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不通過副校長直接找主任或老師佈置工作妥不妥?

馬上幹活


出現這個問題,可能是校長對你的不信任,一般的情況下是不會的。

像我一般接到任務上面,我看了都寫上了請某某某副校長安排此項工作。

這個應該是沒有什麼問題吧,因為校長是主管學校全面工作的,他可以對所有的老師,所有的領導,所有的主任直接佈置任務的,但是一般校長是不會這樣去做的,學校的工作佈置安排都有一個基本的流程。

很多時候大家分工都是明確的,每一個副校級領導所分管的區域都是很明確的,一般都不越級,如果校長有什麼工作需要安排,他一定會使先把文件交給副校長,然後在上面可能會寫上此工作請某某副校長安排,然後副校長拿到文件,然後再安排到具體的落實人頭上,比如說由某某去完成,由某某去主持,由哪個部門去協調等等。

當然也有特殊情況的,比如說校長自己覺得這個事情他應該親自跟你交代一下,他可能會直接找你來佈置這個任務,但是他也一定會把這樣的事情通知一下主管的副校長,讓他知曉這個事情屬於你負責的,我直接通知到相關人,因為我可能有其他的交代要求,但是總負責的話還是分管部門領導。

學校的工作需要分工,也需要部門協作,也不能太死板的所謂的走流程,因為大家的工作目的是一致把學校工作幹好,幹得更漂亮更出色。


楊鍋來了


我看是完全妥當的。

我曾經擔任過學校的教導主任,也在鄉鎮初中擔任校長12年直到2011年。每一學年開校前,學校都會在8月份安排學校的全面工作,這期間,學校每一個部門都要拿出部門的工作計劃與工作安排,在學校行政會研究、討論,最後形成決定,開校時在全體教職工大會上宣佈。

但是,在中途,學校有一些變化,而且難度比較大的事情,往往校長就親自出馬安排工作。前一段時間,我們學校一個女老師要生孩子了,請假了。

而現在面臨期末,初三的英語又很關鍵,其他老師的課也滿滿當當的,這個時候,如果我們的副校長去找老師談,可能就會談崩了。所以校長親自找了兩個英語老師,表揚了他們的工作,又談了初三的重要性,這兩個老師雖然本身工作就很累,還是考慮大局,樂意的接受了。

估計提這個問題的是副校長,你應該當好副手,做好參謀,而不應該在這裡問妥不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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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可以直接佈置工作。作為全校一把手,校長有權直接給老師佈置工作。我長期在學校工作,擔任過教導主任,辦公室主任,大多數工作肯定是由我們佈置給老師,有時校長也直接給老師佈置工作,我們從來沒覺得不妥。各人擺正自己的位置,幹好自己的工作,不爭權,不為名,不圖利,沒有什麼過不了的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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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這個問題的一定不是校長副校長,學校忙的顧頭不顧尾,除了很少一些有利可圖的好事,其他的事不管誰替代幹了,都是情理之中的,就像我要去銀行正要開門,另一個熟人先手推開了門讓我先進,我不會糾結,感謝後進入就是了,不需要多次感謝,也不需要刻意再替他開一次門,若是你忙於銀行業務,你不會去考慮後續的很多思考,除非心有疑病。若是有利可圖的開門另當別論。那就不在正常工作範圍之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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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提問者,很可能就是學校的副校長,他覺得校長不通過副校長直接向主任或者老師佈置工作是越級指揮,是架空了他這個副校長。對於這個問題,我們應該正確認識。

一般來說,校長的直接下屬是副校長,是通過分管副校長來對全校工作進行領導的,校長一般不應該越級下達指令,佈置工作。這叫做可以越級指導,不能越級指揮。但是,什麼事情都不是絕對的,有時一些小事,又比較緊急,如果一個層級一個層級的往下面佈置,效率比較低,校長直接佈置給下面了,副校長後來知道了,問題已經解決也就算了。如果問題沒有解決,就要主動詢問校長,弄清意圖,給下級出主意想辦法,幫助解決,落實校長的工作意圖,而不是發牢騷,鬧情緒,妨礙工作。

還有一種情況是,副校長仗著自己職務也不是校長任命的,爭權奪利,消極怠工,影響校長辦學意圖的落實,校長有意把副校長涼起來,越級佈置工作,故意架空副校長,這種情況也是常見的。這樣的學校工作會困難重重的。

如果副校長真正是為學校發展考慮,就不要計較校長是否越級指揮了,而應積極配合校長搞好工作,站在校長的角度思考問題,落實好校長的辦學意圖,真正當好助手,也許下一任校長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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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況下,校長一般都會注意維護副職的威信。因為他一旦授權,就要用人不疑,用人“直接”。因為這既有利維護幹部的威信,更有利於形成一個上下一心的良好局面。但是,如果校長不按規矩“出牌”,那就可能會來自以下幾種原因:

(一)從工作“規矩”上講,確實不妥。

一是越過副職直接安排工作,不利於維護副職的威信和副職進一步開展工作。

二是容易造成班子成員內部的不團結和“團團夥夥”,進而直接影響到校長的威信。

三是容易形成校長一人獨霸天下的局面,學校失去民主,班子失去動力,老師失去幹勁,學校失去正氣。

(二)從校長“不得已”上講,情有可原。

如果副職給自己“定位不準”,校長是迫不得已而為之,那就情有可原。

一是副職“架子大”,派不動造成的。

二是副職工作能力欠佳,不能很好地及時、創造性地、出色完成工作造成的。

三是副職工作在“群眾”面前沒有威信,“逼得”校長親自出馬造成的。

(三)從副校長“角色”上講,得學會“定位”。

一是副校長就是助手,校長讓你幫助,你再出手,做好交辦的事情,否則就閒著,免得校長“起疑心”。

二是副校長就是參謀,讓你參加,你再參謀;否則,主動保持距離,別瞎摻和(可能領導已有了合適人選或方案)。

三是副校長就是顧問,校長顧得上就問,顧不上就不問;副職要學會少些說話,多些辦法;少些埋怨,多些實幹。

不管怎樣,副校長確實是一個尷尬的職位,深不得,不得。既然很難當,那就更需要加強修養,提升能力,蓄勢待發,一旦領導發現了你是個人才,你就脫穎而出了。

謹記:團結出人才,內耗出亂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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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公立學校,學樣的中層領導都是由本校校長舉薦,再由上級領導通過考查,最後公開投票決定此人是否勝任此職,也有的不通過本校校長舉薦,直接由上級領導考查任命。但無論是哪種方式,學校的校長對學校的其它中層領導都沒有任命權,當然更沒有罷免權,如果中層領導和校長不和,最多也只能是其中一方調任他處。

因此,在公立學校,其他中層領導確實應該聽從校長的工作指揮,但這僅是職責所在,並不會像其他單位那樣存在如果跟一把手搞不好關係,就有可能被降職或罷免職務的危險。所以,在公立學校裡,中層領導存在更大的自由,所有的中層領導一般各自負責學校某一方面的工作,而校長則負責分配並督促各個中層領導是否將自己的分內的工作幹好。


拿小徐老師所在學校來說,中學部從七年級到九年級,每個年級都有一個年級主任,負責每個年級的教學工作,除此這三個年級主任之外,還有一個教導主任,負責全年級的教學工作並協調各個年級之間工作衝突以及檔案管理等。再有就是後勤主任兩名,負責學校後勤工作,會計一員,負責學校的財務管理,副校長一名,負責學校的安全和檢查,全面協助校長工作等。

從這種安排上,我們不難看出,每個中層領導都分工不同,各司其職,當工作有交集和矛盾時,大家也商量著辦,一般當校長宣佈工作安排時,所有的中層領導都會在場,校長將工作說下去,該誰幹的活誰就負責去安排,而副校長則幫著校長做做檢查工作,或者進一步落實一下工作進程,幫校長傳傳話,跑跑腿什麼的。

但如果,校長不願擺官架子,讓副校長來跑腿、傳話,檢查工作進程等,願意自己親力親為,那當然也無可厚非,只能說校長是個工作認真的人。


但如果,校長安排任何工作都瞞著副校長,有架空副校長之嫌,那麼有可能原因出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副校長是上級直接任命的,沒有經過校長的同意,校長跟副校長交往難以關係密切。

二、副校長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態度,校長看不上,不放心。

三、副校長不喜歡跟在校長屁股後面,隨時聽從校長的安排,造成校長每次安排工作還要親自去找副校長。

四、校長更喜歡和其他中層領導打交道,喜歡那種掌控一切,指點一切的工作狀態。


除此之外,還有可能是兩人的性格上的差異或者在工作上的小過節等,但無論是哪種原因,在公立學校,校長都沒有權力直接罷免副校長的職務,副校長也就沒有可擔心的。但如果在私立學校,副校長全由校長來任免,那麼如果校長看不上副校長,那麼副校長的地位也就可想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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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當然不妥了!單位一把手架空副職的權力,不但會使單位管理混亂,而且也會使自己顧此失彼。所以帶來的後果不是管理扁平化使效率提高,而是把事情變得更復雜了。

首先,學校設立副校長(一般是兩位,一位管教學質量,一位管人事和後勤)與正校長一起組成最高管理層,目的有兩個:一是分工明確,專事有專人負責,工作更有條理,避免了正職領導事務繁多,組節管理不到位,而中層職能主管又相互傾軋、互相推卸責任,而最後使一把手拍板的工作落實不到位的情況發生。

二是正副職間組成了團體決策機制,避免因一把手大權獨攬,凡事一言堂造成某些工作失誤。

就算一些民營學校,老闆自己親自擔任校長,也會給副校長一些分權,一起參與決策並由副職去指揮落實各項工作,自己穩居幕後,做到迴旋有度,進退有餘。

副職因為長期專門管理幾條線或某個面的工作,對工作範圍內的情況是遠比正職領導瞭解的。如果正職在決策之前徵求並綜合進副職提供的建議,拍板後交給副職去落實,副職在接過工作任務後會進一步組化和完善,然後落實起來就會更加完美。

如果正職繞過副職直接落實到中層或基層,那就可能出現中層落實得不到位,或又倒過來去請示副職上司,而副職上司聽到手下中層請示彙報後一臉懵懂這種奇葩狀況。

因此,像題主所問的問題,正校長推翻層級管理,直接向老師們佈置工作的方式非常不可取。無論任何單位,下級員工可以越級彙報反映問題,但上級領導千萬不能越級指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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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不通過付校長直接找主任,或者老師佈置工作妥不妥?

這個問題有可能是一些付校長提出的,從這句話看出付校長對自己的位置,沒有擺好,想抓權,可是付校長應該懂得一點,在學校是校長負責制,校長有經濟權,有人事安排和分配工作的權力,包括付

校長,教務主任,以及老師的工作,都得服從校長安排。校長對學校一切工作,全權負責。

從另外一個角度考慮,校長對學校的一切工作,都有一定的責任,學校什麼工作做得不好,學校出現重大事故,校長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所以校長的權力,和責任是一致的。

校長對學校工作,一定有一個統籌安排,對學校的各項工作,安排誰去做最合適,根本不需要和付校長,教務主任等一個一個去協商。如果那樣做,校長就是擺式。如果那樣做,付校長不同意怎麼辦?學校工作做不好,怎麼辦?找誰負責?找付校長負責,付校長同意嗎?不可能。

一個正派的,有水平,業務能力強的校長是一個學校,能不能辦得好的關鍵。其實付校長,只是協助校長工作的,不是和校長爭權的,付校長完成校長佈置的任務,這就可以了。付校長學校搞得好不好,上級領導不會找你,因為付校長有建議的責任,沒有決策權。

現在的學校,付手太多,一個學校有幾個付校長,他們不是努力做好付校長應該做的工作,而是和校長爭權奪利,大事小事都要插手,讓校長無法開展工作,在這種情況下,校長必須強勢,否則學校工作無法開展。最後的責任仍然是校長。


馬萬富


校長和副校長之間,應該配合默契、精誠團結,老師們才能一心一意、凝神聚力做好教學工作。


校長主管好學校全面工作, 副校長通力配合。正常安排工作流程是,校長提出自己的想法,分管副校長安排部署,分解到科室負責人,科室負責人具體實施。

在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困難,科室負責人向主管副校長彙報,主管副校長再通盤考慮,提出解決方案,如果副校長也解決不了的問題,請示校長,召開領導班子會,班子會上大家進行研究決定。

特殊問題特殊對待,有些工作任務緊急,性質嚴重,工作中可能產生的問題比較多,為了提高工作效率,校長可能會親自安排。校長親自安排工作,也便於校長了解老師們的心聲,更能深入一線工作, 這也是好事。

副校長沒有表決權,如果遇到一些棘手的問題,副校長就解決不了,就需要校長親自上陣。

校長、副校長明確分工,按部就班開展工作, 就能提高工作的效率。如果打破常規,就會滋生一些異常問題,也影響老師們的工作情緒。 不管是哪個學校,校長和副校長團結一心,學校才能得到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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