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期間醫療保障政策公佈

正北方網訊(北方新報正北方網記者 張學博)記者今日瞭解到,呼和浩特市醫療保障局於日前制定了《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保障工作方案》,明確從保障醫保基金及時預撥支付、簡化醫藥價格和醫療服務管理程序等幾個方面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保障工作。

據瞭解,在確保醫保基金及時預撥支付方面,為減輕集中救治定點醫院墊付壓力,根據實際情況向集中救治定點醫院先行預撥醫保基金,做好後期基金撥付工作,支持集中救治定點醫院及時開展救治;進一步簡化結算報銷手續,做到第一時間審核、第一時間結算、第一時間撥付,救治確診和疑似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發生的醫療費用單列預算,不受醫保總額預算控制限制;加強基金監管,建立預撥基金使用臺賬、專款專用、單獨核算,預撥基金僅限於支付確診和疑似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參保患者救治醫療費用,不得用於為其他疾病患者支付醫療費用,不得用於支付非醫療保障費用。在簡化醫藥價格和醫療服務管理程序方面,開通藥品、醫用耗材採購綠色通道,對符合衛生健康部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的藥品和醫用耗材,未在自治區掛網的,無需按照既有規定履行備案掛網程序,醫療機構可線下與企業協商,參照其他省區市已掛網價格採購使用,並及時向自治區藥品器械集中採購服務中心申報直接掛網;開通新增項目價格綠色通道,對符合衛生健康部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要求,但尚未納入《推進實施目錄》的診療技術或方法,定點救治醫院可以先行確定具體項目價格並及時向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申請核准備案等。在做好異地就醫經辦服務方面,各旗縣區醫保經辦機構對確診和疑似異地就醫患者先救治、後備案,費用由就醫地醫保部門先行墊付,做好異地就醫參保患者信息記錄和醫療費用記賬,疫情結束後全國統一結算;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異地就醫報銷不再執行異地轉外就醫支付比例調減規定;鼓勵參保人員使用“內蒙古12333”手機APP網上備案,積極與定點救治醫院醫保科對接,摸清確診患者基礎信息,協調參保地辦理備案等。在加強相關工作監測分析方面,對可能引起價格異常波動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應及時函詢、約談相關單位和個人,並及時向市醫療保障局報告;發現價格違法違規行為的,及時移送有關部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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