任,這事後面還鬧了官司。之後不了了知。

砸掉佔車位的肯定很洩氣但是如果沒有任何證人,沒有任何證明情況下砸人家車還拿去賣你可能需要賠償,甚至還需要打官司勞命傷財,不建議。


王先生88555


其實看到題目我心裡第一反應是大快人心。

我家是臨街自建房,一樓是車庫,門前比較寬敞,雖然門上牆上都有醒目標識提醒內有車庫門前勿停,還是經常有車停在我家門口,有時候遇到急事要開車出門被堵在門口真的能把人氣死,關鍵是很多車主亂停不留聯繫方式的,有的人甚至多次提醒還是繼續停我家門口,有一次那個人又停我家門口半天找不到人,我家老爺子要出門被氣急了拿顏料在車上寫字叫他不要再亂停,結果人家後來回來發現還到我家大吵大鬧。對於這種人我想說,車被砸了都是活該。

車位主砸瑪莎拉蒂前肯定也是多次溝通過的,估計車主態度不好甚至是流氓無賴的態度激怒了車位主才怒而砸車。能理解車位主的心情,不過這種做法風險太大了,這樣故意損壞財物的行為是犯法的,砸了車還得照價賠償對方,嚴重甚至會面臨刑事責任,因為一時氣憤,要賠償鉅額財富不說,如果坐牢一輩子都毀了。

遇到亂停放的,先聯繫車主或者打挪車電話,有糾紛讓物業交涉或者報警處理,如果實在氣不過,可以在車上貼東西或者噴漆弄汙漬之類洩憤,但是維權一定要適度,不是說要保護對方,而是保護自己,要是因為一時意氣用事,惹上官司甚至要吃牢飯,得不償失啊。


上林院


鴻漸自己也是有車一族,奈何口袋資金不足,實在買不起車位,只能在小區停車場租了個車位,雖然不曾被人佔用過,但是看過太多車主停車隨意,肆意佔用別人的停車位。所以,對於別人的車輛佔用自己的車位這種事,表示對於車位主人的理解和同情。

由於中國汽車保有量越來越大,中國人口也越來越多的往城市集中,城市越來越大,人口越來越多,車輛也越來越多,停車位自然是愈加緊張。新聞報道中,我們便能經常看到,停車位被佔用而引發的糾紛不在少數。

從情理上來說,如果自己的車位空著,別人有急事臨時使用一下,這個大家都可以理解。起碼留下個聯繫方式,讓車位主人能夠聯繫的上,人家需要使用的車位,能夠及時把自己的車輛挪開,跟人家好言幾句道個歉,至少讓對方都可以接受。

但事實上呢?很多佔用別人車位的人,不留下聯繫方式,讓對方看著車位被佔用,自己的車輛卻無處可停,本就是一肚子火氣。可能費勁千方百計找到了車主的聯繫方式,車主還一副無所畏懼雷打不動的態度,交流起來火氣比誰都大。

雙方都攢了一肚子火,車位主人可能認為你憑什麼佔了我的車位,態度還敢這麼惡劣。車主可能認為我就是停一會就走,你著什麼急,難不成你敢動我的車?

或許就是在這種交流無果的情況下,引發了題主所說的事情。

鴻漸認為,開車出門在外,遇到停車難的問題是在所難免的,如果需要臨時借用別人的停車位,請一定要在車上留下自己的聯繫方式,以便車位主人回來可以及時聯繫上,需要挪車時,那就及時配合,好好說話。畢竟佔用別人的車位,本就是自己的不對,好好溝通很難嗎?其實很多事情只要溝通好了,大家都是可以理解的。

對於車位主人來說,就算別人佔用了自己的車位,是他人有錯在先,但也不能採取這種極端方式啊?要知道,現在這個社會,你做下的任何事情都是有跡可循的,還真以為把人家車子當廢品賣了,報警後會查不出來?太天真了吧?

誰家的車子丟了會善罷甘休啊?更何況是瑪莎拉蒂這樣的豪車了。雖然自己一下子是痛快了,但是後續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肯定是跑不了的。為洩一時之憤,種下的苦果最終還是得由自己買單,這又是何苦呢?

總結

既然不能避免隨時出現的停車位被佔用的情況,完全可以事先防範於未然,比如設置連接APP的自動地鎖,放置禁止車輛停放的指示標牌等等。如果車位已經被佔用,車主也未留下聯繫方式,可以選擇報警處理,切勿採用極端方式進行報復,以免最終得不償失啊!


鴻漸談車


這肯定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了,車位主坐牢穩得很。

別人侵犯你的權益,你可以維權,但是維權不能過當!本案中,車位主可以電話車主要求其挪車,即便沒有留下電話,也可以打122挪車,直接砸掉,這是作啊!

刑事責任跑不了,民事賠償也沒得跑!坐牢賠錢都得沾上,得不償失!故意毀壞財物罪最多可以判處7年有期徒刑,財物要照價賠償。


劉律論法


其實這種現象反應了法律的極度不合理。

為什麼?因為亂停車這種行為,社會其實是不懲罰的。被耽誤的時間,也是沒有賠償一說的。

舉個例子,我遇到各種亂停的情況導致等候累計也有10個小時了吧?

超過一小時的也有三四次了。

真有急事的話,恐怕損失就大了。

就算是按時薪算,也有過萬了(投行,待遇還可以)。有辦法索賠嗎?沒有。

可是你要砸亂停者一塊玻璃呢?馬上算錢要你賠。

所以法律其實是在鼓勵各種缺德的行為。

網上之前不是有個段子嗎,如果QJ犯停止抽插,你就不能打他,否則是防衛過當甚至鬥毆。


Wallstbear


雖說瑪莎拉蒂車主強行霸佔他人車位固然可恨,但車位主人也要通過合法方式進行維權。像這樣不由分說直接把車砸了當廢鐵賣了,已經涉嫌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嚴重的話是要坐牢的。真要是負刑事責任了,那就得不償失了。

據報道,考慮到如今機動車日益普及,停車位供不應求,某人為了能一勞永逸,就咬緊牙關買了一個停車位。本以為從今以後回家停車能高枕無憂,再也不用擔心沒有車位可停。但是,事實證明他還是太天真了。一輛瑪莎拉蒂根本無視他的物權,經常是未經許可就擅自使用他的車位,讓他反而不能正常使用自己的停車位。


於是,車位主人頓時覺得怒不可遏,想方設法聯繫車主溝通協調。可是,瑪莎拉蒂車主確實是可惡至極,他要麼是拒接電話,要麼是接了電話也含糊其辭,根本不願溝通協調。這還真是傳說中的,停別人的車位,讓別人無車位可停。

長時間的溝通協調沒有效果後,車位主怒火中燒,一時衝動就一拳砸向瑪莎拉蒂,把瑪莎拉蒂的車窗給砸得粉碎。當是時,車位主頓時感到揚眉吐氣,回去就美美噠地睡了一個好覺。但是,很快他就付出了代價,該瑪莎拉蒂是價值幾百萬的豪車,這車窗被砸得粉碎,修理費就要18萬元。最終,瑪莎拉蒂車主報警以後,車位主無可奈何只得賠償18萬元。
我一直提倡,當自己是在理一方時,一定要守住自己的“在理地位”,千萬不能讓地位逆轉授人以柄,使得自己反而成為失理一方。本來車位主人是受害者,當他一拳下去時就反而成了加害者,甚至涉嫌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有被追究刑事責任的風險。如果他通過合法方式進行維權,或者採取經濟損失較小的方式,比如把輪胎氣給放了、按個地鎖把車鎖了、把輪胎卸了等方式,那不也洩了一口怨氣嗎?


冰焰


這是典型的無理維權。很多人都有這種心理:我的權益被侵犯了,我就可以採用一切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似乎感覺非常合理。比如等紅燈的車輛,綠燈一亮立刻加油起步,絲毫不管還有行人沒過完馬路;餐廳裡有小孩跑來跑去的吵鬧,就故意伸腳絆倒孩子將其摔傷;還有更極端的:樓上養狗亂叫,樓下鄰居殺人全家;自己的孩子在學校被欺負,就拿刀捅死欺負她的同學……所有這類行為,都是一種極端自私極端惡毒的扭曲心理——就是我的權益不能被侵犯,否則就要你的命。這種情況在網上往往還能得到一些支持,所有支持的人都有這樣的理由:好像自己冤的不行,全世界都對不起我。最常見的一句話就是:難道就這麼認倒黴?這就是受迫害妄想症。畢竟都是個例,是少數事件,只不過被媒體報道給放大了。有人將這些行為歸咎於社會不公,似乎不走極端就不能維權,這是匪氣和戾氣。不能否認社會存在一些不公現象,法律有時也不能完全絕對的解決問題,但是這不是你可以隨意破壞社會秩序侵犯他人權利甚至剝奪他人生命的理由。世界各國都有這樣的問題,需要加強法治和維護公平,但是人還是要相信法律,否則整個社會就徹底沒有了公平正義和法治。


慣性導航88761176


我不知道這個事兒是真的,還是假的?新聞報道沒有看到,提問之人自己發生的事情?還是在哪兒看到的新聞?

這個不用說,車位主把瑪莎拉蒂車砸了,還當做廢鐵賣掉了,肯定是要承擔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的,很多人不理解,覺得你佔據了我的位置,你還有理了?我砸你的車,當廢鐵賣掉,就是一種正當防衛和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行為,何況,這個車主可能是經常這樣幹,說了也不管用,只好採取簡單粗暴,卻管用的辦法。


我理解這種心情,針對這樣的無賴,有時候,採取極端的方法,才能把問題解決,這是最有效的捷徑,但不得不說,合理的,並不一定就合法,何況,你如果真的要提醒他,可以劃車、砸一個洞,都行,你直接把人家的車毀掉,這還沒完,還把它當做廢鐵賣掉,就不合適了,有點坐過頭了。

預計瑪莎拉蒂車主,沒有留電話,或者早出晚歸,又或者,車位主提醒多次,問題沒法解決,小區物業、社區不不管,走投無路的情況下,只好如此做了。


雖然同情車位主,但你把車徹底砸廢掉,還把它當做廢鐵賣掉,賣的錢變成自己的,不承認,不僅僅是故意毀壞他人財物行為,還涉嫌侵佔他人財產,如此,不僅僅要賠償,還要被拘留和判刑,衝動是魔鬼,何況,如今已經不是衝動的事情了,而是涉嫌盜竊他人財產了。

實際上,查了一下,類似情況也曾有媒體報道過:3月2日,廣州業主陳某的車位就一直被瑪莎拉蒂的車給佔了,幾次撥打電話都無效,因為凌晨時間,陳某就想著算了,將自己的車停到了一公里以外的空地,因為附近沒有車可停。 可是幾天下來,陳某發現這輛瑪莎拉蒂一直停在自己車位上面,而且早上這輛車開走了,晚上就停在了自己車位上,物業也管不了,一怒之下,就用自己的汽車鎖,砸了一下瑪莎拉蒂的引擎蓋,這一砸就凹進去了一塊。瑪莎拉蒂車主報警調查監控,找到陳某,最後賠償數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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