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三泰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002312 證券簡稱:三泰控股 公告編號:2020-020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並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成都三泰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五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通知於2020年2月6日以郵件方式發出,會議於2020年2月6日18:00以通訊表決方式召開。會議應出席監事3名,實際出席監事3名。會議由監事會主席朱光輝先生主持。會議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表決合法有效。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經與會監事審議並記名投票表決,會議通過了如下議案:

(一)審議通過《關於調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對象及數量的議案》

《成都三泰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已經公司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鑑於3名激勵對象因個人原因離職,1名激勵對象退休,已不符合激勵對象條件,公司董事會根據股東大會的授權,對本次激勵計劃的授予對象及授予數量進行調整。

調整後,公司本次激勵計劃授予的激勵對象人數由664人變為660人,原擬授予離職和退休的激勵對象的限制性股票由本次激勵計劃中的其他激勵對象認購,本次激勵計劃擬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總數不變。

經核查,監事會認為,上述調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成都三泰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相關規定,有利於公司的持續發展,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調整後的激勵對象名單人員符合《成都三泰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規定的激勵對象條件,其作為本次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合法、有效。本次調整內容在公司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對董事會的授權範圍內,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20年2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關於調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對象及數量的公告》。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二)審議通過《關於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經審慎核查《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激勵對象名單(授予日)》後,監事會認為截止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的激勵對象均為公司正式在職員工,激勵對象中無獨立董事、監事、單獨持有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經核查,激勵對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最近12個月內被證券交易所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二)最近12個月內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三)最近12個月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行政處罰或者採取市場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情形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

(六)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具備《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規定的任職資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規定的激勵對象條件,符合《成都三泰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規定的激勵對象範圍,其作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的主體資格合法、有效。

綜上,監事會同意以2020年2月6日為授予日,授予660名激勵對象5,137.0641萬股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為2.14元/股。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20年2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關於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三、備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二二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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