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如果截殺外地來的新官,然後冒充對方的可能性大嗎?

滿血原地復活的南恩寵


都別搶,我來答。

古代截殺官員,然後冒充對方去上任。這種事情並不是沒有,因為古代能夠確定一個人身份的手段太過於落後,無非就是依靠簽名、身份憑證之類的,但是由於沒有照片,最靠譜的還是驗明正身,簡單來說得看臉。

正因為存在這種漏洞,所以冒充官員的“李鬼”事件歷來有之,拿明朝來說,對此還在《大明律》中專門出臺了相關的規定,以懲罰那些冒充朝廷命官、欽差大臣、皇親國戚的人。畢竟古時候交通閉塞,信息流通緩慢,一個人跑到山高皇帝遠的地方冒充自己是官員,恐怕並不是什麼難事,前提是隻要膽子夠大。

  • 相關規定

明朝在《大明律》有著非常詳細的規定,專門針對那些冒充官員的犯人,下面節選幾條:

①凡詐假官、假與人官者、斬。其知情受假官者、杖一百、流三千里。不知者不坐;②若無官而詐稱有官、有所求為、或詐稱官司差遣、而捕人、及詐冒官員姓名者、杖一百、徒三年;③凡詐冒皇親族屬姻黨家人、在京在外、巧立名色挾騙財物、侵佔地土、並有禁山場、攔當船隻、掯要銀兩、出入大小衙門、囑託公事、販賣錢鈔私鹽、包攬錢糧、假稱織造、私開牙行、擅搭橋樑、侵漁民利者、除真犯死罪外。徒罪以上、俱於所犯地方、枷號一個月、發邊衛充軍。

除上面以外還有很多,總之規定已經出臺了,簡單來說就是告訴那些準備耍小聰明的人,冒充政府官員是重罪,輕則流放,重則殺頭。各朝各代基本上都是這麼規定,大致在細節上有所不同,但朝廷規定儘管是這麼規定,但是鋌而走險的人自古以來真的是前赴後繼。

從漢代開始,就有記載有人冒充官員還準備謀反的事情了,《漢書·酷吏傳》記載道:

歲餘,故城父令公孫勇與客胡倩等謀反,倩詐稱光祿大夫,從車騎數十,言使督盜賊,止陳留傳舍,太守謁見,欲收取之。廣明覺知,發兵皆捕斬焉。

如《漢書·魏相傳》中還記載了御史大夫桑弘羊的門客冒充御史的故事:

頃之,御史大夫桑弘羊客詐稱御史止傳,丞不以時謁,客怒縛丞。相疑其有奸,收捕,案致其罪,論棄客市,茂陵大治。

以上事例似乎表明古代冒充官員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但事實就是這樣,古代想要冒充官員真的非常容易,只要膽子夠大,不怕被流放或者殺頭。因為古代證明自己的身份的東西太原始了,而且可信度不高。

  • 古代的身份證明

古代用來證明自己身份的東西還是比較齊全,譬如有類似於身份證的腰牌,這個腰牌既是一種身份證明,也是一種通關憑證,類似於護照一樣的東西。這種腰牌一般由名貴香木、玉石、金銀鍛造而成,在腰牌上會註明這個人的職業、姓名等簡單信息。

算是一種簡易版的身份證了,但僅僅憑藉腰牌並不靠譜,把官員殺了誰也不知道這腰牌是誰的。此外又有告身,所謂的告身就是任命狀,凡是被朝廷錄用的官員,在得到皇帝的批准後,就會由吏部和兵部簽署文書,註明這個人什麼出身,被授予什麼官職,如果是吏部簽發,就蓋上“尚書吏部告身之印”的字樣,如果是兵部就蓋上“尚書兵部告身之印”。

比較著名的就是顏真卿被朝廷委任為太子少保時下發了告身,顏真卿覺得值得紀念,就把這份告身文書抄寫了一遍,這就是後世非常著名的書法作品《告身帖》。

此外還有一樣東西就是敕牒,它屬於國家公文,類似於我們今天的各種紅頭文件,但是這個東西無法證明一個人的身份,它的作用是朝廷下發到地方上的文件,說明來的這個人是幹什麼的,要做什麼工作。當地官員看了之後還不信的話,就要把告身拿出來給對方看。

總之,在古代還是有相應的辦法來證明一個人的身份,但是我們看到這種制度是死的,僅僅只是從文字上來體現。但依然不能防止乙拿著甲的身份憑證去冒充他,畢竟那時候又沒有全國聯網的行政系統,可以通過照片對比來確定這個人的身份。

所以雖然規定有規定,手段也有,但是依然無法防止有膽子大的人去鑽這個空子。

  • 相關例子

其實古代冒充朝廷官員的人還是挺多的,在這些離奇的故事中,這些人甚至連什麼敕牒啊,告身啊都不需要,就憑一張嚇唬人的嘴就把當地官員給唬的團團轉。這樣的例子是非常多的,我舉一個比較有代表性的例子。


說的是宋朝初年宋太宗時候的事情,一個叫李飛雄的人,這人不是什麼社會二流子,而是一個官二代,但是他憑藉自己的膽子,硬是靠著一匹馬把秦州官員耍的團團轉。

有李飛雄者,太保致仕鏻之孫,秦州節度判官若愚之子。性兇險,不為其家所容,常往來京師、魏博間,與無賴惡少遊處,縱酒蒲博為務。以其父故,盡知秦州倉庫所積,及地形險易、兵籍多少。
又有妻父張季英為鳳翔盩厔尉,飛雄自京師往省之,因乘季英馬詐為使者,夜抵廄置呼卒索馬。卒秉炬出迎,飛雄以私市馬纓示之,卒不能辨,即授以馬。一卒乘一馬前導,以巡邊為名,因矯詔率巡驛殿直姚承遂,至隴州率監軍供奉官王守定,至吳山縣率縣尉盧贊,皆從行。
先是,秦州內屬,羌人為寇,朝廷遣周承瑨、田仁朗、王侁、梁崇贊、韋韜、馬知節及文裕領兵屯清水縣,飛雄至,稱制盡縛之。承瑨等見姚承遂數輩同至,不覺其詐。仁朗獨號泣求詔書,飛雄叱之曰:“我受密旨,以若輩逗撓不用命,令盡誅。汝豈不聞封州殺李鶴邪?詔書汝豈得見!”

先是,上即位,分命親信於諸道廉官吏善惡密以聞。嶺南使者言封州李鶴不奉法,誣奏軍吏謀反,詔即誅之。故飛雄引以為言。將械承瑨等詣秦州戮之,因據城叛,遂驅承瑨等行。

以上就是記載於《宋史·劉文裕傳》裡的冒充官員的故事,簡單來說就是一個官二代冒充朝廷欽差巡邊的故事(故事太長,就不簡述了,感興趣的同學可以去搜索相關白話文)。故事是非常荒誕的,這個人靠著一匹馬竟然成功的冒充了朝廷大員。

而地方官員在沒有任何文書憑證的情況下都選擇了相信,可見在古代想要冒充一名官員實際上並沒有我們想象中那麼困難,這是由於科技落後導致的緣故。既然我們談到古時候是因為科技落後,那麼在我們現代社會有沒有這種事情呢?

也是有的,相信大家經常在新聞上看到冒充將軍、國家相關工作人員的消息,而且還欺騙了不少人。但這個主要是針對不明真相的群眾,如果是前往政府系統冒充,那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而且我國現在的法律也有明文規定冒充國家工作人員、偽造政府文件將會受到的懲罰,在《刑法·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中就規定說:

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可見,自古以來都有對這個冒充國家工作人員做出的相應制度,但是架不住總有人鋌而走險,尤其在科技落後的古代,這種事情不敢說常有,但也是屢見不鮮的事情。但是今天科技非常發達了,所以不要以身試法喲,要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才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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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爐談史


古代冒充官員的事件時有發生,從神話到現實、從影視到歷史,都有許多相關記載。

最有名的,當屬唐朝新科狀元陳光蕊,赴任江都途中,在一個月黑風高的夜晚,被水賊劉洪劫了道,推入江中。

不可思議的是,這個劉洪腦洞大開,拿了陳光蕊的官憑、文牒,摟著陳光蕊的嬌妻,頂替陳光蕊去江都赴任了。而且,劉洪這一冒名頂替就是十八年,直到唐僧出馬為父申冤,才把這件離奇的冤案揪出水面。

大家可能會說這是《西遊記》裡的情節,太過玄幻 ,不可信。

其實,明朝崇禎年間發生了一件類似的頂包事件。有一個山賊,劫殺了過路的赴任官員,並效仿水賊劉洪,拿了官員的文牒等物,去地方上任做了兩年知府。

厲害的是,這哥們做官這兩年口碑還賊好。要不是被害官員的兒子投奔父親,發現冤情,不知這山賊還會冒充多久。在古代,信息不暢通,沒有身份證,沒有照片,沒有電子檔案,沒有指紋識別,沒有DNA認證,沒有電子監控……

官員上任,只要拿著兩個證件就行,一個是朝廷的委任狀,就是吏部發的“敕牒”;另一個東西就是“告身”。

敕牒跟大學錄取通知書差不多,寫著“某某同志各項考核合格,經組織研究決定,特任命為壽川市委—書記”。

告身跟個人檔案差不多,上面會詳細的記錄著新任官員的姓名、年齡、籍貫、體貌特徵等信息。

新任官員拿著敕牒和告身,就是赴任時的“官憑”。看似天衣無縫,其實漏洞很大,因為沒有照片啊!

這個漏洞明眼人都知道,為了防止有人鑽空子,冒名頂替,從五代開始,“告身”上就增加了詳細的官員相貌、體態及歲數等描述。

但描述終究是抽象化的,而且符合描述的人不止一個。

例如,當代文豪老舍的父親當年在紫禁城當差,是禁軍軍官,他出入宮門全憑一張腰牌,腰牌上有一個相貌描述“面黃無須” ,每天出入紫禁城的官員成百上千,門頭兵簡單看下腰牌就放人了。

我想,要是秦瓊穿越回大清,拿著老舍他爸的腰牌,絕對比紫禁城的旅遊年卡都好使。

還記得電影《讓子彈飛》中,姜文扮演的馬匪,半道劫了進城當官的馬縣長,搖身一變取而代之,做了鵝城縣長。電影拍的非常精彩,不管是姜文、葛優還是周潤發,都是影帝級別的表現,姜文把這場冒充官員的戲演繹得毫無違和感。

據說電影中冒充官員這情節,取材於清朝真實發生過的一件事。

所以說,在古代那種信息閉塞的環境下,只要你運氣好、有文化、智商高、情商高、演技好,拿著“官憑”到偏遠地方冒充新任地方官員是可行的。

古代冒名頂替官員的事,雖說偶有發生,但在實際執行上,也是很容易被戳穿的。

一方面,朝廷每隔幾年會要求地方官員進京述職,述職的時候難免會遇上幾個熟識的官員吧?哪個當官的在朝廷還沒個熟人的。

另一方面,在外當官的,誰還沒個老家親戚投奔或探親的;再怎麼說,也總有幾個故交舊友來拜訪或探望的吧。

到那時,即使你是金馬影帝,也裝不過去了。

這畢竟是一個人情社會,每一個人都不是單獨無依的個體。當你回頭時,你會發現你的身後一直都站著許多人。要是你當官了,背後的人就更多了。

誰想冒充你,恐怕並沒那麼容易。


南宮尋歡


難於上青天!

下面,以清朝為例,我們來說說官員如何“防偽”。

在當官之前,這些人的簽名可能比較隨意。但是,只要外放當官,所有官員都會練一個固定的簽名和字體。這個簽名就是防偽!以後,朝廷所有的往來文書,都要有這個簽名才行。這就是留在吏部的“押字”!

清朝官員在外放之前,都要到吏部去“簽名留檔”,學名“押字”!說白了,就是讓官員去吏部把自己的筆跡留檔。一般情況下,都是隻留下自己的簽名就行了。

而且,這個“押字”不一定是字,也可以是“畫”;或者幾個字拼湊在一起而成的新字!有這個字在,就能起到防偽的作用。

清朝名臣李鴻章的“押字”就是一個“肅”字!

李鴻章在和列強籤的《辛丑條約》、《馬關條約》等不平等條約時,也是用的這個字。

為什麼李鴻章寫一個“肅”字,有兩種解釋。第一種,這個字是“李鴻章”三個字組成的,只是寫的很像“肅”字的模樣。第二種,李鴻章曾被封為“肅毅伯”,這個“肅”字就是“肅毅伯”的第一個字。

無論哪種解釋,吏部通過李鴻章寫的這個“肅”字,就能“驗明正身”!

(文|勇戰王聊歷史)


勇戰王聊歷史


冒充的案例有,但冒充官員難度極大,實際上非常稀少。明末的廣東雷州,就發生過一起強盜殺了來上任的雷州知府,自己假扮雷州知府的案件。強盜做知府的那段時間,風評竟然還不錯。

崇禎初年,有一個金陵人調任雷州知府,在前往雷州任職的途中,遭遇了一夥強盜。強盜殺了雷州知府和他的隨從,以其中最為狡猾的一個人拿著官府公文和官服,偽裝成雷州知府上任,其它人偽裝成隨從。

強盜冒認的知府幾個月內沒有被發現,竟然還獲得了不錯的官聲。可能因為不是官場中人,反而可以做點有利於百姓的事。強盜知府不久後下了一道奇怪的命令,境內都不許接待金陵人,百姓以為是知府嚴禁家鄉人過來搞裙帶關係,對其更加欽佩。

不久後,正牌知府的兒子來雷州,無人敢讓其住店,知道知府禁止接待金陵人的命令很疑惑。正牌知府的兒子偷偷守在道路旁,看到知府面目後確認不是自己父親。

知府的兒子隨即去報官,強盜假扮的知府被捉拿歸案,判處斬首之刑。

但這個案例的成功非常難複製,且成功假扮時間也不長,只有不到一年。雷州是當時廣東最為偏遠的州郡,廣東當時在全國也是比較落後的地區,一般官員也不願意去這麼偏遠的地方任職,這類地方官原本就是在官僚體系中很邊緣的人物,要求也不高,與其它官員迎來送往的機會相對也較少。正常地方能成功的幾率非常小。

現代也有冒充官員的成功案例。上世紀90年代的廣西柳州,有個叫劉和平的人,冒充中央來人掛職擔任副市長,幾年後才被識破。任職期間,評價還相當不錯。柳州還是一個大城市,不是偏遠小地方。


仁勇校尉


我是日航君,為您解答。

這個問題,讓我想到了電影《讓子彈飛》裡面張麻子假借馬邦德的委任狀當上了鵝城的縣長的事情。那麼在古代這個事情可行嗎?我們來看一下。

一、《讓子彈飛》中的劇情

《讓子彈飛》是姜文民國三部曲的第一部,裡面張麻子拿著印有馬邦德大照片的委任狀去上任。說實話,是個明眼人都能看出來,委任狀上的人不是別人,正是馬邦德。但是偏偏張麻子一口咬定是自己。

這裡面張麻子的可操作餘地在哪裡呢?第一,張麻子一口咬定是自己,黃四郎根本沒有辦法去揭穿他(雖然後期黃四郎去查過檔案,發現張麻子確實是假縣長);第二,馬邦德被威脅著配合了張麻子;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能不能當好這個縣長,最重要的不在於誰任命的,也不在於委任狀,在於什麼?能不能得到當地鄉紳的支持。只要你能獲得黃四郎等人的支持,假的你也是真的,如果你得不到黃四郎的支持,那麼你就是麻匪!但是碰巧的是,張麻子真的是麻匪。

二、《讓子彈飛》的原型

《讓子彈飛》的原型來自於小說《夜譚十記》中的“盜官記”,作者馬識途。裡面很多的故事內容都是作者親耳聽說後然後經過藝術加工後所改寫的,因此我們可以猜測或許在民國的時候真的有這種事情。

在那種戰亂且消息閉塞的年代,或許還真會發生盜官之事。

三、古代的那些假冒偽劣之事

在古代,冒充一個人難嗎?可能不難。我們現在有身份證,有指紋識別,有面部識別,在這種情況下,還有人會被冒名頂替上大學。在古代可能這種事情就更多見了。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那就是《西遊記》。在《西遊記》中,狀元陳光蕊娶了宰相的女兒後外出上任,途中被艄公殺害。艄公偽裝成了陳光蕊去上任,直到二十年後才被唐僧拆穿。

雖然是小說,但是我認為藝術往往是來自生活而又高於生活的,因此這種事情很可能是發生過,然後被作者寫進了小說之中作為一個原型。

至於說明末清初以及清末明初出現的那些假冒偽劣的“明代宗室”如朱三太子等人,冒充的光緒皇帝和太監等更是層出不窮了。

你說既然皇帝都可以偽造出來到處騙人,那假冒一個地方官還難嗎?

文:日航通鑑 圖:來自網絡與站內,侵刪


日航通鑑


古代官員到外地任職,是需要憑證的,以前叫告身,就是委任狀,上面寫清楚了當什麼官。

那有沒有把這個任命狀搶了自己去當官的呢?

清朝人徐芳寫了一個《雷州假太守》,就講了這麼一個故事。話說崇禎年間,有一個南京人去雷州當太守。雷州很遠,坐船走到長江時,就碰到了強盜,強盜劫殺了這個江南人,搶走了他的妻子和女兒,然後在強盜中找了一個人去當假太守,拿著公文赴任,其餘的人假裝是僕人。

到了雷州之後,這位假太守假戲真作,真的治理起雷州來,而且治理得很好,百姓都很愛戴。但是,這個太守有個怪規定,禁止南京人來,要是有南京人來了,不得接待,不然要治罪。

大家也搞不懂,但太守很有威望,有什麼意見保留,遵照執行就是了。

不久後,真太守的兒子來到雷州找爹了。一來,雷州所有的客棧都不收留他,因為他是南京人啊。他就很奇怪,蹲到衙門的門口,等太守出來,他一看,這不是自己爹啊,難道換人了?他跑去打聽,可聽到的太守情況跟他的爹一模一樣。

他知道,自己爹可能被人替換了。

兒子找到了監司使,彙報了情況。監司使答應試一下,請假太守來吃飯。

吃飯期間,把兒子叫出來一對質,假太守就此暴露,被抓到南京處死了。

這個故事不知真假,作者寫這個故事的原因,主要是諷刺當官並沒有什麼牛的,而且強盜當太守竟然比真太守當得還要好,還受百姓歡迎。

那有沒有真實的呢?

有的,清末光緒年間,武昌來了三個人,一男一女一僕人。

他們住店以後,很快引起了大家的注意,因為這個僕人像個太監,而這兩個主人用的東西都是有龍的。金龍被、金龍碗,還有御用之寶的字樣,再一聽,這三人一口京片子。

這不會是皇帝來了吧。當時光緒已經被慈禧軟禁了,社會上有很多光緒的傳聞,有的說光緒可能逃出來了,這三位不會就是光緒以及娘娘和太監吧。

這一傳,武漢人都知道了,不少人跑過來面聖,送了一大堆的禮物。這時候,也有懷疑的,把這個僕人騙到澡堂子,脫了褲子,肥皂一扔,咦,這個還真是動過大手術的。

這一下,連張之洞也給驚動了,趕緊給北京打電報,問皇帝是不是跑了啊,人家答,還在北京呢。

張之洞有了底,把這三人抓回來一審就清楚了。“皇帝”是個旗人,在宮裡演過戲,太監倒是宮裡的太監,因為犯了事被趕了出來,而娘娘則是八大胡同的工作人員。那些龍被龍碗都是太監從宮裡偷出來的。

這是古代的事,其實現在也有啊。

比如曼德拉追悼儀式,奧巴馬在講演講,後面有一個人在比劃手勢,把世界感動壞了,這還配有手語翻譯啊。

結果一查,這位比劃手勢的哥們根本不是什麼翻譯,就是路人甲。而他也壓根不懂手語,比劃全靠感覺。


腦洞歷史觀


這類“截殺官員然後冒充上任”的奇事,最出名的就是清代小說集《虞初新志》裡的“雷州假太守”故事:明朝崇禎年間上任路上的雷州太守,突然被一夥強盜截殺,然後這夥強盜拿了太守的上任憑證,大模大樣冒充太守去雷州上任,工作竟然比真太守還出色。以至於從上司到老百姓,都對這夥人敬服有加。直到後來穿了幫,七名強盜被法辦殺頭,大家才在驚愕中明白:這位深得民心的好官,竟是個殺人如麻的惡匪。

而放在明代爆款小說《三言二拍》裡,這類“截殺官員”的情節,也是多次出現的熱門劇情。比如“巧會芙蓉屏”故事裡,上任的縣尉崔俊臣就被截殺,跳進水裡才撿回一命。“蔡瑞虹忍辱報仇”的故事裡,她赴任的父親也是被水賊截殺。但放在真實歷史上,在古代“截殺上任官員”,本身就是個低概率事件。

除去亂世或衰世年代,正常年景下,賊寇們倘若“打劫上任官員”,作案難度往往大得多。特別是官員們去異地上任,往往都走的是官道,住的是驛館。比如在驛路四通八達的明代,陸上每隔30至40裡就有一個驛站。水路上距離較遠,但百里內也會有驛站。在水網縱橫的江南地區,沿河還有拉縴的“塘路”,塘路沿線也設有駐紮兵士的“煙墩”,幾乎是全程嚴密護衛。

所以說,雖說演義小說裡,“截殺上任官員”的事確實有,但放在現實歷史上,這卻是個風險極大的事兒。哪怕窮兇極惡的賊寇,也要掂量一二。也就是在崇禎年間這類衰世年月,才有可能出現。

如果說打劫官員是高風險,那麼“冒充官員上任”,更是難上加難。古代官員的身份憑證,有委任官職的“告身”與“敕牒”,還有證明身份的“魚符”“牙牌”,以及沿路過關用的“符牌”與“傳信”。上面不止寫明瞭官員的身份官職履歷,還詳細記錄官員的樣貌等特徵。所以就算是“雷州假太守”故事裡,盜賊們也是選了“眾中一最黠者”來冒充太守。放在現實中,這樣的“專業人才”更是難找。所以理論上說,放在古代的太平年月裡,不管“截殺官員”還是“冒充官員”,都是低概率事件。但實際操作中,古代也有一些高水平“人才”,完成了一個更高難度動作:不用“截殺官員”,就靠自己強大演技,竟能成功冒充高官,騙倒一眾高官,賺得盆滿缽滿。

這其中的牛人,首推北宋李飛雄。此人原本就是個無賴,仗著有個做秦州節度使的老爹胡作非為,後來在家混不下去,騎了一匹大馬出去招搖。由於他是高官子弟,學起高官的做派有模有樣,一路上冒充朝廷欽差,竟是走一路唬一路。沿途州縣的官員們全被他的“演技”騙倒,連身份憑證都沒驗看,反而乖乖跟著他當隨從,陪著他作威作福。

直到走到甘肅清水縣時,李飛雄威風耍夠了,錢也撈得差不離了,竟又自信心爆棚,想假傳聖旨殺掉當地軍官,然後控制邊軍造反。這下當地官員們嚇得跪了一片,眼看就要稀裡糊塗送命。知縣劉文裕卻發現這位“欽差”不對勁,壯著膽子突然把他擒住,細查才知道是個假貨。可西北各地的巡檢使監軍縣尉等官員,已經全讓他坑了個遍。事情傳到汴京,幾乎誰聽誰捂臉,宋太宗也氣得大怒,不但“夷飛雄家”,就連上當挨坑,陪著李飛雄作威作福的官員,也都跟著掉了腦袋——區區一個二世祖就把你們騙成這樣,大宋要這樣的官員何用?

如果說當時的大宋,還是因為國家初立,各項制度不成熟,外加官員素質參差不齊,才被這李飛雄鑽了空子,那麼明朝一位騙子,卻完成了更高難度的“表演”:楊福。這位楊福先生,本是明朝成化年間一平頭百姓。而當時的明朝,官員的身份核驗制度已極度成熟,“冒充”概率接近為零。可這位楊福先生,僅僅因為聽人說大太監汪直很牛,就生出了冒充汪直行騙的念頭。

他和同夥兩人從蕪湖出發,他冒充汪直同夥冒充校尉,竟然就能走一路敲一路,排場越走越大。從蕪湖經蘇州無錫常州,一路南下到福建延平。沿途地方官紛紛送禮請託巴結,還有百姓攔路喊冤告狀。騙錢騙到心情好的楊福,乾脆也順水推舟,做了好些懲貪官平冤案的好事,“汪直太監為民做主”的美談,也是不脛而走。直到這幫人走到福州,碰上了不信邪的鎮守太監盧勝,非要查驗“假汪直”的“符牌”,這場已經騙了小半個大明朝的鬧劇,才算就此穿幫。東窗事發的楊福也被處死——其實,但凡有人像盧勝一樣,多問一句話,多查一眼“符牌”這鬧劇,早就已穿幫。

可放在那個朝堂上人浮於事,官員們趨炎附勢成風的成化年間,大家都在想著,抱上大太監的粗腿撈好處,誰願意相信這是假的?誰又敢多問一句?官員們的心態都是如此,再完備的查驗制度,也成空談。因為人浮於事的政風,極度的腐敗,說到底,確比最兇惡的盜賊還可怕。

參考資料:陳寶良《明代社會生活史》 、方誌遠《成化皇帝大傳》、顧雲卿《中國古代證明文化漫談》、 程太坤《“三言二拍”中的犯罪故事研究》、《明史》《宋史》


歷史風雲錄


<strong>古代沒有照片這樣證明身份的手段,是否就有可能截殺外地官員,然後冒名頂替他呢?

截殺新上任的官員可能是有,但是成功頂替官員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古人只是技術手段落後,但是不代表古人傻,他們肯定會想出辦法來阻止頂替的事情發生。

殺害官員然後頂替的事情就和河裡的魚被汽車撞死一樣,是有可能發生,但是概率非常低。

古人防止新官冒任的手段有三種,它們是互相驗證的:

首先任命官員後,皇帝會給地方發一個叫敕牒的通知,通知地方上有新官到任,原來的官員做好交接等候新官到任。如果沒有這個通知,而貿然出現一個新官要接任,這個新官肯定會被抓進大牢。

官員本身還有一個輔助證明放在自己身上,叫告身。告身這個東西上會記載官員的姓名,籍貫以及官員的體貌特徵,例如身高7尺2寸,微胖,面白,須長三寸等。有了這個告身,即使截殺了官員,也要找一個和能符合體貌特徵的人頂替才行,這個難度就很大了。戰國時期,商鞅就發明了照身帖,上面刻有持有人的頭像來證明持有人的身份防止冒認。

最後還有一種措施,就是敢冒名官員被發現就會施以重罰。有了重罰的威懾,任何一個想冒名的人都會在冒名前掂量一下被發現的後果。畢竟冒名官員和搶劫不一樣,搶劫就是一錘子買賣,搶完就可以轉移,冒名官員要長期和官場打交道,這個被發現的概率就太大了。同鄉,親朋,同學這些社會關係冒名者是不可能複製的,如果這些社會關係來找冒名官員,冒名官員馬上就會被揭穿,被揭穿後還會受到重罰,面對這樣局面,大多數人肯定都不敢嘗試。

綜上,古代殺害上任官員然後冒名他的事有可能發生,但是概率極低。現在能看到的記錄也就是《虞初新志·雷州盜記》的一個案例,結果也是後來被受害者的兒子發現了自己的父親被人殺害,官位被人頂替,然後兒子一告發,殺人頂替者就馬上伏法了,你看這種事成功的概率太低了。

截殺官員然後冒名的事更多是古代老百姓的想象,就和有的農夫會爭論皇帝是用金斧頭還是用銀斧頭砍樹一樣,一個階層的人沒法理解另一個階層人的生活方式,所以會按照自己的生活經驗去幻想。


西山講歷史


可能性是有的,不過比較小,但是人為財死鳥為食亡,可能有人為了過把官癮,還真敢去冒這種風險。

殺官冒充這種事更多出現在文學作品和影視作品裡,如《西遊記》中唐僧他老爹就是被人殺了,十幾年後才被發現,而且還是因為託夢。另外在電影《讓子彈飛》裡面,張麻子就劫了未上任的鵝城縣長馬邦德,還冒充他大搖大擺去上任。

文學戲曲都源於生活,歷史上還真有這種事。

古代信息傳遞很慢,也沒有圖像傳輸、電子檔案什麼的,官員走馬上任基本就靠兩樣憑證,一個是敕牒,另一個是告身。敕牒是朝廷發的委任狀,上面有吏部的印章,告身則是用於證明上任者本人的真實身份的,上面也有官印。所以從理論上來說,只要有了這兩樣東西,冒充新官不成問題,問題是能夠冒充多久。

在明朝崇禎初年,一個金陵(今南京)人被任命為雷州(在今廣東湛江)知縣,雖然是偏遠的雷州半島,但好歹也是官,金陵人收拾收拾就帶著家小隨從上路了。

結果天有不測風雲,一行人在坐船的時候遇到水盜,金陵人和隨從全都被幹掉了,只剩下了他的妻女。水盜們經過商量,找出一個讀過書腦子活的人去冒充知縣,其他人則冒充隨從,他們帶著正主的妻女來到雷州上任。

強盜也是良民出身,要是日子過得去,誰願意當強盜,這幫人都是底層上來的,深知民間疾苦,當了知縣之後,不貪不淫,光顧著處理政務了,也不撈錢。短短一個月的時間就獲得了當地百姓和官吏的愛戴擁護,大家紛紛稱讚新知縣廉潔能幹,是個難得的好官。

強盜們安心做著官,但為了避免暴露,他們宣佈了一項政策:禁止遊客留境,尤其是金陵人,雷州人絕對不能收留他們。百姓們聽了還以為知縣是為了防止有親戚來託關係,於是又大讚知縣嚴於律己。

然而百密一疏,真知縣的兒子年紀比較大,留在金陵沒來,現在趕來探親,可是到了雷州一說自己是從金陵來的,發現根本沒人理他。他起了疑心,等在路邊偷偷看知縣,發現不是自己老爹,這才知道出事了,就去密報給監司使(監察州郡官吏的官)。

監司使經過確認,秘密派人包圍了縣衙,一番搏鬥後,只抓住了七個人,其餘的都逃走了,這七人被押往南京受死刑。

這個故事出自清初小說家徐芳的《諾皋廣記》,名叫《雷州盜記》,用來諷刺官府的腐敗,徐芳在文末闡述了自己的諷刺言語。

值得一提的是,這也是一部文學作品,堪稱明朝,《讓子彈飛》,雖然真實度相對要高一點,但也不排除可能是徐芳自己編造活著根據原型改造的。

還有馮夢龍的《警世通言》裡也有這樣一個故事,永樂年間一個叫蘇雲的人赴任浙江蘭溪知縣,路上遇到強盜徐能截殺。蘇夫人被徐能霸佔,而其不久後生下的孩子也被徐能收為養子,取名徐繼祖,後來徐繼祖長大成人中了進士,當了監察御史,才發覺真相,報仇雪恨。當然這個比較扯,跟唐僧那個很像。

要說正史記載,我只知道一個,那就是明朝嘉靖年間,一夥強盜假扮錦衣衛,到處勒索知縣,最後被滑縣縣令張佳胤識破用計擒獲。(見《明史.張佳胤傳》)

不論有沒有真實案例,假扮官員的可能性是非常小的,

首先,會去幹殺人越貨這生意的人一般文化水平不高,好不容易有幾個你讓他剛好碰上一個赴任的新官,成功殺之,可能性太低。

其次,當官以後要不被發現,這在繁華地帶很難辦到,因為得知你在富庶之地做官,會有不少人來拜訪你,偏遠的地方就比較少了,不是至親至交一般不會來。

還有當地的大家族,為了跟官府搞好關係,他們往往會事先通關係打聽新官的各種信息,如果讓他們發現你種種行為與之不符,難免會生波折。

最後也是最困難的一條,當了官也不是一了百了了,官員每隔幾年要進京述職,述職的時候總會遇上幾個熟人,這就幾乎不可能躲過去了。

綜上所述,殺官取而代之的可能性很小。


平沙趣說歷史


可能性不大。不能說完全沒有,但是做起來不僅很難也很容易露餡。

一個省的總督巡撫就不必說了,不管是出門還是上任基本都是車駕扈從一大幫,想見他一面都很難,更別說還要殺了後頂替上任了,想都別想。

再往下巡撫道臺也是類似,這種中高級官員上任歷來都是當地的一件大事,出門不僅是扈從保衛,沿途各驛站也是全力接應,陌生人想下手也是很難的。

一般說起來,相對容易的也就是縣級官員,縣令,縣丞,主簿,典史之流。在一些偏遠地區,一些山賊土匪不是沒這麼幹過,但是一般也是殺人劫財而已。殺人之後在冒充其人去上任,那風險極其大,正常人不會這麼幹。

現在假設一夥人成功的把一位赴任的縣令劫殺,然後偽裝成縣令赴任地方。這名偽裝者將面臨很多不確定性風險,而且每一個風險只要爆發都足已至偽裝者於死地。

首先就是官場這一關。去地方當縣令不是說,往那裡一紮就沒人管你了,你會經常要面對上級的工作檢查,過路同僚的應酬,或者本人親自去知府衙門省城彙報公事。而這些需要面對的人裡面保不齊就有被害官員的同年同窗甚至是恩師故友,這就和現在一樣,不管你咋化妝,只要是熟人,一打眼就能看出來你是個冒牌貨。

還有就是縣官擔任,一般先做的就是拜訪當地的仕紳。注意,這些仕紳可不是說那些暴發戶土財主,而是那些本縣退休的官員、在家守孝的官員、舉人等,這些人才是當地的實力派,縣官上任首先就得去拜會一下。都是文人出身,盤起道來很容易露餡。

再有就是,官員到任前,地方上一般會提前接到吏部的諮文,也就是告知原縣令或留守的縣丞主簿,接任縣官的情況,也是為了讓當地安排迎接事宜。別忘了,縣丞主簿也都是進士出身,有的還是貶官,所以都是官場老人,基本就是一打眼就能看出新任的能力水平,更別說真假了。

所以啊,殺人後偽裝上任這事多的也是小說電影裡的事,現實裡很少能出現。偶爾有一起,也會成為轟動一時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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