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松打虎,景阳冈的虎肉最后被谁吃了?

快乐地哀悼


话说当时,武松打死老虎,为民除了害,阳谷县令即刻报告了上司聊城总管大人。总管即刻修书一封,内容大约是,这只老虎祸害人间,接到书信即刻送至聊城,要当反面教材。不可有误。

总管府收到虎后,一本正经的说,哎嗨,就这样吧。你们回去吧。

总管回家说,这可是好东西啊,这是唐僧肉啊。快去高唐州请高廉大人,一起吃,他老人家可是高俅的亲戚。

聊城离高唐(高唐,就是现在生产三轮子很出名的地方)很近,高廉坐轿很快就到了,吃了虎肉,喝好了“阳谷的透瓶香”,就是武松喝的好酒,说,是否给高太尉送点??总管惊讶,拍脑袋说,我正想呢。即刻把虎肉虎骨送往开封。当时是戴宗歇班,即刻通知有重要任务。不得耽搁,违令者斩!!

那戴宗即刻听令,背一布袋,连夜向开封出发。

其实那好肉是高俅等人吃了。阳谷那些人没有资格吃。


爱050638


很有意思的问题,从作者施先生来看,好像没有想说明这一方面,只体现武松的神勇、神力……敢为民除害,赢得民众及官府欢迎。但在今人问及大虫的处理,是因为物以稀为贵,价值很大,所以问。或许在当时就像普通的猪牛羊一样被人吃掉,又或人们不敢吃拿去泡酒等等



亩语


想当日,武松在那景阳冈,赤手空拳打死那吊睛白额大虫,回到当地的小城,受到了百姓的夹道欢迎,纷纷称他为打虎英雄!


那只老虎也被五花大绑,担着回来,按照宋朝的习俗,虎在当地伤人,致使当地人担惊受怕,虎皮作为非常稀少的皮质袄,肯定被官府收走了,而肉类应该分给了百姓,百姓以啖食,以解心头之恨,平息民愤,拉拢民心!



吾闻韬韬


第一,老虎肉满身都是宝,不能扔掉,虎皮做虎皮椅,或虎皮褂子,肉大家煮熟吃了,虎骨,虎胆,虎鞭泡酒。第二,在施耐庵的写的那个时代,没有保护野生动物的概念,由于虎的食人本性,人反而成了被保护的对象,对比现在,天差地别啊!华南虎在野外已灭绝了,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谁敢打虎呢?只有在梦中去打了。第三,在古代,杀死猛兽并食之被视为勇士,真汉子,就象现在非洲的黑种原始人,马赛人,以杀死雄狮并食之为成年礼,在远古的炎黄二帝时代是不是也是如此呢?在武松生活的宋朝,人们早没有这种"成年礼"了,也不食其肉了,只用作泡酒用的药了。


JACK杰克


原文是这样写的。众人把武松抬到一顶轿子上吹吹打打把老虎抬走了。而抬走老虎的这帮人是什么人?是一群猎户。平常百姓人家也不可能知道老虎肉怎么吃,所以这帮猎户把老虎抬走后抬到了县衙。但是县老太爷肯定来不及烹饪老虎,所以后事可能就是猎户杀了老虎跟武松县太爷衙役一起分了煮了吃了。


彭于晏山西分晏


体制内的人吃了


封永和


具体不知道,感觉应该当地猎户和县衙的人分吃了吧


望江南美食


虎皮给了武松,其他的都分了让县太爷和猎户们!


乡村小馆主


先不说是个小说,要说就是被蚂蚁🐜吃了吧


雨幕报点


抱歉 这个是很好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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