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限104年!“太荒唐,入保時我38歲,怎麼可能再活104年,兒子都受益不了,得等到孫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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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聽說過購買的保險產品,合同期限長達104年的嗎?

被媒體報道的當事人劉女士購買的某保險產品合同期就長達104年!這份合同顯示,期滿時間為2115年6月7日!劉女士無奈的說,“這太荒唐了,入保時我38歲,怎麼可能再活104年,我兒子都受益不了,得等到孫子了。”

經劉女士介紹,自已原本是到銀行存錢,但到銀行後,有位穿著與銀行工作人員工服一樣的女子向她推薦了一款人壽保險的產品,聲稱收益比銀行存款高。劉女士表示,因為是在銀行裡面辦理業務,而且個人保險投保單上蓋的是銀行的章,出於對銀行的信任她購買了這款保險產品,結果這麼不靠譜。

我們就疑惑了,難道在銀行辦理業務都不“保險”嗎?是的,銀行裡辦的業務還真不一定就“萬無一失”!

近些年“存單變保單”的新聞屢見不鮮,很多人也因此遭遇財產損失,那麼,所謂的“存款變保險”到底是怎麼回事兒呢?

2014年底,馬某到某銀行辦理存款業務。當時工作人員告訴他,目前,除了定期利息,每年還能拿到分紅。馬某覺得既然能多拿錢就辦唄,於是就開戶存了10萬塊錢。

  2015年底去銀行取現的時候,工作人員卻說,這是一份保險,要兌現只能去保險公司辦理。馬某一臉懵,好好的存款咋還變成保險了呢?而自己保存完好的“存單”竟然是一份“保單”?!

為了拿回自己的錢,馬某隻好去保險公司,但是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卻說,這份保險不是贈送的!那10萬塊錢就是買了一份保險,

因為沒到期只能按退保處理,如果要提現那就只能退現金8.5萬。

  神馬?!承諾的分紅拿不到不說,想拿回自己的錢還得給人家“發紅包”!這口惡氣實在是憋得老馬同志緩不過勁兒來……

  針對這種騙人的伎倆,各位切記認真分辨以下幾點,以防有心之人偷樑換柱:

  1. 明明是買了保險卻被描述為存了定期,謊稱保險是免費贈送。

  2. 十年期保險說成三年期。

  3. 很多銀行保險不保意外,但銀行員工可能謊稱能保。

  4. 擅自誇大收益,承諾高回報,甚至將多年期的保底金額解釋成一年,混淆視聽。

  5. 保單上現金價值一般都會打印在保單背後,粘貼於背面,就是怕客戶看清楚內容要求退保。

  那麼,如果已經中招,又該如何最大程度地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呢?

  1. 通常情況下,投保人在購買保險後有15天的猶豫期,在此期間退保免費。所以如果你有幸在15天之內識破騙局,可及時退保。

  2. 如果確係被誤導使得存款變保險,導致財產遭受損失,可先與銀行協商解決,如果沒結果,可到消費者協會或相關部門進行投訴,當然,也可以通過法律途徑進行維權。

不管是穿了馬甲的騙局,還是翻了花樣的騙局,目的都是為了掏空別人的錢袋子,所以,不懂的要找專業人士諮詢瞭解,辦理業務時看好合同等相關材料,切莫貪圖所謂的“高收益、高回報”上了騙子的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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