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12时起,
扬州市政府发布
关于实施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
要求非市民日常生活必需的场所,
全面停止营业。
自通告发布以来,大部分商家都积极配合,但仍有少数经营者心存侥幸,开门营业。近日,江都警方开展检查,当场查获两家私自营业的店铺,公安机关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两家店铺进行处罚。
2月6日下午1点左右,
民警在巡查中发现,
仙城路某连锁服装店正在开门营业。
对店员进行询问后,民警获悉,
该服装店自2月1日便开门营业。
同日下午,
民警在工农路查获另一家营业的服装店,
店员表示,老板要求自己开门营业,
但不要开灯,以免太过“显眼”。
警方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
对两店经营者进行处罚。
民警介绍,虽然开门营业,但两家服装店的生意并不好,可谓门可罗雀,“说明广大市民群众的大局意识很强,少出门、不逛街,都在积极配合防疫工作!”下一步警方还将加大查处力度,对拒不配合停业的店铺、场所的经营者坚决打击,同时也希望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线索,“警民同心,一起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警方提示:
疫情防控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是考验大家团结一致战胜困难的关键时期,公安机关也将进一步加大对各类涉及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
坚持全防全控、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工作措施,全民参与,共同努力,早日战胜疫情,共建美好幸福生活。
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要注意以下几点:
1、所有市民要保持良好卫生和健康习惯,出入公共场所注意防护,必须佩戴口罩!佩戴口罩!佩戴口罩!外出回来一定要洗手,勤洗手勤通风。
2、所有市民要服从社区封闭管理,减少走亲访友、聚餐、到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
3、请密切关注自身身体状况,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就诊,要主动告知接诊医生是否有过离开当地外出情况和发热、呼吸道病人接触情况,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
疫情面前,生命重于泰山,
严格控制人员聚集,
容不得一丝侥幸心理。
请对自己负责,也对他人负责,
别拿生命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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