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防疫情蔓延 從6日零時起】東寧市全市機動車輛、電動車禁止上路行駛


【嚴防疫情蔓延 從6日零時起】東寧市全市機動車輛、電動車禁止上路行駛


2月5日,東寧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防控工作指揮部發布第五號通告,從6日零時起,東寧市全市機動車輛、電動車禁止上路行駛。

鑑於2月10日前是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的關鍵期,為有效切斷病毒傳播途徑,確保東寧市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東寧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防控工作指揮部發布第五號通告。

通告內容要求自2020年2月6日0時起,全市機動車輛、電動車禁止上路行駛,下列車輛不受限制:

1、負有安全生產任務的企事業單位職工,上下班不受限制,由所在單位先出具證明,後統一將職工車牌號彙總,向公安交警部門進行報備。

2、參與疫情防控、醫療救護、生活保障、應急救援等車輛不受限制,可憑工作證或統一核發通行證通行。

3、超市、批發市場等民生保障行業單位或個體,郵政、物流、供水、供電、供氣、環衛等城市運行保障單位及工作人員駕乘車輛出行,先由所在單位出具證明,後及時向公安交警部門進行報備。

4、待產孕婦、重大疾病等需要緊急交通出行的,允許臨時通行,事後報備。

5、載貨汽車、殯葬服務車、特種車輛及執法車輛可正常通行。

對違反規定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的,通過非現場電子抓拍、現場檢查等方式依法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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