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發出第10號通告,要求做好返崗返工返學期間疫情防控


市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發出第10號通告,要求做好返崗返工返學期間疫情防控

榆林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做好返崗返工返學期間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0號)

各縣市區委、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級國家機關各部門,各人民團體:


  當前,我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正處在關鍵時期,為保證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現將做好返崗、返工、返學(以下簡稱“三返”)期間疫情防控工作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涉及公共服務領域的工作人員全部返崗,其他工作人員由各單位分批分期組織返崗,要能保證機關單位正常運轉。


  二、除正常生產的保障城市運行必需、群眾生活必需、疫情防控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企業和保障國家能源供應的重點煤礦、電廠、油氣企業外,各縣市區組織轄內企業、重點建設項目、各類建築工地分類分期分批覆工復產。


  三、各級學校按上級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確定開學時間。


  四、符合相關衛生防疫要求的農貿市場、超市、加油站、藥店等涉及民生保供的經營場所,原則上可繼續正常營業。各類商鋪、門店、商業綜合體、建材市場及其他經營場所暫不開放經營。


  五、湖北籍或有湖北旅行史、生活史、與當地人接觸史以及密切接觸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並仍在醫學觀察期的人員,一律不得返崗返工。非陝西籍人員原則上不允許返崗返工。陝西籍返崗人員經檢測無異常者以及2020年1月1日以後未離開榆林,且不屬於留觀隔離範圍或醫學觀察期滿的人員可返崗返工。


  六、各單位要對“三返”人員逐一做好摸排和信息登記,簽訂承諾,制定科學周密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復工返崗方案,確保“返前有準備、途中有秩序、來後有制度”。

  

  七、市縣城區所有小區實行半封閉管理,各街道辦(鄉鎮)、社區(村)及時排查外來人員,確保動態掌握、不漏一戶、不漏一人。所有復工復產的企業實行封閉式管理。


  八、“三返”期間疫情防控工作,各縣市區政府(園區管委會)負屬地管理責任、各行業主管部門負監管責任、各單位負主體責任,對落實責任不嚴、不力、不到位而造成疫情輸入、傳播、擴散的,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依法嚴肅處理。


  九、本通告及具體實施細則,各級各部門必須嚴格遵照執行。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領導小組督查督辦組要對執行情況進行督查督辦。


  十、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解釋權歸榆林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領導小組。


榆林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領導小組2020年2月6日


附件


返崗返工返學期間疫情防控工作實施細則


  為了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2月3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切實做到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兩不誤”,分類、分期、分批做好春節假期後錯峰返崗、返工、返學期間各項工作(以下簡稱“三返”),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三返”時間和人員範圍

  (一)“三返”的時間

  1.各機關事業單位涉及公共服務領域的工作人員必須返崗,其他工作人員由各單位分批分期組織返崗,確保機關單位正常運轉。

  2.除正常生產的企業外,各縣市區要組織轄區內企業和重點建設項目分別在2月9日以後、2月20日以後、3月1日以後分三批按輕重緩急開(復)工復產。

  3.鑑於疫情防控需要和榆林氣候條件,除中省重點項目外,全市各類建築工地不得早於3月15日前開(復)工。

  4.上級教育部門確定各級各類學校開學時間後,教育部門要組織做好學生返校工作。原則按照高初中三年級、高中二年級到小學一年級(不含初中三年級)、幼兒園的順序分批返校,中職院校參照高中返校時間。榆林學院、榆林職業技術學院、神木職業技術學院等高等院校和高職院校按照省教育廳要求組織學生返校。校外培訓機構視疫情防控情況另行通知。

  (二)“三返”人員範圍

  1.對湖北籍或有流行病學史(湖北旅行史、生活史、與當地人接觸史)以及密切接觸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並仍在醫學觀察期的人員,一律不得返崗返工。上述人員在嚴格執行14天醫學觀察並經現場調查人員評估同意解除隔離後,可由用人單位向屬地縣市區政府或園區管委會申請返崗返工。對因隔離、留觀或政府採取緊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用人單位不得隨意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也不得退回勞務派遣用工。

  2.非陝西籍人員原則上不允許返崗返工。確需返崗返工的,應由用人單位提前報請屬地縣市區政府或園區管委會同意後,在嚴格執行14天集中留觀,並經現場調查人員評估同意解除隔離後返崗返工。 

  3.陝西籍人員經專業人員檢測無異常後允許返崗返工。

  4.2020年1月1日以後未離開榆林,且不屬於留觀隔離範圍內或醫學觀察期滿的人員允許返崗返工。

  二、“三返”過程中的環節管理

  (一)返回前的準備

  1.用人單位和高等院校、高職院校要提前摸排“三返”人員相關信息,實行“一人一表”登記制度(登記表內容包括本人當前身體狀況、假期外出情況、與湖北等其他疫情嚴重地區人員接觸情況、直系親屬及密切接觸人員健康狀況等),並登記造冊。用工企業要將農民工返工信息報送屬地人社部門。

  2.“三返”人員要與所在單位簽訂承諾書,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要與屬地縣市區政府或園區管委會簽訂承諾書。個人承諾內容包括本人身體狀況良好、本人及家庭成員無流行病學史(湖北旅行史、生活史、與當地人接觸史)及未接觸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病例和疑似病例,並明確相關法律責任。單位承諾內容包括嚴格遵守《榆林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做好返崗返工返學期間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有關規定,組織符合返程條件的“三返”人員返回單位,切實做好疫情防控有關工作,單位所有人員及其直系親屬、密切接觸人員均無流行病學史(湖北旅行史、生活史、與當地人接觸史),未接觸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和疑似病例;所有人員身體狀況良好等內容。各縣市區政府、園區管委會要對轄區內用人單位的承諾書進行逐一排查,未簽訂承諾書的企業一律不得復工復產、人員一律不得返崗返工。

  3.用人單位要形成科學周密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復工返崗方案,報屬地縣市區政府或園區管委會審核同意後方可實施。

  4.對於職工人數在100名以上的復工復產企業,由屬地縣市區政府或園區管委會派駐疫情防控監督員,並組織衛生防疫專業人員在復工復產前進行疫情防控指導培訓。要統籌安排工作面,工作面人員密度不得低於5平方米/人。

  5.用工企業要確保做到疫情防控專班組建到位、防護物資儲備到位、規範的留觀場所準備到位、派駐企業監督人員到位。

  (二)返回中的管控

  1.榆林機場、火車站和高速公路、國省縣鄉道路檢查點要強化“三返”期間進入榆林境內人員的檢測排查,運用信息化手段做好信息登記核實工作(登記內容包括車型、車牌和司乘人員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體溫、始發地、目的地等),同時要將人員信息及時反饋去向地屬地縣市區政府或園區管委會,確保入境人員按類可追蹤。

  2.用人單位和高等院校、高職院校要採取包車或拼車的方式集中接返市外返廠職工和返校學生,要提前選定集中接返點並告知接返對象,做好上車前人員的體溫檢測和情況詢問,發現體溫異常人員和有流行病學史人員,不得允許其登車返程並在第一時間報告和配合所在地政府按程序妥善處置。人社部門要積極對接用工企業,做好農民工接返工作。

  3.接返過程中,用人單位和高等院校、高職院校要派專人負責,司乘人員要全程佩戴口罩,返程路線不得途經湖北省。

  4.用人單位要將由市外返榆的“三返”人員信息第一時間提供給屬地縣市區政府或園區管委會,便於納入網格化管理。“三返”人員在社區居住的,必須及時通報所在社區備案。

  (三)返回後的管理

  1.各單位要向屬地縣市區政府和園區管委會每天報告疫情防控和“三返”人員情況。

  2.各單位原則上只保留一個出入口並設置檢查點,對所有出入人員檢測體溫並登記,所有進出人員必須佩戴口罩,所有出入車輛必須消毒。發現體溫異常人員、湖北籍或有流行病學史(湖北旅行史、生活史、與當地人接觸史)人員以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觸者,要第一時間按程序妥善處置,並按照承諾書內容嚴格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

  3.各單位應因地制宜實行分餐制、送餐制或錯峰就餐制,儘可能地避免或減少人群聚集和人員近距離接觸。

  4.各單位要減少集體性活動。對於確需召開現場會議或組織集體性活動的,要最大限度壓縮人數、控制時間,選擇空曠場地或者通風良好的場所,要求參加人員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間隔。

  5.各單位要在必要區域設置“廢棄口罩投放專用垃圾桶”,並設立至少一處“隔離人員廢棄口罩投放專用垃圾桶”,廢棄口罩垃圾必須日投日清、分類收集、分類處置。

  6.各單位要加強防疫知識普及,提高“三返”人員自我防護能力。

  7.企業實行封閉式管理,每班人員必須檢測體溫並登記在冊,廠區內所有人員必須佩戴口罩。對集中辦公區域、經營場所、廠房、餐廳等應定時強制性通風換氣,對電梯等人員密集場所每天消毒不少於2次。確需外出或乘坐通勤車,必須履行登記手續,必須佩戴口罩,通勤車要安排專人管理檢查,使用後必須立即通風消毒。

  8.院校復課後,要每天晨、午、晚對師生進行體溫檢測,並做好登記。對教室、辦公室、實驗室、計算機室、圖書室、閱覽室等公共場所每天定期消毒不少於2次。上課時必須開啟門窗,保持良好通風,師生必須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間隔距離。

  9.各機關事業單位要保持辦公區環境清潔,2人以上辦公時必須佩戴口罩,公務出行避免在公共場所長時間停留,模範執行好疫情防控的各項要求。

  10.各縣市區聯防聯控領導小組辦公室要進一步加強市外返榆人員的排查管控。參照湖北來(返)榆人員健康情況摸排登記表內容,統計信息數據,並按照《關於規範疫情排查信息數據報送工作的緊急通知》(榆聯防辦〔2020〕32號)文件要求,統一上報市聯防聯控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強化街道辦及社區對“三返”人員的管理

  (一)各縣市區街道辦(鄉鎮)及社區(村)對轄區內“三返”人員的疫情防控負屬地管理責任,小區物業服務企業負具體責任,民政部門負責做好指導和監管。

  (二)市縣城區所有小區實行半封閉管理,只保留一個進出口並設置門崗檢查點,安排專人24小時值守,非本小區人員和車輛嚴禁入內;實行嚴格的門禁管理制度,所有出入人員必須佩戴口罩、必須檢測體溫、必須進行詢問、必須核實是否為本小區住戶。

  (三)及時排查外來人員。認真落實網格化管理制度,由網格員(村社區幹部)、衛生健康機構人員、警務室民警、物業服務企業人員組成工作小組,及時排查掌握外來人員情況,確保動態掌握、不漏一戶、不漏一人。突出租房人員管控工作,對租房戶建立臺賬,實行返回人員報告制,並及時核查相關信息。發現體溫異常人員、湖北籍或有流行病學史(湖北旅行史、生活史、與當地人接觸史)人員以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觸者,立即報告社區,並按要求做好妥善處置。

  (四)各小區要對公共區域、公用設備設施及人員出入的重點部位進行全面清掃、清洗和消毒,並做到垃圾日產日清,同時要在每棟樓樓門入口處設置“廢棄口罩投放專用垃圾桶”,做到日投日清、分類收集、分類處置。

  (五)各街道辦要指導社區建立居家觀察人員健康臺賬,實行嚴格管控,如有異常及時報告轄區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移交定點醫療機構救治。各街道辦、社區要開展形式多樣的疫情防控宣傳,引導居民儘量減少外出,注意個人衛生防護,提高居民防範意識和參與社會群防群控的自覺性。

  四、規範“三返”期間市場秩序

  (一)農貿市場、超市、加油站、藥店等民生保供經營場所,原則上可繼續正常營業。經營主體必須對營業區、生活區、辦公區等開窗通風,每天定期消毒不少於兩次,必須配備必要防疫用品和衛生用品,必須安排專人在入口處測量體溫,必須設置廢棄口罩專用收集容器。營業場所人員密度不得低於5平方米/人,實行人流量動態管理。對不滿足上述條件的企業和經營場所,予以關閉。各營業場所經營服務人員必須做好個人防護,收銀和結賬人員之間必須保持1.5米以上距離;消費者進入必須佩戴口罩並配合接受體溫檢測,對未佩戴口罩和拒絕接受體溫檢測的消費者一律禁止進入。擾亂營業場所管控秩序的,由公安機關依法嚴肅處理。倡導快遞、外賣行業實行無接觸配送。

  (二)榆陽區、橫山區、神木市、府谷縣、定邊縣、靖邊縣、榆林高新區面積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餐住一體酒店(賓館),綏德縣、米脂縣、佳縣、吳堡縣、清澗縣、子洲縣面積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餐住一體酒店(賓館)經所屬縣市區審批後可以營業,必須嚴格執行實名登記制,必須安排專人在入口處進行體溫檢測等排查工作,對未佩戴口罩和拒絕接受體溫檢測的消費者一律禁止進入,嚴禁接待婚宴等任何形式的群體性聚餐活動。其他酒店(賓館)押後視疫情控制情況,由各縣市區審批後分批次分階段放開。

  (三)各類商鋪、門店、商業綜合體、建材市場及其他經營場所暫不開放經營,由各縣市區視疫情控制情況分批次分階段放開。嚴禁一切流動商販、攤點經營。

  (四)全市文化館、圖書館、體育館、旅遊景區等公共場所暫不對外開放。全市所有經營性娛樂場所、網吧、活動中心、棋牌室、茶樓、足浴、健身場館等人群聚集場所暫不開放營業。

  (五)發改、工信、能源等部門要做好煤電油氣等重要生產要素的供應保障工作,商務部門要做好重要民生商品的供應保障工作,交通部門要優先保障民生和重要生產資料轉運,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產品質量和價格的監管,督促經營者嚴格執行疫情期間各項制度規定和標準要求,確保市場秩序穩定和食品藥品安全。

  (六)全市公交車和出租車視疫情控制情況,由交通部門審批後逐步恢復運營。公交、出租公司要提前制定運營預案和疫情防控方案,確保市民安全出行。

  (七)各級政務服務中心要積極引導公眾通過“12345”熱線諮詢、網上預約、快遞辦理等方式,推行“網上辦、不見面”的政務服務模式,持續為企業、群眾提供便捷、安全的政務服務。涉及防疫事項審批,非核心材料可採取容缺備案限期補正的機制。對確需現場辦理的事項,提前預約溝通,簡化辦事流程,避免辦事群眾聚集。

  五、嚴格“三返”期間疫情處置

  在“三返”期間,對新發現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和疑似病例的區域實施封閉,樓房1人封閉單元、2人封閉整樓、3人以上封閉小區,平房對四鄰進行封閉隔離,封閉後由屬地縣市區政府負責做好隔離人員的管理和後勤保障工作。對新出現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和疑似病例的企業立即停產停工,學校立即停課,機關事業單位獨立辦公的立即停止運行、綜合辦公的按實際情況進行處理,相關人員由屬地縣市區政府按照市聯防聯控工作領導小組有關規定處置。新出現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和疑似病例入住過的酒店立即停業,並按照有關規定處置。

  六、紮實做好“三返”期間安全生產工作

  (一)各生產經營單位、縣市區政府(園區管委會)、行業管理部門要堅守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底線,嚴格落實好疫情防控及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和屬地管理、行業監管責任。

  (二)各生產經營單位要認真組織開展復工復產前全員安全生產、疫情防控教育培訓,以及安全隱患自查工作。

  (三)各縣市區政府和園區管委會要全面加強對特殊時期安全生產工作的部署,切實擔負起“促一方發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將安全生產與疫情防控工作同安排同檢查,選派專業人員指導企業落實疫情防控舉措,全力做好危險化學品、煤礦、非煤礦山、建築、交通運輸等相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四)各縣市區政府和園區管委會要明確復工復產驗收標準、規範驗收程序,做到成熟一個、驗收一個,合格一個、復產一個,對疫情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隱患排查不徹底、安全設施不完備、技術力量不充足、安全培訓不開展的堅決不予復工復產。對未按程序、未經批准而擅自開(復)工復產的項目和企業一律嚴肅處理;對因疫情防控導致關鍵人員不到位和技術力量不足仍勉強復工復產的企業,應立即停產,並依法追究主要責任人責任。

  七、嚴格“三返”期間的疫情防控責任

  (一)各縣市區政府、街道辦(鄉鎮)要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在市聯防聯控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履職盡責,紮實做好本轄區範圍內“三返”期間的疫情防控工作,確保防控措施到人、防控責任到人。

  (二)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市直工委負責監管指導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返崗;市發改委牽頭,各有關單位配合,負責監管指導全市重點建設項目返工並制定返工人員的防控保障方案;市教育局負責監管指導各級各類學校並制定返學人員的防控保障方案;市工信局負責監管指導工業和信息化企業並制定返工人員的防控保障方案;市民政局負責監管指導社區並制定“三返”人員的防控保障方案;市住建局負責監管指導建築企業、房地產企業並制定返工人員的防控保障方案;市商務局負責監管指導商貿流通類企業並制定返工人員的防控保障方案;市市場監管局負責監管指導食藥企業、酒店、各類商鋪門店、建材市場;市人社局負責監管指導農民工返工;市交通局負責監管指導客運、貨運企業;市農業農村局負責監管指導涉農企業;市文旅局負責監管指導文化旅遊類企業;市國資委負責監管指導市屬國有企業;市金融局負責監管指導金融類企業;市執法局負責監管便民市場;市能源局負責監管指導煤礦、油氣企業。

  (三)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學校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堅持“管好自己的人,把好自己的門”,確保本單位“三返”人員不折不扣落實返回準備、返回秩序、返回防控等方面的各項措施。

  (四)對落實屬地管理責任不嚴、落實行業監管責任不到位、落實主體責任不力而造成疫情輸入、傳播、擴散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來源:榆林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領導小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