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指挥人员红线新标准,违者重罚


铁路指挥人员红线新标准,违者重罚

铁路管理人员履职安全“红线”规定来啦:

管理人员因履职不到位,触碰履职安全“红线”,一经检查发现,必须由单位负责人予以“诫勉谈话”,不能胜任或不落实整改的应予以调离管理岗位、免职或撤职,性质严重并对造成严重后果负有责任的,应按责任进行追究。

铁路指挥人员红线新标准,违者重罚

具体条款如下:

1、管理人员安排无证人员从事需要持证操作的设备设施,或安排不具备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行车等安全关键岗位。

2、施工负责人无计划安排施工作业。

3、施工负责人在无防护情况下安排施工作业。

4、施工、维修作业负责人违章指挥利用列车间隔施工、维修作业。

5、作业负责人未办理规定手续指挥作业人员进入封闭区域。

6、施工负责人无施工方案或不按施工方案违章安排施工作业。

7、施工管理人员未组织交底组织施工,造成施工延误。

8、施工负责人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造成施工点前准备过头。

9、施工管理人员对局外单位施工未按规定安排施工监管人员。

10、施工负责人在未落实“一机一人”专职防护情况下,安排大型机械临近既有线施工。

铁路指挥人员红线新标准,违者重罚

11、安全把关人员对非正常行车、故障应急处置、集控站转非常站控等需要现场把关的作业,无故不到现场把关或报告。

12、线路施工、维修或故障处置后,现场负责人在没有确认线路满足列车运行条件下盲目放行列车。

13、设备单位管理负责人未按规定办理手续,擅自缩小铁路建筑限界、线间距。

14、现场作业指挥人员、负责人在生产组织指挥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违章指挥。

15、现场作业指挥人员、负责人在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时,强制命令作业人员进行生产作业。

16、管理人员检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未立即采取措施或报告。

17、管理人员对正线、到发线以及衔接正线、到发线且无隔开设备线路上停留的机车车辆不按规定检查防溜。

18、管理人员瞒报、漏报、谎报、迟报事故和相关安全信息。

19、管理人员擅自制定违反规章管理规定的办法,造成不良后果的。

20、作业负责人违章指挥作业人员天窗点外上道作业。

铁路指挥人员红线新标准,违者重罚

21、作业负责人变更作业计划未经批准,盲目指挥上道作业。

22、作业负责人未与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建立联系,盲目指挥作业人员上道作业。

23、作业负责人作业后未确认路料机具、路料堆码,或施工后未组织巡养防,盲目开通线路。

24、作业负责人高温期间违反规定,安排进行影响线路稳定的动道作业。

25、管理人员未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对机车、车辆等进行加装改造。

26、管理人员在没有看道或带道的情况下,违规安排自轮运转特种设备跨区段运行。

27、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造成资格性培训考试、安全类培训考试等重要考试出现弄虚作假。

28、岗位作业指导书编制、审核人员履职不到位,造成岗位作业指导书出现重大差错、疏漏,造成不良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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