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松打虎,景陽岡的虎肉最後被誰吃了?

快樂地哀悼


話說當時,武松打死老虎,為民除了害,陽穀縣令即刻報告了上司聊城總管大人。總管即刻修書一封,內容大約是,這隻老虎禍害人間,接到書信即刻送至聊城,要當反面教材。不可有誤。

總管府收到虎後,一本正經的說,哎嗨,就這樣吧。你們回去吧。

總管回家說,這可是好東西啊,這是唐僧肉啊。快去高唐州請高廉大人,一起吃,他老人家可是高俅的親戚。

聊城離高唐(高唐,就是現在生產三輪子很出名的地方)很近,高廉坐轎很快就到了,吃了虎肉,喝好了“陽穀的透瓶香”,就是武松喝的好酒,說,是否給高太尉送點??總管驚訝,拍腦袋說,我正想呢。即刻把虎肉虎骨送往開封。當時是戴宗歇班,即刻通知有重要任務。不得耽擱,違令者斬!!

那戴宗即刻聽令,背一布袋,連夜向開封出發。

其實那好肉是高俅等人吃了。陽穀那些人沒有資格吃。


愛050638


很有意思的問題,從作者施先生來看,好像沒有想說明這一方面,只體現武松的神勇、神力……敢為民除害,贏得民眾及官府歡迎。但在今人問及大蟲的處理,是因為物以稀為貴,價值很大,所以問。或許在當時就像普通的豬牛羊一樣被人吃掉,又或人們不敢吃拿去泡酒等等



畝語


想當日,武松在那景陽岡,赤手空拳打死那吊睛白額大蟲,回到當地的小城,受到了百姓的夾道歡迎,紛紛稱他為打虎英雄!


那隻老虎也被五花大綁,擔著回來,按照宋朝的習俗,虎在當地傷人,致使當地人擔驚受怕,虎皮作為非常稀少的皮質襖,肯定被官府收走了,而肉類應該分給了百姓,百姓以啖食,以解心頭之恨,平息民憤,拉攏民心!



吾聞韜韜


第一,老虎肉滿身都是寶,不能扔掉,虎皮做虎皮椅,或虎皮褂子,肉大家煮熟吃了,虎骨,虎膽,虎鞭泡酒。第二,在施耐庵的寫的那個時代,沒有保護野生動物的概念,由於虎的食人本性,人反而成了被保護的對象,對比現在,天差地別啊!華南虎在野外已滅絕了,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誰敢打虎呢?只有在夢中去打了。第三,在古代,殺死猛獸並食之被視為勇士,真漢子,就象現在非洲的黑種原始人,馬賽人,以殺死雄獅並食之為成年禮,在遠古的炎黃二帝時代是不是也是如此呢?在武松生活的宋朝,人們早沒有這種"成年禮"了,也不食其肉了,只用作泡酒用的藥了。


JACK傑克


原文是這樣寫的。眾人把武松抬到一頂轎子上吹吹打打把老虎抬走了。而抬走老虎的這幫人是什麼人?是一群獵戶。平常百姓人家也不可能知道老虎肉怎麼吃,所以這幫獵戶把老虎抬走後抬到了縣衙。但是縣老太爺肯定來不及烹飪老虎,所以後事可能就是獵戶殺了老虎跟武松縣太爺衙役一起分了煮了吃了。


彭于晏山西分晏


體制內的人吃了


封永和


具體不知道,感覺應該當地獵戶和縣衙的人分吃了吧


望江南美食


虎皮給了武松,其他的都分了讓縣太爺和獵戶們!


鄉村小館主


先不說是個小說,要說就是被螞蟻🐜吃了吧


雨幕報點


抱歉 這個是很好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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