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真的會收回農村土地嗎?

吳小銀2019


2017年十九大的會議召開,已經明確的指出二輪土地延包到期,農民所承包的土地再延包30年不變。也就是說農民所承包的土地到2057年到期,在這近40年的時間裡,農民朋友可以放心的耕種。怎麼會回收呢?

即使這輪承包到期,國家也不會收回土地,因為我們耕種的土地是集體所有制,歸集體所有,只不過農民沒有所有權,但有使用權,種與不種是自願的。除非你不願意種了,可以自願交給集體。

注意這個詞,是“自願”,所以,土地使用權是穩定的。根本無需擔心被收回的問題。

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是農民賴以生存的基礎,國家也需要農民種地,我們國家地少人多,糧食問題是國家根本問題,國家多次強調,要把飯碗端在自己的手裡。

國家每年都出臺了很多惠農政策,鼓勵農民種田,給農民補貼,激勵農民種田,成立農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措施,提升農民種田的積極性,提高農民種田的收入,確保農民種好田,提升農民的福祉。

隨著科學技術水平的提高,機械化水平也飛速發展,農民種田越來越科學,種田的規模越來越大,種田的成本將越來越低,收益會越來越高。

農業,將來一定是高效農業,農村環境會越來越好,農民的生活會越來越幸福。三農問題是國家核心問題,隨著國家對農村的投入加大,一個嶄新的新農村必將展現在中國人面前。





龍兵過


【國家真的會收回農村的土地嗎?】看到這個問題,我感到很納悶,不曾聽說過國家要收回農村土地的有關政策,看來是題主對當前農村土地政策理解不夠,產生了誤會。

中國是個農業大國,七億多農村人口賴以生存的最基本的生產要素是土地,建國六十年來,土地經營權經歷了分、合、分、合的“兩分兩合”的演變,見證了整個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變遷的全過程。

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後,在農村實行了統分結合、雙層經營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在保留集體經濟必要的統一經營的同時,將土地等按人口或勞動力比例根據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分給農戶經營。農民對土地只有使用權和經營權,但沒有所有權。從此打破“大鍋飯”,大大提高了農民的種地積極性。

2002年頒佈《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2006年頒佈《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通過立法來保護土地承包關係。

2014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提出以經營規模適度為目標,促進糧食增產與農民增收;以農戶家庭經營為基礎,積極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以尊重農民意願為前提,引導土地規範有序流轉;明確農村土地“三權分置”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實現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

這是什麼意思呢?就是說你家的基本農田,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口糧地”承包權以後會長久不變,像房產證一樣 有證了。

土地流轉,不僅使農民實現了既省心又增收的願望,更重要的是土地規模經營和集約化經營,大大提高了農業生產率,實現農業生產的全面升級,掀開了新農村建設的新篇章。這種經營權的適度的“合”沒有改變土地的所有權性質,是新形勢下催生的所有權歸集體,經營權歸合作社,收益權歸個人的新農村土地經營的“三權分離”模式。這一次“合”是科學發展觀在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中的具體體現,實現了土地經營由個體經營向規模經營、粗放經營向集約經營的轉變,達到了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的有機統一。

維護農民的利益始終是黨和政府工作的重點,土地改革任重道遠。

“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農業要發展,必須走集約化、規模化、現代化之路。“三權分置”是根據我國土地制度現狀做出的一項具有前瞻性的土地制度改革。

基層政府應該做好宣傳和解釋工作,不要讓農民兄弟認為國家要收回土地,產生誤解!


將相故里


農村土地就目前政策來說國家是不肯能把土地收回去的。根據國家在2017年提出的農村土地在承包合同到期可以無條件延長承包期30年,這一次統一起始計算時間為第二輪土地承包開始時間也就是1997年,所以這一次土地承包期限在2027年。至少在一個時間段國家是不可能收回農民手中的土地。


農民手中土地權屬變更

在這之前土地是誰承包其經營權就屬於誰,不過國家考慮到現在工業化發展,導致很多農村其實是有地無人耕種,這就造成了土地資源的浪費。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併為想投身農業發展的個人或者公司提供機會,國家就把土地權屬分開。

土地的所有權歸集體所有,承包權歸集體中承包人所有,而經營權可以是承包人也可以是從承包人手中以市場價格租賃的個人或者公司所有。這也就是農村現在的土地流轉,這個樣不止是可以解決土地浪費,還能為土地帶來更大的經濟效益,同時也可以促進當地經濟發展。



國家不存在收回土地只有對土地進行徵收用於建設,徵收土地以需以合理的市場價格對徵收者進行金錢上的補償。這是小曉做夢都想的事情!

以上是小曉個人觀點,有不同觀點及補充請留言謝謝大家!


小曉農民


國家真的會收回農村土地嗎?不知道這是聽誰說的?我認為是不會的。

首先,無商不富無農不穩,收回土地給誰種?

確實,現在都在講土地流轉,土地流轉也確實是可以發揮機械化規模化優勢,提高產量。然而,看看我國的地形,在看看現在流轉的土地?

我家在江西贛州,就拿我們那來說,很多地方的土地也有人承包,但他們承包土地幹什麼?是為了賺錢,沒見過有人承包土地來種糧食,都是種植一些經濟作物,水果呀,蔬菜呀,菸葉呀等等。而且,他們承包的都是比較平整、水源豐富的地塊。像那些不平整的,水源不豐富的,人家不要。那好的被人家包了,不好的就荒著?


其次,收回土地,農民靠什麼生存?

雖然說,現在種地的越來越少,但那只是針對年輕人來說,而農村的老人家,種地的還大有人在。如果收回土地,農民真的很難生存。

1.老人家種地,不僅可以解決自家的口糧,還可以把多餘的農作物用於出售,換其他的生活物資。也可以減輕年輕人的壓力。

2.收回土地,可能連基本的蔬菜都要掏錢買,那跟城裡人有什麼區別?關鍵是沒有城裡人的待遇呀?錢從哪裡來,以什麼方式生存、養老?


最後,收回土地,糧食集中在少數人手裡,會不會出現不可控的局面?

雖然說,現在糧食價格不高,但對很多農村人來講,種地的人依然很多。

而如果收回土地,將土地集中在少數人手裡,糧食也將集中在少數人手裡。到那時,糧價還是可控的嗎?如果不是,農民更加沒有活路。

總的來說,國家收回農村土地,我覺得是不可能的事情。收回土地,將剝奪農民的生存空間,農民生活可能更加艱難。而且對糧價的穩定不利。


打工仔的農村生活


國家為什麼要收回農村的土地?國家收回農村的土地幹什麼用?國家收回農村的土地誰來種糧食?沒有人種糧食,那麼中國人吃什麼?所以,國家永遠都不會收回農村的土地,農村的土地永遠是要留給中國幾億農民種植的,只有幾億中國的農民種植著土地,中國人民才會有糧食吃的,中國人民的飯碗才能端在中國人自己手裡的,所以,在這裡我們要謝謝全國所有的農民朋友們,你們為全國人民提供了豐富的糧食資源,你們辛苦了!

農村土地的所有權是歸村集體所有,但是,村集體還是要把農村的土地,全部都分配承租給了戶口在農村的農民朋友們,讓戶口在農村的農民朋友們都有土地種,都有糧食吃,多餘的糧食可以拿到市場上去賣,而這些農民賣出去的多餘的糧食,就是全國城鎮人口,也就是除了農民朋友之外,所有中國人所需要的糧食,就是農民朋友們種植土地生產的糧食,才給全國人民提供了豐富的糧食資源,才讓全國人民能有飯吃!

讓農民朋友們去耕種土地,種植糧食,首先是解決了中國幾億農民自己吃飯的問題,也解決了幾億中國農民的就業問題,達到了耕者有其田,農民有地種了,農民有飯吃了,農村的社會才穩定了,農民的生活才有保證了,農村的社會穩定了,我們的社會才會穩定,我們的國家才會穩定,農民的生活有保證了,農民朋友們才會安居樂業的耕耘種植著分配給自己承包的土地,才能在廣大的農村安穩幸福的生活著!

土地是農民的命脈,是農民的命根子,什時候國家都不會收回農民手中的土地,什麼時候國家都是得讓農民去種植著土地,民種植者土地,既養活了他們自己,也給全國人民提供了豐富的糧食資源,農民種植土地是國家之道,是社會之必然,是農民們之需要,國家只會鼓勵農民們種好地,多打糧,提高生活水平,而不會收回農村的土地,剝奪農民種地的權利!

從解放前的土地私有制,到解放以後的初級社,高級社,人民公社,土地經過這樣幾十年的變遷之後,最後形成的土地所有權歸村集體,土地的使用權歸農民個人的辦法,也包括農民如果不想種植分配給自己承包的土地,想去城市打工的話,也可以把分配給自己承包的土地,轉包承租給他人種植,收取轉包承租費的辦法,是最合情合理的,是最符合民心民意的,也是幾億農民最能接受了的辦法,農民朋友們可以在分配給自己的土地上大展神手,辛勤耕耘,多打糧食,為自己創造財富,也為國家提供更多更好的糧食資源,這樣的道路,在中國的大地上會一直走下去的!

感謝您對從善如劉三農問答的關注和支持,歡迎您的評論留言!


從善如劉L


對於這個問題來說,如果是未來可以說是有可能性,但並不是國家把土地收回,因為土地的所有權歸村集體,也就是說農村的土地是村集體的所有財產,對於國家的土地所有權是非常少的一部分。

在我國農村流行的一句話“三山六水一分田”,這就說明了我國土地是比較緊缺的,根據我國南北的地貌來看,大部分的土地是丘陵和山地,對於平原的土地是非常少,即便是集中收回也不利於機械化種植,規模化種植。

我國的土地是比較分散的,尤其是山區的土地,有時一塊地只能種一棵莊稼,這對於那些所謂的機械化,農業化現代化等等的農業種植模式是不相適應的,也不是匹配的,所以我國的粒粒糧食可以說是農民滴滴的汗水澆灌而成。

而且我國已經土地確權,實行了“承包權,所有權,經營權”三權分立,保障了農民經營權的基本收益,保障了農業的穩定生產,保障了全國糧食生產的安全性。更重要的是保障了農民對土地的持續的投入,保障了土地的可持續發展性。

2017年十九大的會議召開,已經明確的指出二輪土地延包到期,農民所承包的土地再延包30年不變。也就是說農民所承包的土地最早在2057年到期,在這近40年的時間裡農民還可以繼續擁有種植土地,經營土地,享受土地的收益。

無論從國家的政策來看,還是從土地管理法來看,國家都不會收回農民的承包的土地,至少不會收回農民承包的土地的經營權,畢竟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農民只有依靠土地才能夠解決溫飽問題。當然對於個人或單位徵用農民的土地,必須給農民的土地一些經營性的補償。

如果土地歸為國有的話,必須提高農民的養老金的待遇,讓農民至少老有所養,老有所依。當然也要完善社會保障體系,要有一種切實可行的讓所有的農民參加社會保險,解決養老的問題,農民就可以失去土地,無養老後顧之憂。

總之,對於我國的農村發展狀況和我國的社會制度決定了我國的土地不會成為私有化,會在市場上進行自由的流動交易,畢竟我國糧食安全必須依靠農民來種地生產,我國的土地形狀及其複雜性必須有農民進行種植。所謂一些專家所說的實行大規模的土地流轉,實行農業機械化,科學化,現代化,實行幾個種植大戶,或者涉農企業進行種植,其實他們所種植的土地是有限的,可以在平原地帶進行種植,但對於山區丘陵地帶,這是無法進行種植,也是無法保障我國的糧食安全,這也是國家為什麼再延期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主要原因。


百姓影視


目前為止國家是不會收回農村土地的,所以大家也不必太過擔心了,不要擔心土地會被國家收回。對於一些臨近城區的農村,需要發展建設的土地可能會被收回的情況。但是收回也是有償的收回的,也不會白白免費充公收回去的。現在農村有很多人也很想國家收回農村的土地,希望能獲得一筆賠償款。因為農村很多土地都沒人耕種,都荒廢了。



在我們這裡農村,很多年輕人都出去打工了,留下的都是留守老人,導致農村的田地很多都荒了,越來越少人種植了。在家的老人能幹得動的還會繼續種地,如果幹不動了就會荒廢這土地了。這個現象在我們這裡真的越來越嚴重了。現在農村根本沒有年輕人去種地的,而且現在種地也掙不了錢。所以確實有很多人寧願國家把土地收回去,以此獲得一定的賠償款,可是大家都這樣的想的話,那我國農業將會收到影響的。


在我們農村的土地,所有權都是歸集體所有,都是屬於集體土地為主。我們的集體土地也是不歸國家所有的,所以也不存在國家收回土地的說法。現在農村土地又延長了30年,到2057年才到期。在去年2018年,我們村裡土地也確權了,土地確權書發到我們農民的手上。土地確權過後更加具備了法律效應。只要有合法效應的確認書在手上,也給我們農民吃下了一顆定心丸。只要在承包期內,國家是不能回收我們農民的土地的。

土地是我們農民的最重要的一部分,如果沒了土地,我們還有什麼保障的東西呢?我國的土地承包法規定在承包期內,發包方是不能夠收回農民的承包地的,而且要求我們農民不可以以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所以來說,國家是不會收回我們的承包地的,所以大家也以此放心,不要亂信其他的謠言。對於農村沒人耕種荒廢的土地,我們農民可以把土地流轉出去,給真正需要種植的人來種植,這樣就可以安心去打工還能收穫土地流轉的資金。


三農天地


對於這個問題來說,如果是未來可以說是有可能性,但並不是國家把土地收回,因為土地的所有權歸村集體,也就是說農村的土地是村集體的所有財產,對於國家的土地所有權是非常少的一部分。



在我國農村流行的一句話“三山六水一分田”,這就說明了我國土地是比較緊缺的,根據我國南北的地貌來看,大部分的土地是丘陵和山地,對於平原的土地是非常少,即便是集中收回也不利於機械化種植,規模化種植。

我國的土地是比較分散的,尤其是山區的土地,有時一塊地只能種一棵莊稼,這對於那些所謂的機械化,農業化現代化等等的農業種植模式是不相適應的,也不是匹配的,所以我國的粒粒糧食可以說是農民滴滴的汗水澆灌而成。

而且我國已經土地確權,實行了“承包權,所有權,經營權”三權分立,保障了農民經營權的基本收益,保障了農業的穩定生產,保障了全國糧食生產的安全性。更重要的是保障了農民對土地的持續的投入,保障了土地的可持續發展性。



2017年十九大的會議召開,已經明確的指出二輪土地延包到期,農民所承包的土地再延包30年不變。也就是說農民所承包的土地最早在2057年到期,在這近40年的時間裡農民還可以繼續擁有種植土地,經營土地,享受土地的收益。

無論從國家的政策來看,還是從土地管理法來看,國家都不會收回農民的承包的土地,至少不會收回農民承包的土地的經營權,畢竟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農民只有依靠土地才能夠解決溫飽問題。當然對於個人或單位徵用農民的土地,必須給農民的土地一些經營性的補償。

如果土地歸為國有的話,必須提高農民的養老金的待遇,讓農民至少老有所養,老有所依。當然也要完善社會保障體系,要有一種切實可行的讓所有的農民參加社會保險,解決養老的問題,農民就可以失去土地,無養老後顧之憂。



總之,對於我國的農村發展狀況和我國的社會制度決定了我國的土地不會成為私有化,會在市場上進行自由的流動交易,畢竟我國糧食安全必須依靠農民來種地生產,我國的土地形狀及其複雜性必須有農民進行種植。所謂一些專家所說的實行大規模的土地流轉,實行農業機械化,科學化,現代化,實行幾個種植大戶,或者涉農企業進行種植,其實他們所種植的土地是有限的,可以在平原地帶進行種植,但對於山區丘陵地帶,這是無法進行種植,也是無法保障我國的糧食安全,這也是國家為什麼再延期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主要原因。


宗元三農堂


我作為一個農村人,覺得不要過分擔心此種問題。農村土地收不收回,或以那種方式收回,國家自然有自己的考慮。 我只相信一點,那就是隻要國家正常發展,國家會想方設法,讓農民越來越富,正所謂“國泰民安”

歷朝歷代只要沒有戰亂髮生,政府都希望國富民強,這是自古不變的道理。

新中國成立以來,經過歷屆領導人,不斷的努力不可否認,農民的日子已經發生了翻天覆地都改變。從30年前生產隊,到土地承包到戶,土地政策也是要,隨著時代的發展而改變的。

現在年輕的農村人,已經擺脫了以種地為生的生存方式。現代土地種植者,要麼就是老年人,要麼就是大面積承包土地者在經營。像原來的土地種植方式,已經不適合農村機器化發展趨勢。將來土地種植和經營方式,我認為一定會改變,但是我相信一定會朝著有利於農民的方向去改變。

我相信農村的面貌會越來越美,農民的生活會越來越好。 我希望和所有的農村人,一起見證農村接下來的發展。讓我們拭目以待!

以上出自本人觀點,有意見不同的朋友歡迎一起討論。





農民身邊事


國家對農村的田地承包權延長30年,為了可以讓承包者放心經營,之前權限短還沒等收益田地承包權就到期,農業種植本來盈利週期長。農村的居住土地指的是住宅建設用地,公益用地,基礎設施建設用地,國家出臺政策農民村集體建設用地,有村集體經營,三分之二的村代表通過可以直接入市,實施三權分制,既然有村集體所有就不會存在國家收回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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