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共战疫情 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申办方式的倡议书

广大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申请人: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疫情防控关乎每个人的生命健康,需要每个人的共同努力。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为减少公众交叉感染和降低传播风险,防止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环节出现疫情蔓延扩散的情形,我们倡议:

一、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在线办”“邮寄办”,办照“零跑动”“零见面”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通过飞沫、接触等方式传染,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服务窗口属于人群聚集区,具有人员密集、来源复杂、流动性强等特点。为此,建议您采用网上申请、邮寄申请等方式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业务,尽量避免到大厅窗口现场办理,减少外出流动接触病源的几率。

(一)“在线办”。您可注册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通过“营业执照办理”栏目进入“政务大厅”,自主选择登记注册业务类型进行办理。

关于共战疫情 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申办方式的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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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或遇到问题,可根据问题类型拨打“政务大厅”的相关咨询电话。业务咨询类问题,请在“业务咨询电话”内查询并联系您的登记机关。技术支撑类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

1.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您进入“政务大厅”后,点击“名称自主申报系统”的“自主申报”按钮即可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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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登记。您进入“政务大厅”后,办理设立登记的,可选择“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或下载“营商通APP”或选择“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线设立申请”进行办理;办理变更登记(备案)登记的,可选择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线变更(备案)申请进行办理;办理注销登记的,可选择“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或“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线注销申请”进行办理。

3. 个体工商户开业、变更、注销登记。您进入“政务大厅”后,下载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APP进行办理。

关于共战疫情 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申办方式的倡议书

其中,对于申请办理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内资公司设立、变更(备案)、注销以及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等业务的,可实现全程网办。对于申请办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业务的,可在线提交申请材料进行预审。

(二)“邮寄办”。对全程网办的申请,建议您选择邮寄方式领取营业执照和相关文书。对于网上预审通过的材料及您急需办理的事项,建议您可通过线下邮寄的方式申请。对“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将依法做出准予登记或许可决定,并邮寄营业执照以及相关文书;对“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形式要件要求”的,登记机关将一次性告知您所需要补正的材料。

二、市场主体登记注册“预约办”“就近办”,办照“短停留”“少移动”

(一)“预约办”。网上预审通过后您若选择到窗口办理,或有其他需要到窗口办理的事项,建议您可拨打登记机关的咨询电话了解排队情况,或先进行咨询预约,减少您在窗口等待逗留的时间,以免人员聚集。业务办理完毕后,请您尽快离开办理窗口。

(二)“就近办”。办理内资公司开办的,建议您可选择就近的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银行网点进行在线业务办理,银行网点工作人员将会“带您办”。您也可通过“营商通APP”的“导办指引”在线查询联系就近的办照服务网点。

三、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窗口办”,办照“戴口罩”“做防护”

到各级登记窗口的办事人员,请您自觉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和体温检测,为大厅消毒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合。伴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建议您暂不进入登记窗口办理业务。

亲爱的办事群众,我们坚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届的共同努力下,有全省人民的团结一心、众志成城,我们一定能排除万难,赢得疫情防控狙击战的最终胜利。

再次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并对因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办理服务方式调整给您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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