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人注意!梅列、三元、將樂、清流等多地實施出行管控措施

目前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防疫形勢依然十分嚴峻

為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三明多地實行出行管控措施

三明人注意!梅列、三元、將樂、清流等多地實施出行管控措施


梅列區

三明人注意!梅列、三元、將樂、清流等多地實施出行管控措施

梅列區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


梅肺炎應指〔2020〕23號


梅列區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關於對全區村(居)民實行出行管控措施的通告


當前,我區防疫形勢依然十分嚴峻,為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流動,最大力度控制疫情傳播,最大程度保證全區人民生命健康,經區指揮部研究決定,自2020年2月4日24時起至2月10日24時,在全區範圍實行村(居)出行管控措施。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嚴格控制村(居)民出行。

全區每戶家庭(納入健康管理的家庭除外)每兩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員佩戴口罩出門採購生活物資,採購完生活物資即刻回家。其他人員除生病就醫、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業運行、群眾生活及其他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春節期間正常上班企業外,原則上不要外出。除防控工作需要外,不允許任何外人上門走訪。


二、所有機關企事業單位法人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加強對本單位幹部職工的宣傳教育和監督管理工作,並結合實際,以適當形式組織健康防護知識宣傳。全區幹部職工要帶頭執行人員出行管控措施。所有黨員幹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要發揮帶頭作用,管好自己、親戚,帶動朋友、鄰里,協助防控工作人員要求村(居)民不出門、不上街、不串門、不聚集。


三、對拒不聽從防控工作人員管理勸阻、聚眾鬧事、尋釁滋事和違反法律規定的,公安機關要加大打擊力度。

凡發現黨員幹部、公職人員不服從管理,不聽從勸阻,參與聚眾鬧事的,紀檢監察機關要嚴肅問責,同時追究其所在單位主要領導責任。


四、各鎮(街道)、開發區要加大宣傳力度,要求群眾減少外出活動,全面動員群眾自覺居家,以更大範圍切斷病毒傳播途徑。


梅列區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

2020年2月4日

三明人注意!梅列、三元、將樂、清流等多地實施出行管控措施


三元區

三明人注意!梅列、三元、將樂、清流等多地實施出行管控措施

三元區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令


第 5 號

關於實施“疫情防控,全民有責”八條措施的通告


為落實全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級應急響應要求,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實疫情防控全民責任,最大程度保障全區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決定自通報發佈之日起,實施“疫情防控,全民有責”八條措施。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嚴格限制居民出行

2020年2月4日24時至2月10日24時,全區人民務必做好居家自我防護,每戶家庭(居家隔離觀察家庭除外)每天可指派一名家庭成員出門採購生活物資,其餘人員除生病就醫、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業運行、群眾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重要崗位上班外,一律不得外出。外出人員應按規定落實戴口罩等基本防護措施,不聚眾聊天,不逗留閒逛,採購完生活物資後即刻回家。


二、加強村(社區)進出管理

村委會要發動組織村民,在村出入口設置卡點;社區中有物業管理的小區由區住建局督促各物業管理公司落實“封閉式”管理,無物業管理的小區由所在地的街道社區負責“封閉式”管理。嚴禁外來人員和車輛進入村(小區),本村(小區)人員進出要進行體溫檢測。


三、落實報告制度

嚴格執行發熱、咳嗽症狀報告制度,凡出現發熱、咳嗽症狀的人員,本人須第一時間向居住地村(社區)報告,村(社區)按規定上報和處置。所有區外返程人員必須在1小時內主動向居住地村(社區)報告,並自覺落實14天居家醫學觀察,不主動報告、拒絕接受測溫、醫學觀察等防控措施的,將依法追究責任。落實舉報獎勵,凡及時提供有效線索,協助新排查到1月22日以來從湖北省、溫州市等疫情較重地區來元人員的,每核實一起獎勵500元。


四、強化出租戶(房東)主體責任

出租戶(房東)必須做好外地未返回三元承租人的勸阻工作,確保逐人通知到位,明確告知承租人近期不要返回三元。所有出租戶(房東)、房屋中介機構暫停出租業務,疫情防控期間不得擅自將房屋出租。對已租住的租戶,房東須履行主動報告職責,承擔監管責任,主動向所在村(社區)報告租賃人員情況。對存在隱瞞、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將依法追究房東責任。


五、規範企業開(復)工管理

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除經批准同意的應急保障需要的企業外,其他企業一律不得在2月9日24時之前開(復)工;開(復)工前,區外員工不得返回三元。如企業違規提前開(復)工的,將按相關規定從嚴追究責任。


六、做好公共場所管控

對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場所一律關閉;居民生活必需的農貿市場、超市、藥店等場所合理安排營業時間,定期消殺,進入人員一律測量體溫,經營人員和購物者一律佩戴口罩等防護用具。快遞、外賣行業一律實行“無接觸配送”。


七、禁止集聚性活動

嚴禁所有人員在疫情防控期間組織或參與任何形式的集聚性活動。對參與舉辦或承辦集體聚餐、聚眾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按照相關規定從重處理。“紅事”一律停辦,“白事”一律從簡,並提前報村(社區)備案。


八、從嚴執紀執法

全體市民要主動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對於拒絕接受檢測、隔離觀察等防控措施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全區黨員幹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要充分發揮帶頭作用,管好自己、親屬,帶動朋友、鄰里,協助管控居民不出門、不串門、不集聚。凡發現黨員幹部、國家工作人員違反相關規定的,一律從嚴處理。

特此通告。


三元區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

2020年2月4日

三明人注意!梅列、三元、將樂、清流等多地實施出行管控措施


將樂縣

三明人注意!梅列、三元、將樂、清流等多地實施出行管控措施

三明人注意!梅列、三元、將樂、清流等多地實施出行管控措施

三明人注意!梅列、三元、將樂、清流等多地實施出行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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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縣

三明人注意!梅列、三元、將樂、清流等多地實施出行管控措施

三明人注意!梅列、三元、將樂、清流等多地實施出行管控措施

三明人注意!梅列、三元、將樂、清流等多地實施出行管控措施

三明人注意!梅列、三元、將樂、清流等多地實施出行管控措施


明溪縣

三明人注意!梅列、三元、將樂、清流等多地實施出行管控措施

明溪縣關於實施“防控疫情,人人有責”十項措施的通告

明溪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

明肺炎應指〔2020〕5號

明溪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

關於實施“防控疫情,人人有責”十項措施的通告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進入關鍵時期,為打贏這場阻擊戰,經指揮部決定,實施“防控疫情,人人有責”十項措施。現通告如下:


一、全縣市民要以高度的責任感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縣出臺的疫情防控各項規定。


二、全縣人民務必居家自我防護7天(2月5日起至2月11日),每戶家庭(實行居家醫學觀察的除外)每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員外出採購生活物資,其他人員除生病就醫、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業運行、群眾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春節期間正常上班企業外,原則上不要外出。


三、居民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必須及時就診,並第一時間向村、社區報告。對出現確診病例的,視情對小區、村組、住宅樓單元實行封閉式硬隔離。


四、近14天有疫情重點地區旅居史的縣外返回人員,須在1小時內主動向居住地村、社區報告;不主動申報、拒絕接受測溫、醫學觀察等防控措施的,將依法追究責任。


五、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場所一律關閉。農貿市場、超市、藥店等場所合理安排營業時間,定期消殺。快遞、外賣實行無接觸配送。

六、“紅事”停辦,“白事”從簡,並提前報村、社區備案。對舉辦或承辦集體聚餐、參與聚眾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將嚴肅處理。


七、做到不串門、不集聚,儘量不外出,外出必須戴口罩;除防控工作需要外,不允許任何外人上門走訪;嚴禁縣外親友來明溪探訪。一經發現幹部職工直系親屬違反要求的,將嚴肅追責問責。


八、落實出租房管理主體責任,加強對承租人員的管控和及時報告,如出租房發生疫情而未及時報告,將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體單位或個人的責任。


九、對拒不聽從防控工作人員管理勸阻、聚眾鬧事、尋釁滋事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公安機關要加大打擊力度,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追究刑事責任。

十、全縣幹部職工要帶頭執行人員出行管控措施。所有黨員幹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要發揮帶頭作用,管好自己、親戚,帶動朋友、鄰里,積極主動參與疫情防控工作。


明溪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

  2020年2月4日

三明人注意!梅列、三元、將樂、清流等多地實施出行管控措施


泰寧縣

三明人注意!梅列、三元、將樂、清流等多地實施出行管控措施

關於加強縣內人員流動管控 有關事項的通告


泰寧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令

第 7 號

關於加強縣內人員流動管控有關事項的通告


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進入關鍵時期。為進一步加強縣內人員流動管控,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全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Ⅰ級響應機制等有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全縣各鄉(鎮)、村(社區)要嚴格管控非本轄區所有外來(含返鄉)人員,

落地泰寧未滿 14 天的,必須嚴格落實信息登記和居家觀察。對拒絕配合者,由公安機關依法協助強制執行。


二、全縣各鄉(鎮)、村(社區)對本轄區在縣外人員,要勸導其儘量留在當前所在地;確需返鄉的,返回後由所在單位或鄉(鎮)、村(社區)負責,嚴格落實信息登記和健康管理措施。對拒絕配合者,由公安機關依法協助強制執行。


三、各鄉(鎮)、村(社區)要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嚴格管控本地車輛,非特殊情況,不準車輛駛出本轄區。如遇疫情 防控需要、群眾基本生活保障等特殊情況時,須向所在村(社區) 委員會申請批准後,報所在鄉(鎮)備案。


四、在城區(含三里亭、泰康壟、豐巖新村),縣各有關單 位和有管理對象在城區的鄉(鎮)要從嚴履行“1+N”網格化管 控責任,落實重點人員居家觀察措施;有物業的小區要實行封閉 式管理,防止人員隨意進出小區;組建巡邏工作組、廣播工作組, 通過宣傳車、宣傳單、口頭提醒等方式,勸阻群眾出門、聚集。在鄉(鎮),要繼續實行重點人員“三對一”跟蹤管理服務,對 新返泰、來泰人員進行甄別,並納入健康管理,做到一個不落。


五、機關企事業單位要落實主體責任,對重點疫區返崗人員, 必須集中隔離觀察 14 天。對其他返崗人員,要建立健康檔案並 落實每日體溫檢測、就餐管理、會議管理和人員進出、串崗管理等制度,如出現發熱、乏力、乾咳等症狀時應立即報告,並立即 安排到定點醫院就診;如為疑似病例,應立即進行醫學隔離治療, 並對其密切接觸人員立即實施集中隔離觀察。

六、各鄉(鎮)、縣各單位要推動幹部沉到一線、走村入戶, 大力宣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識,持續增強群眾自我 防護意識。領導幹部要帶頭並引導家人儘量待在家中,做到“三不”(不聚集、不聚會、不聚餐)、“三少”(少出門、少串門、少走動),積極勸止社會上不衛生、不健康、不利於疫情防控的行 為,避免因聚集引發的交叉感染、疫情擴散。


七、各鄉(鎮)、縣各單位疫情防控工作落實情況,納入年 終平安綜治、精神文明考評內容。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要加 強對疫情防控工作的監督檢查,對工作不落實、履職不到位的,予以嚴肅追責問責。


本通告將根據疫情動態適時調整。


特此通告。


泰寧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

  2020年2月3日

三明人注意!梅列、三元、將樂、清流等多地實施出行管控措施


尤溪縣

三明人注意!梅列、三元、將樂、清流等多地實施出行管控措施


第5號

關於對全縣村(居)民實行出行管控措施的通告


鑑於當前疫情防控形勢嚴峻,經尤溪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揮部研究,決定從2月5日零時起,在全縣範圍內實行居民出行管控措施。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嚴格控制村(居)民出行。全縣每戶家庭每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員出門採購生活物資,其他人員除按規定正常上班、生病就醫和保障公共事業運行、群眾生活需要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需要外,原則上不得外出。不允許任何外人上門走訪(除防控工作需要外);嚴禁縣外親友來尤溪探訪。


二、各機關、企事業單位要加強對本單位幹部職工的宣傳教育和監督管理工作。全縣幹部職工要帶頭執行人員出行管控措施。所有黨員幹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要發揮帶頭作用,管好自己、親戚,帶動朋友、鄰里,協助防控工作人員要求村(居)民不出門、不上街、不串門、不聚集。


三、對拒不聽從防控工作人員管理勸阻、聚眾鬧事、尋釁滋事和違反法律規定的,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嚴厲打擊。凡發現黨員幹部、公職人員不服從管理,不聽從勸阻,參與聚眾鬧事的,紀檢監察機關將予以嚴肅問責。


四、各鄉(鎮)、各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要求群眾減少外出活動,全面動員群眾自覺居家,以更大範圍切斷病毒傳播途徑。


五、人員出行管控措施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尤溪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

2020年2月4日

三明人注意!梅列、三元、將樂、清流等多地實施出行管控措施

三明人注意!梅列、三元、將樂、清流等多地實施出行管控措施


關於臨時關閉部分高速公路收費站(第二批)的公告


三明人注意!梅列、三元、將樂、清流等多地實施出行管控措施


關於翡翠城小區實施封閉式管理方案

三明人注意!梅列、三元、將樂、清流等多地實施出行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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