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坻區第24、25、26、27、28、29例確診病例活動軌跡通告

關於我區第24、25、26、27、28、29例新冠肺炎確診病例活動軌跡通告

2月8日上午,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確診我區第24、第25、第26、第27、第28、第29例新冠肺炎患者。

患者徐某某,男,47歲,寶平街道凱旋家園小區居住。1月22日,家中休息,中午到鈺華街道泰富裕園小區其岳父家用餐,後返回家中未外出;1月23日10時30分,到八門城鎮張頭窩村其哥哥家用餐,並接其母親回家,17時返回家中;1月24日11時,與其哥哥一家到寶平街道馨逸家園小區西門對面大廚小灶餐館用餐,後返回家中;1月25日,到其岳父家用餐,15時到其工作單位楊家口中學(其為校領導班子成員),17時返回家中;1月26日上午,家中休息,14時到單位值班,17時返回家中;1月27日8時—17時,單位值班,下班回家後未外出;1月28日8時,到單位值班,14時與同事到城區購買體溫槍,16時返回學校;1月29日,單位值班;1月30日中午,到其岳父家用餐,13時返回家中後未外出;1月31日—2月2日,自述均在家休息;2月3日9時,出現發熱症狀,自行服藥後家中休息;2月4日,繼續服藥,症狀未緩解;2月5日下午,出現咳嗽症狀;2月6日11時,再次出現發熱症狀,20時到區人民醫院就診並隔離治療。經院內專家會診,診斷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後經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檢測,並經市專家組確認為我市第82例確診病例。

患者陳某某,女,42歲,鈺華街道順馳小區居住,區百貨大樓服裝和鞋區銷售管理人員,為我區第1例確診病例患者張某某同事。1月20日—24日,自述每日7時30分—18時30分均在區百貨大樓上班,期間多次到服裝區與鞋區駐留,其他時間在家休息;1月25日—2月2日白天,自述均在家休息;2月2日23時,到區醫學觀察隔離所留觀;2月3日15時30分,出現發熱症狀,21時30分轉至區人民醫院就診並隔離治療。經院內專家會診,診斷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後經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檢測,並經市專家組確認為我市第83例確診病例。

患者楊某,男,36歲,鈺華街道凱瑞國際小區居住,系我區第4例確診病例患者白某某之夫。1月21日20時15分,陪妻子到順馳小區社區衛生服務站就診;1月22日8時30分—23日8時30分,在位於大口屯鎮工業園的天津力升達新型牆體建材有限公司上班;1月23日10時,到老家霍各莊鎮北八間房村用餐,15時返回家中;1月24日6時30分,陪妻子到海濱醫院就診,7時30分返回家中後未外出;1月25 日,家中休息,16時陪妻子到順馳小區社區衛生服務站就診,17時50分返回家中;1月26日,家中休息;1月27日14時,陪妻子到區人民醫院就診,22時返回家中;1月28日10時20分—1月30日11時,陪妻子在區人民醫院住院治療,12時50分陪妻子到天津市胸科醫院就診,23時到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其妻子轉至該醫院就診)陪護;1月31日2時,返回家中,9時到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陪護,18時返回家中;2月1日8時30分,到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陪護;2月2日0時,到海河醫院(其妻子轉至該醫院就診)陪護,10時返回家中,後一直在區醫學觀察隔離所留觀;2月4日20時,出現發熱、頭疼等症狀,23時轉至區人民醫院就診並隔離治療。經院內專家會診,診斷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後經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檢測,並經市專家組確認為我市第84例確診病例。

患者鄒某某,女,56歲,寶平街道蝶戀新園小區居住,系我區第17例確診病例患者鄭某某之姑妹。1月23日11時,到區百貨大樓購物,後到區百貨大樓對面賣襪子店鋪購物,然後到海濱街道石幢南雲路街其婆婆家用餐,13時返回家中後未外出;1月24日10時30分,到其婆婆家用餐,20時30分返回家中;1月25日11時,到其婆婆家用餐,13時返回家中後未外出;1月26日11時,到寶平街道寶境檀香小區其哥哥家用餐,22時返回家中;1月27日,家中休息;1月28日20時,出現發熱症狀,自行服藥後在家休息;1月29日15時30分,出現咳嗽症狀,19時到景苑街扶元堂藥店買藥,返回家中自行服藥後未外出;1月30日—2月4日白天,自述每日自行服藥後均在家休息;2月4日21時,到區人民醫院就診並隔離治療。經院內專家會診,診斷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後經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檢測,並經市專家組確認為我市第85例確診病例。

患者鄒某某,男,65歲,寶平街道河景馨園小區居住,系我區第17例確診病例患者鄭某某之夫、第28例確診病例患者鄒某某之兄。1月20日9時30分,與其父及其妻到寶平街道寶境檀香小區家中居住;1月21日—25日,自述均在家休息;1月26日7時30分,到政遠路菜市場買菜,中午、晚上均與其兒子和妹妹一家在家中用餐;1月27日—28日,家中休息;1月29日,家中休息,13時出現咳嗽症狀;1月30日,家中休息;1月31日6時,出現乾咳、發熱等症狀,自行服藥後家中休息;2月1日—4日,家中休息;2月5日4時,到區人民醫院就診並隔離治療。經院內專家會診,診斷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後經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檢測,並經市專家組確認為我市第86例確診病例。

患者陳某,女,43歲,口東鎮前齊各莊村居住,系我區第20例確診病例患者周某某之妻。1月20日15時—17時,先後到區百貨大樓、富達商城(區百貨大樓斜對面)、勸寶超市(南關大街店)購物,17時40分返回家中;1月21日,家中休息;1月22日14時,到口東鎮集貿市場購物,16時15分返回家中;1月23日—24日,家中休息;1月25日,在村內;1月26日—2月1日,自述均在家休息;2月2日12時,出現流鼻涕、打噴嚏等症狀,自行服藥後症狀有所緩解;2月3日—4日,自行服藥後家中休息,4日10時出現發熱症狀;2月5日10時,到區人民醫院就診並隔離治療。經院內專家會診,診斷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後經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檢測,並經市專家組確認為我市第87例確診病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有關規定,現緊急尋找患者的密切接觸者及其他接觸者,請相關人員採取如下防控措施:

1、與確診患者有過密切接觸者,看到此通告後,不要再接觸任何人,第一時間撥打區疾控中心或區防控指揮部電話登記備案,聽取專業人員安排。

2、1月19日至25日到過區百貨大樓的人員,要立即向所屬社區居委會或村委會報告,自行居家隔離14天,隔離日期自到百貨大樓的次日算起。

3、與確診患者在同一場所有過交集的人員,也要自行居家隔離14天,隔離日期自交集日的次日算起。

4、居家隔離期間如有發熱、乏力、乾咳等症狀,請立即撥打區疾控中心或區防控指揮部電話,聽從專業人員安排,等待專用車輛接診到區人民醫院發熱門診就診。嚴禁私自到其他醫療機構就診,嚴禁私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寶坻區疾控中心電話:29241864 29241062

寶坻區防控指揮部諮詢電話:59211085 59211086

寶坻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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