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入厂几天,发现不适合自己,签完劳动合同后想辞职。工厂说是生产旺季不给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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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工作几天就发现不适合自己,应该是当时来的时候就没把工作了解清楚,不过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公司不批辞职是没有道理的,而且留下来对公司帮助也不大,有以下建议:

一、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提前3天提出离职申请

你刚入职几天,肯定还在试用期,所以按照规定提前3天提出申请,到了时间就可以走了,公司没理由扣着你不让你走,你可以去找人力资源部说一下这个事情,问他们要一张离职单,把你申请的日期填上,到了3天去找领导签字,告诉他相关规定。

二、用其他方法离职

虽然说法律有规定,公司不给你发工资你去申请仲裁也能拿到工资,但是就这几天的工资也没必要花费时间精力去仲裁,所以你可能需要采取一些其他方法。第一种是每天去找直接领导说辞职的事情,表达你自己实在是做不了这个工作的事实,你多找几次他就意识到你是真想走就会放你走了。第二种方法是找你直接上级的领导进行汇报,大领导肯定不会在你辞职这件事上话费很多时间,还是会交给小领导,但是他知道你找了大领导为了让你不再找麻烦会让你顺利辞职。

希望能够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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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GOGOGO


提前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不需要对方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王凤祥律师


回答这个问题就没有什么专业或者不专业了。 首先普工本来就是一个来去自由的职业 俗话说得好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自己感觉能干就干 不能干咱就走 本人在富士康干了七年多了 见了太多太多的派遣工 签的合同根本就左右不了你的来去自由 (最后奉劝各位找个正经工作干吧 这样下去会害了自己)


小飞XF


@砖家 在二十年前,也面对过进厂后百般无奈的情形,那时候可没有劳动合同,填个表戴个厂牌就表示上班了,不想做了怎么办?回想起找工作时的艰辛,忍一忍,就在那里干了十二年。

如今找个要求不高的工作,不是什么难事。而且父母都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没有工作也不至于流落街头。所以,遇到不如意的时候,很多年轻人就打起了退堂鼓。

问题是,什么叫“不适合自己”?

1、在进厂前,你对这家公司和你即将要做的岗位没有了解过吗?你还是稀里糊涂的进厂?

2、在这个社会里,如果你没有改变世界的本事,那你永远是被世界改变。你得适应这个社会,适应这个环境,适应这个工作。

@砖家 想给你的建议是,好好工作,让自己爱上这个工作,等你有了更好的机会或者羽翼丰满一点,再出来找工作也不迟。

当然,心里还有十万个不愿意,那就果断走吧。

才入厂几天,签了合同也不是卖身契,有些人选择一走了之,随你便。

希望一切如你所愿。


砖家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的规定,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三十天后正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如果在试用期,则需提前三天。这种解除权不需要单位的同意,只要员工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了单位,到期后双方的劳动合同就可以解除。


首同说法


首先我不懂你提这个问题的出发点是想得到什么信息,因为通常来说进厂干几天发现不合适想辞职领导不允许,大可一走了之便是。分析你的问题无非就是几个观点,得到领导的批准才有你那几天的工资,现在的厂对于工资这块规定都是比较明确的,不想从法律的局面去剖析你的问题,毕竟你进厂几天涉及的金额也不太多,不管你用什么办法领导始终不同意,你始终也拿不到钱,只有一走了之,因为如果你都觉得不合适待着对双方都不好,如果是因为签合同说的清清楚楚,必须做到好久才能走不然要有什么违约的处罚,你执着要走当然也要承担,如果你说你想走的坦荡荡,完全没有必要。


细节生活


不批就去劳动局告,凭什么我白干几天呀!没进去做过,谁知道工厂是什么环境,大多数都是进去几天后,才了解工厂的工作,环境,管理,不排除有的工厂对应聘者隐瞒了工厂的一些不好的信息,在深圳,只要做够一个礼拜,都可以提出辞职,不批的,你可以劳动局告他,在外打工,可能这几天的工资都能救命,凭什么我不要


蜗居沙井


试用期是三天前报告离职,留下证据,到时候直接可以走,三天试出来不适合很正常,至于说为什么进厂时没了解清楚那些人,你们觉得厂子宣传的一定和实际一样吗


阿鲁lowKKK


几天的工资就算了,那么纠结干嘛!


深呼吸0


不干了就走了,批不批怕什么?我这不是不去了就算了,什么正式工都是假的,不用你了说句话就能开除你,还不如自己炒了他们呢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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