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小区2600户业主,广大业主决定物业管理由全体业主成立物业管理企业自管可行吗?

业余法学爱好者


理论上可以,但实际很难行得通。原因:一是物业管理还是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果小区住户少还好办,如果小区大点,有地下车库的,水电排水管道、电梯维护、监控及消防设施等设备的管理就很麻烦,自己成立的管理机构,这些专业问题恼火。二是自己管理,就要成立一个机构,那么谁来干?还得聘请人,总得选个业委会吧,干的人恐怕累死还不讨好。三是每个小区总有那么一小部分的业主毛病比较多,总是从自己的利益出发,经常哇啦哇啦地叫,让业主自己的管理机构冲在第一线与这些人打交道,处理起来会很棘手。


雪獒9965


我们小区就是自治物业管理的,当初的业主大会业主们非常支持!几乎是全票通过,不瞒你们说,我本人就是xxxx自治物管主任,但我们没选举业委会。总户4百多,管理费每平1元,汽车月保400/台元,临保,超1小时5元,然后叠加每小时2元。单车,电动电车每月10一20元,(有专门车棚)。物业管理人员5人,保洁2人,门卫值班4人(全部是小区退休职工)。三年一届(无需报备,街道,居委会无权干涉)。公共设施设备齐全到位,防盗,消防演练自己完成。

现在已是第二届,在二次业主大会选举时还是由我们原班人员续管。每季度收支明细公示一次。

告诉大家,真正要管好小区的方方面面会把你累死。最头疼的是每个小区都有几户处处刁难物管人员的事,这些人其实就是当初没被选上而后才找各种原因刁难你,只要按时缴纳管理费就可以少理会这些业主。

总的来说,自治管理更受气,还不如给正规物业公司管理为好。

经常说物业公司欺负业主,如果是你身处管理你就知道业主和物管谁在欺负谁。我只能说一句,业主别总拿交了管理费就是大爷,皇帝老子,物管就是孙子任由业主放肆。究竟谁之过,双方心里很清楚,相互理解尊重才是要点。


中老年的我


物业管理是从香港,引进到内地来的。是李嘉诚的两大发明之一,公摊,物业管理。发达中国家象欧美基本都没有物业管理公司!

欧洲、美国都是些老城区,古风建筑,没有多少封闭式小区。

欧洲的国家没有物管公司进驻小区,因为他们没有几个小区,都是一些的旧住宅,有些甚至几百年历史,毕竟他们的土地所有权是999年的,老祖宗的东西嘛(这里面有个很有趣的现象,他们的开发商没有足够的金钱去做旧有住宅改造,而住宅的主人便宜了不想卖,可是自己又没有钱去翻新,多数只能依靠出租来维持房子的日常维护)。不过他们有家庭服务公司,就是电影里面看见的管家那种。这类公司的员工都需要经过非常专业的培训而上岗,为的是用极度专业的服务去换取高昂的服务费。其实在广东也有欧洲过来的物业管理公司,像戴德梁行、第一太平戴维斯。它们过来后也因应国情而转变为为小区服务的公司,最早期的时候可是打着管家式服务的呢(其实因为太贵了,国人用不起)。

欧美不叫物业管理公司,而叫家庭服务公司,业主出钱享受管家式服务!


武汉汇溪流


以盈利为目标的商业性的物业机构将会逐步的被历史所淘汰!这是必须的也是必然的!取而代之的必然会是业主们的自立自管,自我服务!未来,物业方面不会再以公司的形式进入小区了,而是以各个专业的劳务人员的形式被业主们所雇佣。他们向业主提供专业服务,业主支付其劳动报酬和必要的福利。其余小区的一切公共收益和盈利统统归业主所享有。这是必然的发展趋势


长安借东风63583187


我见过业主把原开发商管物业的公司驱离然后物业自管的小区。挺不错的。各种业务和费用全部公开,很透明,费用低于我所在的小区。业主们也满意。唯一不太好借鉴的就是这个小区是老小区,不大,只有几栋楼,三百左右户吧。人少。中大型小区可能问题多就没那么好管了。


致远1561


中国的物业纯属奇葩,是开发商搞出来的产物,“跟李嘉诚学的 公摊,物业”其实,楼盘在建他们就找好了物业,与业主选举就是笑话,想拿掉物业可想而知多难。那么物业在小区都做什么工作?据我朋友说“他就是管几个楼盘的物业”顶多每天围着楼走一圈,楼道,楼前楼后的清扫有专人负责。水,电,瓦斯有单位看表,收费。其实,社区每年都有政府的拨款,我的小区是敞口的,卫生 清扫,垃圾的运输 都有专业管理,去年还对外墙做了免费保温。一句话 社区就是居民的管家,大小事情都是社区管理,所以,物业的存在是多余的。


城市的晚霞DL


小区自治管理和物业管理企业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小区自治管理简单,收业主点錢,找几个人打扫下卫生、守个门就行,大事办不了,也没这个能力。企业就不行了,要有资金、资质、車辆、设备和各种专业人员,还要办理各种证照。企业具有法人资质,按照企业的规则运行,不能接受来自外部的违背企业规则的干扰。在成立物业之前,这些问题都要想到。

业主想建立自己的物业,无非是既想不交钱,又想从中受惠,如果真要让他拿钱投资的话,恐怕早就逃避了。与其瞎折腾自己办物业,不如善待現有物业,协助物业把欠费业主的錢收上来,还全体业主一个公平,帮助物业把自己小区的事办好。


闲客193223645


呵呵,这个模式不错,业主肯定能接受,可以直接推广!

个体户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的矛盾主要体现在:物业公司只收钱,不为服务,说到底就是不作为。人们买了房子交住宅费(物业)是没问题的,等于再被逼买个大爷来养着,并且它是来管着你们的!


跟我到你家楼下


自己成立物管好会。居委会闲着没事不做为,是唯一正确的。不会被外人收买,在全体居民的监督下,不会腐败。再说人家觉悟没这么低。应该向全国推广!这叫小区自救!为了摆脱黑社会性质物业的欺压!太棒了,你们在全国属于解放区!解放区的天是晴朗的天!


用户5314232474549


明治之举,只要有人出来带头,黑物业不出来阻挠就好,降低成本,管得放心,数路分明,只要大家一条心,大公无私,皆大欢喜,不然,出钱找难受,出钱养闲人,还要骑在你头等大儿细声,乱涨价,理由一大堆,数路不清不楚,老是说亏本,服务不到位,做事拖拉,有事推舍责任,越权越位,业主受气,奇葩的物业,中国的特色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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