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單位和個人的下列違法行為可能觸及“七宗罪”!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單位和個人的下列違法行為可能觸及“七宗罪”!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單位和個人的下列違法行為可能觸及“七宗罪”!

近日,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形勢嚴峻,針對疫情,黨中央、國務院、各地各政府都高度重視,對防控工作作了一系列重要部署。疫情防控要堅持全國一盤棋,廣大人民群眾要眾志成城、團結奮戰,堅決遏制疫情蔓延勢頭、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是我們每一個人迫切的期望也是我們義不容辭的責任!

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期間,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該積極配合,服從指揮,嚴格遵守疫情管控工作措施。如果不聽管理,我行我素,那麼很有可能觸及下列“七宗罪”!

一、妨害公務罪

在疫情防控過程中,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有關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隔離措施等職務的,可能涉嫌妨害公務罪,最高可能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

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

在疫情防控過程中,拒絕執行衛生防疫機構的預防、控制措施,引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可能涉嫌

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最高可能被判處7年有期徒刑。

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知道自己感染了新型冠狀病毒,故意向他人打噴嚏並傳播病毒或者通過其他方式故意投放病毒,導致多人被傳染的,可能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能被判處死刑。同樣,如果被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者或者疑似患有者,拒絕接受檢疫、強制隔離或者治療,過失造成病毒傳播,情節嚴重的,也可能面臨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能被判處7年有期徒刑。

四、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

獲取知悉疫情防控工作相關信息是我們的權利,但同時不造謠、不信瑤、不傳謠也是我們的義務!如果故意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或謊報疫情,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可能涉嫌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最高可能被判處7年有期徒刑。

五、非法經營罪

疫情防控期間,如果經營者不遵守國家有關市場經營、價格管理等規定,哄抬物價、牟取暴利,嚴重擾亂市場秩序,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將可能涉嫌非法經營罪,最高可能被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六、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

目前,我們都知道口罩、防護服、護目鏡等防治防護產品短缺,如果企業法人生產或銷售的防護產品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等規定的質量標準,可能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最高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同時,如果生產或銷售用於防治傳染病的假藥、劣藥的,也可能涉嫌生產、銷售假藥罪生產、銷售劣藥罪,最高可能被判處死刑。

七、尋釁滋事罪

疫情防控期間我們更應該做好社會秩序維護工作!嚴禁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如果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可能涉嫌尋釁滋事罪,最高可能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

防控疫情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需要您的全力支持和配合,希望全社會公眾共同行動,嚴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項措施,讓我們眾志成城,共克時艱!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违法行为可能触及“七宗罪”!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