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阶段发现足以颠覆原判决的新证据,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bardwu562


法院在执行阶段发现这种情况应该中止执行,将有关线索反映给当事人以及法院有关部门。


仁者无敌wnfw


我是法律解忧君,我来回答您的问题。

解忧君在法院工作,一直在办理案件,也一直在协助执行。 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一个案子在执行阶段,说明案子已经生效,只有生效的案件可以执行。因为生效,你的案子已经不能提起上诉了,二审的机会没有了。但是如果有足以推翻原判决的新证据,你是可以申请再审的,但是案件再审期间是不影响案子的执行的。而且要想启动再审程序很难,并不是你认为这个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的就能启动再审,能否启动,需要上级法院审核。如果再审翻案了,值钱执行阶段所执行的财产将全部返还,并且造成损失的需要赔偿。接下来我会根据办案经验及司法实践,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一一为您解答释疑。


首先,法院执行局要想受理一起执行案件,必须需要当事人提交生效的法律文书,也就是判决书,还有就是一个法律文书生效证明,只有这两个东西齐全,法院才会受理你的执行案件。你题目中说的执行阶段,意味着你的那个案件现在已经生效了,否则不可能会被执行。生效的案件,意味着你已经错过了上诉权利,二审是不可能启动的了。只能申请再审。

其次,对于已经生效的案件,为了预防错案的发生,法律给了当事人的一种救济权利,那就是申请再审。再审针对的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的重新审理程序。但是再审阶段,不影响案件执行的,也就是说执行局不会因为你的案件再审中,就停止对你的案件的执行,因为你申请再审,不意味着就能启动再审,启动再审,也不意味着案子最终就是一定有问题的。所以,再审阶段不影响执行。


最后,要想启动再审,必须要提交申请,再审有些一套特别严格的审查程序,并不是你申请再审的就能启动再审。你题目中说,发现足已推翻原判决的证据的,如果是真的,那肯定启动了再审,但是你认为足已没什么用,需要法院审查,决定权在上级法院。所以要想启动再审很难。如果再审你赢了,你的之前的执行的财产,会被返还,对你造成损失的,需要赔偿。

我是法律解忧君,欢迎大家评论留言互动,有问题的及时提问,我会一一回复,点点关注点点赞,谢谢大家的支持,大家生活愉快。


法律解忧君


一般来说,如果出现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原判决确有错误的,那么可以依法启动再审程序,从而纠正原错误判决。并且,如果法院决定再审的,那么为了避免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法院会依法裁定先中止执行。

如题所述,原判决已经生效,债权人那些该生效判决去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也开始了执行程序。但是,在执行程序的过程中,突然出现新的证据,足以证明原生效判决确有错误。那么,这时候该如何纠正这一错误呢?我来简单介绍一下。

首先,就法院内部而言,他们发现原生效判决确有错误的,可以主动启动再审程序,并通过再审程序纠正原生效裁判的错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其次,如果法院没有主动启动再审程序的,那么当事人有权向作出生效判决的上级法院申请再审。当然,如果原生效判决就是最高院做的的,那么只能向最高院申请再审。另外,也有一种例外情形,当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双方都是公民时,也可以向一审法院申请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后,还有一种兜底性的救济措施,如果法院没有主动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也被驳回的,那么当事人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如果检察院提出抗诉的,那么法院就必须再审了,毕竟检察院是法律监督部门。

当法院裁定再审时,执行程序就必须中止了,不然原生效判决确有错误的,就很有可能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冰焰


民事诉讼活动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审判阶段,二是执行阶段。既然已经进入到了执行阶段,说明原来的判决已经生效了。即使是一审判决,当事人也不能上诉了。如果在执行阶段发现足以颠覆原判决的新证据,只能启动再审程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再审程序的启动

再审程序,又称为“审判监督程序”,是对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进行纠错的程序。再审程序可以由三个主体来启动。

一是人民法院依职权提起。作出判决的法院的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发现判决确有错误的,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决定或者裁定再审;

二是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上级人民检察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现效力的判决,符合《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情形之一(如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的),应当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三是当事人申请再审。在《民事诉讼法》第200条中,规定了13种可以提出再审申请的情形。其中就包括了“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处理再审案件的程序

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启动再审程序;不符合条件的,驳回再审申请。

1.因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先由再审申请人陈述再审请求及理由;

2.因检察院抗诉再审的,先由检察院宣读抗诉书,再由申请抗诉当事人陈述;

3.人民法院依职权再审的,先由原审原告或者原审上诉人陈述。

结语:在执行阶段,无论是谁发现的足以推翻原判决的新证据,都只能通过启动再审程序进行再次审理。人民法院应当审查提出的“新证据”是否符合再审的条件,符合再审条件的,应当及时受理,裁定再审。再审程序只能针对生效的裁判,没有生效的裁判不能适用再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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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法律人


回誉这一问题前先扫题主的兴一一是谁认定此新证据合法,有效,并有颠覆性的证明力?也就是说,题主的问题本身就有很大的问题!

与案件相关的证据,首先在举证时间上就有明确规定,一定要在举证时限内向法庭提供;其次,向法院提交证据时需如实说明证据的来源,只有来源合法的证据才具有证明效力;最后,所有双方的证据必须经当庭质证和辩论后由合议庭根据证据规则决定是否采纳该证据,从而认定案件的事实。实际上,从某种意义上说,庭审就是审证据!

所以,题主所言的"发现有颠覆案件事实的证据"本身就是个假命题!

当然,案件判决后到了执行阶段说明案件已经是终审判决。对判决所依据的所谓事实是否是真象,当事人应该是知晓的,若苦于仅仅是因为没有证据而败诉,当事人哪怕在终审判决后仍然想尽办法寻找证明案件真实的证据,如果有幸获得这样的证据,哪怕是可以证明一切的证据,在法律也只能说是"可能颠覆案件一二审所认定事实的新证据。"

案件进行到执行阶段,说明没有超过再审申请时限,当事人可向高一级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如果真如题主所言有这样一份证据提交,法院经审查后一定责成案件的重审。


启明星262


不可能推掉重审,法院判决一般情况下错了也要执行


徐艳143603347


如是执行人员发现的应作出裁定中止执行,并书面向院长报告,,经院长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

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或向检察院申请再审建议或抗诉。


微媒法务视野


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一般法院不会主动启动再审。只能是当事人申请。


修炼310


有新证据且足以推翻原判,是提起再审的一个重要理由。对法院而言,可以基于依申请和依职权两种方式,对案件提起再审。

所谓依职权,即通过院长发现程序。即如果法院发现应当提起再审的事由出现时,可以报请院长提交审委会讨论,主动提起再审。

所谓依申请,即当事人向法院申诉/申请再审。当事人提出后,经法院审查,如果认为符合再审的条件,就应当提起再审。

除了上述情况外,当事人还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检察院审查后,如认为符合抗诉条件,则应向法院提起抗诉。抗诉可以直接引起再审,法院仅需要进行必要的形式审查。



风云26610126


可以申请再审,但是不会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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