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抗疫情!寶山、奉賢、黃浦、青浦、長寧出臺新政,為中小微企業減負

小海按:

寶山、奉賢、黃浦、青浦、長寧相繼出臺新政,為中小企業進一步減負,幫助在疫情防控中發揮重要作用和受到疫情衝擊的中小微企業共渡難關。

為切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努力保障企業正常經營秩序,市人社局近日宣佈出臺一系列減負政策。各區繼嘉定、靜安、楊浦之後,寶山、奉賢、黃浦、青浦、長寧制定出臺了進一步為企業減負、共抗疫情的政策。詳情↓

寶山區

一、降低中小企業融資成本

對於當年度獲得上海市中小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管理中心擔保貸款2000萬元(含)以下,且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給予保費補貼:當年度擔保貸款300萬元以下(含),按時還本付息的,給予100%擔保費補貼;當年度擔保貸款300萬元至2000萬元(含),按時還本付息的,給予50%擔保費補貼。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提前實施擔保費補貼。

二、為中小企業提供專項融資對接。

發佈轄區相關銀行金融機構防控疫情支持信貸政策彙總,組織企業通過“線上”發佈需求,“線下”對接等多元化方式發佈融資需求信息;引導金融機構對於受疫情影響正常經營,因疫情管控不能及時還款的中小企業客戶,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鼓勵金融機構適當下浮利率,快速推進審批和放款。

三、鼓勵金融機構降低企業貸款週轉成本。

鼓勵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根據企業受疫情影響程度,制定符合實際需要的專項金融產品,提高中小企業貸款中的信用貸款佔比。鼓勵對信用良好、正常經營的中小企業創新續貸方式,切實降低企業貸款週轉成本。開闢抗擊疫情金融服務綠色通道,進一步對接好相關金融機構“無還本續貸產品”,提供優質高效綜合金融服務。

四、

鼓勵減免抗擊疫情相關的民生保障類中小企業的房租。

其承租區屬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根據其受影響情況,至少減免一個月租金,到期後視情延長。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對在疫情期間為承租的中小企業減免租金的科創園、文創園、科技企業孵化器、創業基地等各類載體,經認定,優先予以我區政策扶持。

五、

積極引導中小企業創新經營模式,戰勝疫情負面影響。

鼓勵中小企業開展生產、研發、技改,對企業開展新產品研發攻關、生產擴產擴能技術改造以及轉型生產疫情防控物資,經檢驗認定,按照寶山區“1+9”支持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政策加大扶持力度。

六、

加大受疫情影響的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

按照寶山區“1+9”支持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政策,各資金主管部門根據企業在抗擊疫情期間所受損失和所作貢獻,加強調查研究和統計,堅持“一業多策”、“一企一策”精準扶持,增加資金覆蓋面,緩解中小企業的資金壓力,確保資金向中小企業聚焦。

七、

加大疫情期間中小企業幫辦服務力度。

採取積極有效的“一對一”“多對一”幫辦措施,落實好國家、市、區相關政策。加大“一網通辦”服務力度,主動高效服務、加強統籌協調、簡化辦事環節,及時協調解決中小企業復工復產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對企業存量訂單面臨的違約和糾紛情況,通過政府購買法律服務等方式提供政策諮詢。

八、

扶持資金的撥付採取綠色通道。

為提高扶持資金的時效性,本政策意見涉及的我區“1+9”支持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按簡易程序執行,抓緊組織企業申報、加快資金審核進度。財政部門及時撥付資金,儘快發揮財政資金效益,切實幫助企業渡過難關。

奉賢區

一、各銀行機構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嚴格執行銀監會相關要求,不盲目抽貸、壓貸、斷貸,鼓勵各銀行機構在原有貸款利率水平基礎上下浮10%以上,確保2020年中小企業信貸餘額不低於2019年同期餘額,確保2020年中小企業信貸戶數高於上年同期戶數。

二、對列入市疫情防控需求物資生產和供應重點名單的企業,其在疫情期間因擴大生產而產生的損失,給予適當補貼,最高可達300萬元。

支持各街道、鎮參照執行。

三、減免中小企業房租。對承租區內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企業,暫免收房租1個月,減半房租2個月,到期後視情況延長。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各鎮、開發區可視情況從該經營用房產生的地方財政貢獻中予以補貼。

四、搭建區內企業用工供需對接平臺,加強協調調度,摸清企業用工總量和結構,引導無法復工企業富餘勞動力就近在用工緊缺企業就業,幫助符合復工條件的企業儘快復工。對於企業急需的高校畢業生,提供公益性組團招聘和代理招聘等服務。

五、對在停工期間組織職工參加線上職業技能培訓的,區財政按實際培訓費用的95%對企業進行補貼。

六、簡化審批流程,加快對企業兌現專項資金扶持,對符合兌現條件的扶持項目即時兌現;對建設週期較長的項目,根據項目的實際投資發生額,提前按比例兌現扶持資金。對已申報國家和市級專項資金補助併成功的項目,提前兌現應由區、鎮配套的資金。

七、及時為企業提供防疫物資採購信息,幫助企業儘快復工。

八、超前服務,提前審批企業投資項目。對擬定的產業項目准入,不進行集中式會議評審,改由區政府領導按分工負責原則籤批;項目開工涉及發展改革、規劃資源、建設管理等部門的前期手續,在疫期加快審批,確保疫期後早日正式開工。

九、搭建區內企業上下游供需信息平臺,加強原輔材料供應、加工生產和流通環節配對,引導區內企業開展市場化合作,做強產業鏈、供應鏈和服務鏈,促進實體經濟發展。

十、

全面實行“一網通辦”,疫期涉企事項原則上都在網上辦理,切實減少環節、精簡材料,真正實現“零跑動”。

確需線下辦理的,由區行政服務中心或職能部門派員上門辦理或全程“幫辦”。

在企業作出承諾的情況下,啟動“容缺受理”模式。

確保在疫情防控期間,對於遇到特殊困難的企業,採用“一企一策”、“一事一議”方式予以支持。本政策由奉賢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黃浦區

“黃浦十條”的支持對象,是在黃浦區註冊、受到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生產經營遇到困難的中小企業(含微型企業)。企業應當信用良好、符合區域產業導向和規劃要求。

一、減輕企業負擔

1、貫徹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

對不裁員、少減員、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返還失業保險費。返還額度不低於單位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

2、推遲社會保險費繳納和基數調整

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確實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中小微企業,按規定向社保經辦機構報備後,可在疫情解除後3個月內補繳社會保險費,不收取滯納金,不影響參保職工個人權益記錄。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年度(含職工醫保年度)的起止日期調整為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推遲3個月。

3、全面落實培訓費補貼政策

對受疫情影響的本區各類企業,對在停工期間組織職工(含在企業工作的勞務派遣人員)參加各類線上職業培訓的,納入黃浦區地方教育附加專項資金補貼企業職工培訓範圍,按實際培訓費用享受95%的補貼。平臺企業(電商企業)以及新業態企業參照執行。

4、貫徹稅費減免和延期交納政策

因疫情原因導致企業發生重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對因受疫情影響辦理納稅申報困難的中小微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申報。對確有特殊困難而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三個月。落實公益捐贈相關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

5、房租減免

對承租區屬國有企業經營用房、生產經營受疫情影響較重但仍保持穩定就業的中小微企業,鼓勵區屬國有企業減免1個月租金。區科技企業孵化基地為入駐的中小科技企業及團隊減免1個月的房租。對租用本區文創園區經營和辦公的中小微企業,鼓勵符合條件的園區運營管理方為中小微企業租戶減免不少於1個月的租金,並根據實際減免金額給予園區運營管理方50%補貼。鼓勵本區商務樓宇業主適當減免入駐企業租金。

6、加快專項資金扶持兌現

對符合各類扶持補貼獎勵資金兌現條件的項目加快兌現,緩解企業資金週轉困難。加速落實入駐區科技企業孵化基地企業的扶持資金。對已認定為市級民營企業總部的中小企業,根據《黃浦區鼓勵設立民營企業總部的實施意見》,加快兌現政策獎勵。加快啟動本區區級民營企業總部申報評定工作,支持更多民營中小企業發展。實施防疫專項補貼,在疫情防控期間,對吸納安置本區就業困難人員的用人單位給予一次性補貼,對為創業組織減免租金的區級創業孵化示範基地給予一次性運作費補貼。

二、強化金融支持

7、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支持

充分發揮信貸、保險、擔保等多渠道作用,充分發揮黃浦區企業服務平臺金融平臺作用,鼓勵各類金融機構開闢金融服務綠色通道,提供優質高效綜合金融服務。對受疫情影響較大,以及有發展前景但暫時受困的中小微企業,引導金融機構不抽貸、不斷貸、不壓貸,力爭2020 年中小微企業融資成本不高於 2019 年同期融資成本。

8、加大對中小微企業融資擔保補貼

加強對中小微企業政策性擔保貸款的支持,對受疫情影響較重且符合黃浦區產業導向的企業,全額補貼保費,並按銀行實際貸款利率的30%給予貼息補貼。

三、優化政務服務

9、強化支持聯繫企業制度

加強區政府各部門、街道對屬地企業的聯繫服務,協調解決企業因受疫情影響產生的問題。加強外貿服務支持,發揮貿促會國際商事認證服務職能,為企業提供出具國際商事證明書服務,包括出具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等,保障企業應對各類風險和通關結匯順利進行。強化政府法律服務,鼓勵律師事務所等專業機構為受到疫情影響的中小微企業提供法律諮詢、法律援助、心理疏導等專業服務。

10、開展“預約辦理+不見面審批”服務模式

在行政服務中心設立疫情應對事項受理專窗,積極開通網上受理平臺,充分發揮“一網通辦”作用,鼓勵通過“一網通辦”平臺等渠道辦理社保、稅務、企業開辦、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工程建設項目報建等業務。擴大企業註冊許可事項“網上辦、掌上辦、郵寄辦”服務範圍。大力推行非接觸式納稅繳費,開通網上辦稅專用綠色通道。

以上政策舉措,對在應對疫情、保供應穩物價中作出積極貢獻的中小微企業予以重點傾斜。

對中央、市出臺的應對疫情期間惠企政策與本政策有重疊的,按照“從優不重複”原則執行。對中央、市出臺相關政策要求區級配套支持的,依照要求予以配套,最大限度支持企業應對疫情實現平穩健康發展。

本意見有效期暫定為自發布之日起三個月。由黃浦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解釋。

青浦區

一、加大金融支持

1、提供企業信貸支持

各銀行機構要持續加強對區內中小微企業的信貸支持,不縮減信貸餘額,並在原有貸款利率水平基礎上下浮10%以上。對於市區兩級農業農村委推薦的涉農經營主體信貸利率最低應降至同期LPR利率減45基點。針對受疫情影響較大而暫時資金週轉困難的企業,要主動聯繫並提供調整結息頻率、減免逾期利息、展期、無還本續貸等服務,不得抽貸、斷貸、壓貸。

2、加強名單企業信貸支持

針對國家工信部疫情防控材料名單內企業,各銀行機構要嚴格落實人民銀行關於低成本專項再貸款資金的發放要求,按照名單制管理,主動聯繫對接區內相關企業,通過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下調貸款利率且利率上限不得超過貸款發放時最近一次公佈的一年期LPR減100基點,全力支持疫情防控重點企業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3、鼓勵金融機構做好服務

各銀行機構要延續“百行進萬企”融資對接活動“主動送服務”的精神,組織開展對區內企業,尤其是受疫情影響的企業的溝通交流,切實瞭解企業受影響情況,結算、融資以及其他金融服務需求,做到精準匹配、動態跟蹤。針對有緊急需求的企業,按照特事特辦、急事急辦的原則,為企業開通綠色通道,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簡化業務流程,提供快捷服務,做好服務保障。

二、穩定職工隊伍

4、實施失業保險返還政策

為切實減輕疫情對企業生產、經營的影響,2020年本區將嚴格執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政策,繼續對本區不裁員、少減員、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返還單位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

5、延長社保登記繳費期限

參保單位或個人因受疫情影響而未能按時辦理社保參保登記、繳納社保費等社保業務的,允許在疫情結束後予以補辦。參保單位補繳手續可在疫情解除後3個月內完成。

6、推遲調整社保繳費基數

將本區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年度的起止日期調整為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推遲3個月(2019年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年度順延至2020年7月1日)。

7、實施培訓費用補貼政策

對受疫情影響的本區各類企業,對在停工期間組織職工(含在企業工作的勞務派遣人員)參加各類線上職業培訓的,納入本區地方教育附加專項資金補貼企業職工培訓範圍,按實際培訓費用享受95%的補貼。平臺企業(電商企業)以及新業態企業可參照執行。

三、減輕企業負擔

8、加大屬地財政傾斜力度

將各鎮、區屬公司下轄企業所繳納稅收由原區與鎮、區屬公司30:70比例分享調整為10:90比例分享(以區稅務局數據為準)。本次傾斜資金由各鎮、區屬公司根據相關政策,全額用於支持企業恢復在疫情防控期間受影響的生產經營和企業發展活動。區得10%部分資金由區級統籌,用於全區範圍內企業在疫情防控期間生產經營和發展活動所需的其他支出。

9、減免疫情影響企業稅費

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餐飲、酒店等行業和未能及時復工復產的企業,積極輔導落實小微企業普惠性減稅政策,按照上海市有關辦法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10、延緩疫情影響企業繳稅

對受疫情防控影響無法按期辦理納稅申報的,依法受理延期申報申請;符合延期繳納稅款條件的,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手續。對因疫情防控因素無法正常通過TIPS、銀行線上繳納稅款且無法上門繳納稅款的,核實後依法免予加收滯納金。對因疫情影響無法正常營業的定期定額戶,結合實際簡化停業手續,合理調整定額。

11、減免各類中小企業房租

適度減免中小企業租戶在疫情期間的廠房、商場、樓宇租金。對承租國有資產經營用房的中小企業,給予1個月房租免收,2個月房租減半政策支持, 公租房(人才公寓)實行特定對象適當減免房租;對承租集體資產經營用房的中小企業,由各鎮、街道參照國資減免政策具體研究制定;對承租各類市場主體經營用房的中小企業,鼓勵和倡導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

12、加大技改投資補助

企業為口罩、手套、消毒液等防疫應急物資擴大生產以及生產自救進行的技改投資,在1月10日-2月15日期間項目總投入給予80%的補貼,在2月16日-2月29日期間項目總投入給予50%的補貼;對上述期間發生的設備租賃費用給予全額補貼。對在疫情期間積極進行科技研發攻關的企業,並投入疫情防治相關產品生產的,予以項目立項補貼,並對形成的產品進行優先採購或推廣。各預算部門要建立資金審核綠色通道,優化流程,對有明確政策標準,抓緊組織企業申報,加快資金審核和撥付進度。

13.加強外貿企業支持

營造良好的貿易環境,對青浦綜合保稅區、保稅物流場所以及加工貿易內銷的貨物,確實屬於防控疫情所需的醫療、保障等物資,可直接適用分類集報以及集中內銷的便利化措施,不再收取擔保費。建立小微企業信用險扶持平臺,為區內小微企業購買信用保險服務,降低企業出口風險。鼓勵企業積極拓展國際市場,對列入年度區級財政預算範圍內的展會,因疫情原因,導致企業支付參展費用後不能參加境內外專業展會的,按展位費全額補助。補助目錄外的展會,經認可的組展機構提供證明,給予展位費50%比例的補助。

四、優化營商環境

14、積極推行“不見面”服務

大力推行全程“不見面”無紙電子化登記,基於標準化材料、電子化流程、智能化審查,構建企業設立登記“高速公路”,大幅減少人工干預,為企業設立登記提供“即報即辦”服務;同時通過上述方式申請設立企業的,申請人只需對使用住所的合法性進行承諾,免於提交住所使用證明。積極推廣“非接觸式”辦稅繳費服務,簡化涉稅事項辦理流程,通過壓縮環節、容缺辦理、結果郵寄等方式,減少納稅人往返次數。

15、加快各類退稅業務辦理

做好跨境貿易便利化相關工作,落實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全覆蓋辦理出口退稅業務,進一步加快出口退稅進度。做好各類企業政策性退稅、即徵即退、先徵後返退稅工作,推廣網上申請退稅辦理業務,提高退稅審批速度。

16、支持重點企業、重點園區發展

各鎮、區屬公司應加強與重點企業、重點園區的聯絡溝通,解決企業困難。開闢重點企業、重點園區在政策申請、用工復工、資金週轉等方面的綠色通道,幫扶企業健康發展。

17、落實企業“有求必應”制度

做好“店小二”,幫助企業解決經營困難,暢通熱線電話(021-39885678)、網站(http://58.40.18.222/comment.html)等企業訴求反饋和信息發佈渠道。各鎮、區屬公司建立相應平臺、渠道,並向社會公佈。

本政策執行期限為自政策發佈之日起的三個月。中央、上海市等上級部門出臺相關支持政策,遵照執行。由區經委、財政局會相關部門負責解釋。

長寧區

一、加強金融幫扶

1、幫助妥善解決困難企業融資問題

幫助企業與金融機構對接,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發展前景較好的區重點特色產業相關企業儘快放貸,通過變更還款安排、延長還款期限、無還本續貸等方式予以支持,不抽貸、不壓貸、不斷貸,為相關企業做好續貸服務,努力做到應續盡續、能續快續。鼓勵金融機構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和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提供流動性支持,並適當下調貸款利率。

2、加大企業專項貼費、貼息扶持力度

擴大政策性融資擔保貸款規模。對受疫情衝擊嚴重的中小企業,提前全額補貼融資擔保費。對符合條件的企業貸款給予無還本續貸和展期的,按照相關政策可繼續享受貼費等。落實財政部的相關政策規定,支持並指導經認定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對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作用突出的其他衛生防疫、醫藥產品、醫用器材企業,按規定程序申請貼息支持。

3、開闢金融服務綠色通道

對受疫情影響暫時無法正常經營、失去收入來源的企業,疫情期間在區內各銀行機構的小微貸款發生逾期的,可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經各銀行機構認定後,合理延後還款期限,不視為違約,不進入違約客戶名單。支持和鼓勵各銀行機構對受疫情影響的中小企業進行專門服務,減免手續費,簡化業務流程,開闢綠色快速通道。

二、實施稅費減緩和產業扶持政策

4、優化退稅服務

對參與疫情防護的藥品、醫療器械生產銷售運輸等企業,經認定,在落實增值稅留抵退稅過程中優先予以政策支持。

5、延期繳納稅款

對因受疫情影響辦理申報困難的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申報。

6、積極落實稅費減免政策

因疫情影響遭受重大損失,繳納房產稅及相關稅費確有困難的中小企業,符合法定條件的,可申請減免相關稅費。落實公益捐贈相關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

7、加快兌現企業發展扶持資金

對受疫情影響較大、享受區內扶持政策的企業,建立資金審核綠色通道,優化流程,爭取一季度兌付;對有明確政策標準、落實到具體企業項目、列入2020年度預算的各類專項扶持資金,抓緊組織企業申報,加快資金審核進度,及時撥付資金,儘快發揮財政資金效益,切實幫助企業渡過難關。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根據疫情發展情況,加強對相關行業受影響情況的調查研究,堅持精準扶持。暫按一定比例退還旅行社質量保證金。

8、積極培育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

加快培育網絡診療、網絡購物、在線教育、在線辦公、數字娛樂、數字生活、智能配送等新業態新模式,支持一批擁有核心技術、用戶流量、商業模式的高成長創新型中小企業。鼓勵區域內企業、研發機構等研發提供疫情防控相關技術、產品,在市區各類專項資金扶持中給予優先考慮。

三、實施援企穩崗政策

9、多措並舉減輕企業人力成本

對不裁員、少減員、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返還單位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對在停工期間組織職工(含在企業工作的勞務派遣人員)參加各類線上職業培訓的,按實際培訓費用享受95%的補貼。社會保險繳費年度(含職工醫保年度)的起止日期調整為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推遲3個月。參保單位逾期繳納社保費的,在向社保經辦機構報備後,不收取滯納金,不影響參保職工個人權益記錄,疫情解除後3個月內補繳即可。及時落實適當下調職工醫保費率政策。

10、加強勞動用工指導和服務

實施靈活用工政策,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可通過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綜合調劑使用年度內休息日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具體方式由企業與員工協商一致確定。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法律政策解釋,積極協調解決因受疫情影響發生的各類勞資糾紛。支持鼓勵各類靈活用工信息平臺發揮作用。暢通用工信息供需對接機制,緩解企業用工難問題。

四、加強企業運營支持及服務

11、實施房租減免政策

對承租區屬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相關中小企業,實行3個月租金減半,對減免租金的區屬國有企業通過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給予一定比例的補貼;並鼓勵國有企業在協商情況下通過減免緩交等方式儘可能多讓利給中小企業。鼓勵集體資產經營用房參照執行。鼓勵各類市場運營主體主動為租戶減免部分租金,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依法申請減免;對在疫情期間為承租的中小企業減免租金的樓宇載體、文創園區、眾創空間、孵化器、創業基地等各類載體,在市區創新平臺評選、區樓宇園區支持等相關政策方面予以優先考慮。對創業型企業的租金補貼按一季度和後三季度分期撥付。

12、加強外貿支持

對受疫情影響的外貿型企業,加大與海關、市商務委等部門的溝通協調,積極推動通關便利化,幫助企業應對各類風險和通關結匯順利進行。對企業因疫情面臨的國際貿易合同違約風險,指導企業通過貿促會申請《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以減少損失。對具有重要海外訂單的企業,積極幫助協調解決供應鏈等方面問題。加大貿易糾紛法律援助力度,對企業存量訂單面臨的違約和糾紛情況提供政策諮詢;對企業新籤立的訂單提供諮詢服務,減少貿易風險點。

五、優化營商環境

13、搭建平臺推動企業合作互助

為企業牽線搭橋、構建平臺,促進餐飲、旅遊、購物等領域企業與平臺型企業等建立合作互助關係。支持承擔國家及市防疫保障任務的區重點特色產業企業,通過區媒體平臺宣傳推廣。

14、發揮“一網通辦”平臺便企服務作用

有關開辦企業、證照辦理、涉稅繳費、勞動關係等涉企業務,鼓勵通過網上辦理、“不見面審批”“非接觸式”等途徑操作,減少前往實體服務場所次數,降低感染風險。依託長寧互聯網審判庭,開展網上立案、在線調解、在線審判,提供互聯網司法保障和服務。

15、實施包容審慎監管機制

對中小企業輕微違法違規行為,實行預先提醒、主動指導、及時糾正等措施,最大限度減少對中小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對確因疫情影響而導致的不能按時納稅申報等情形,不予行政處罰。與區域金融機構合作,合理協調對受到疫情影響導致無法按時還款的企業逾期信用記錄報送。完善企業信用修復機制,快速處理疫情期間企業信用修復申請。

本政策自發布之日起執行至2020年12月31日。中小企業需符合工信部等四部門印發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國家、上海市出臺的相關支持政策與本政策有重疊的,按照“從優不重複”原則執行。相關政策口徑由區發改委會同區相關部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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