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韩汇如先生于2016年11月25日将其本人持有的104,088,016股公司股份质押给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资管”),办理股票质押融资业务,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12月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实际控制人股权解除质押及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6-083)。其中,韩汇如先生于2018年9月4日、2019年10月9日分别将上述质押给华泰资管的股份中的5,000,000股、4,153,557股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9月6日、2019年10月1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实际控制人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80、2019-069)。

近日,公司收到韩汇如先生通知,韩汇如先生于2020年2月4日将上述质押给华泰资管的股份中的69,392,010股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解除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韩汇如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594,434,459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份594,434,459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47.78%;本次解除质押股份69,392,01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1.67%,占公司股本总数的5.58%。本次股权质押解除后,韩汇如先生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数量为345,414,306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8.11%,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7.77%。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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