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女方戶口結婚後沒有遷出,是否可以享受村裡的福利?有何依據?

全職寶媽盼盼


只要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戶口沒遷出就能享受福利。但是現實中一些村委會為了本村的利益,往往會忽略這些已經結婚的女方的福利,即便戶口沒有遷出也很難享受該有的權益,畢竟在農村“嫁出去的閨女,潑出去的水”的思想還是佔很大部分的。



關於這個能享受的利益,主要是耕地,宅基地,拆遷補償款這幾方面的。

但是這個耕地和宅基地有限,現在處於飽和狀態,一般幾十年不會動,不管戶口在孃家還是婆家,這類一般都不會在增加或者減少,原來有就有,沒有就沒有,除非遇到國家有大的政策變動,短時間內這類權益不會變動。


最主要的還是拆遷補償款:

第一,房屋的拆遷補償。這個不論戶口是否遷出,家庭子女都享有平等的繼承權,是可以和兄弟姐妹平分的。

第二,土地的徵收補償款。由於土地的性質的集體所有的,所以拆遷補償款也是集體的,這類一般是按戶口來確認的,只要戶口沒有遷出就可以享有。

只要戶口沒有遷出,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剝奪自己應該享有的權益。關鍵的時候要勇敢的拿起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



社會探索


戶口沒遷出,是完全可以的。

因為我媳婦和我結婚了,戶口就沒遷到我老家。而是在她老家那邊,那邊要進行開發,之前是新農村建設,都沒地了,所以等到過了退休年齡,每個月有不少補貼,岳父岳母還建議我的戶口簽過去,不過比較難,而且我也不會答應,故鄉始終是故鄉。戶口在哪裡,你就算是那裡集體的一部分,就是那裡的人,有什麼補貼是可以享有的。



農業大智慧


村裡進行開發,女孩結婚後戶口沒有遷出,問能不能享受村裡福利?

■一般這種情況在農村可是爭議最激烈的問題之一,依 碧原曙光三農問題創作者 的觀點認為通過兩種界定給予答案。

①國土資源部根據《土地法》制訂的《土地管理辦法實施細則》、《集體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管理辦法》,不管是出嫁女還是入贅婿都可以享受集體土地使用權和所有權,這些權益的範圍前提,主要是依國情促進社會和諧,安穩、權益平等,只要是戶口所在集體經濟組織轄區內的主要成員組成部分,將享有無爭辨的權益。





②包括上述法律條文外,還有《集體經濟組織管理辦法》、各省市地方政府的土地管理辦法的地方法規以及縣級以下的通過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投票通過的鄉規民約等等,同時地方政府可按本地實行法律法規的高度自治權限。出嫁女及入贅男戶口掛在集體經濟組織體內(也就是村委會)裡,就要看你是不是本經濟組織轄區內常居成員。只有本集體經濟組織常居戶口才能享受各種村級涉農、涉地的權益,包括土地使用權、所有權;各種社會福利等。相反,如果出嫁女或入贅婿雖然戶口落在本村,但你不是本村常居人員,只是偶爾回家的這部分人群,上述規定及本轄區內鄉規民約,你是不能享受各種社會福利的。你將無從爭辨。

■【以上為本人觀點,如有不妥,請大家在留言區處留下你寶貴的意見,並積極參與評論,特邀請大家關注三農談園藝 。作者 【 碧原曙光】帶你一起探討三農問題,看三農信息、學三農技術、做三農科技新農民!】


碧原曙光


村裡進行開發,女孩結婚後戶口沒有遷出,問能不能享受村裡福利?

答案是農村的事兒很複雜,出嫁女和入贅男的權益爭議歷來就是村裡邊的焦點。一般情況下,出嫁女戶口沒有遷出,村裡面給開個證明啥的事兒比較好辦,涉及到一些小利益也比較好說,都會按照村民待遇進行的。

但遇著大利益時,可能就沒這麼簡單了!就像題主說的村裡面要開發的情況下,就有可能遇到拆遷補償的事兒。拆遷補償可就是大事了!特別是在一些城郊村子,出嫁的姑娘都不願意遷出,而其他人也想放設法想遷入戶口跟著沾光,這樣的時候,村子裡就會有人出來反對。

按照《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規定,目前我國農村實行的是村民自治的方式,不少重大事項,重大決策是通過村代表大會來討論決定的。比如今年有的地方試點農村集體經濟產權制度改革,就有個確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的環節,只有確認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的人,才能享有農村集體經濟受益的股份,不是說你有戶口就可以的。但遇到拆遷補償時,農村宅基地的補償作為集體收入就會劃分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頭上!

在進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確認時,不僅僅看你的戶口,還要看你是不是平時就在這個村生產生活,如題主說到的出嫁姑娘,你是不是去了城市生活?或者去了別的村生活?只是戶口在這個村裡,平時偶爾回回孃家而已?!這樣的話,你就有可能享受不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權利了!

所以題主的問題就要看你具體的情況了。但不管怎麼樣,村裡邊經過民主程序確定下來的決定,你就難以推翻了!即使現在有不少規定,出嫁女和入贅男的權益是受法律法規保護的,但具體實施都得通過村裡,能不能享受到村裡的福利,就要取決於你們村的村民代表大會的決定了!

個人之見,歡迎交流不同意見!


村姑說村事


原來我是老農曾經答過類似的提問!女孩結婚後戶口未遷移,同時在日常生活工作中要履行所在地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義務,於情於理是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那麼村裡進行開發,雖然說是結婚了(外嫁也一樣的)都一樣和村裡人享受同等的福利。


例如現實生活中的農村在進行開發過程中,對徵地補償費分配的時候,常常侵害婦女的合法財產權益。更有甚者規定婦女不能參與徵地補償費的分配!這種做法是大錯特錯的。由於這些個分配方案也是村民依法召開而且決定已多數通過的。表面上看是這種決定似乎是合理合法,其實此類損害婦女權益的決定是與現行法律法規相牴觸,是無效的決定!原來我是老農也曾多次參加此類案件的工作。所以再也不要讓無知使婦女的合法權益受損害了,一句話的事,同是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男女平等受享村裡的福利!





我國是法治社會,對於婦女權益的保障法律方面的依據有很多。其中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等。例如,在《土地承包法》的第六條的規定了農村土地承包,婦女與男子享有平等的權利。承包中應當保護婦女的合法權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侵害婦女應當享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所以對承包地的徵收而分得的補償費分配,自然而然就是平等的,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剝奪或者是給予(不一樣的)歧視待遇。

女孩子結婚了,戶口尚未遷移,本來就是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一樣享受村裡的福利。這是不用爭辯的事實!謝謝你的閱讀,歡迎你關注原來我是老農更多有趣的問題回答!


原來我是老農


我來說幾句

很多網友回答可以,我不這樣認為,各村政策不同,福利享受也不同,不能一概而論

每個地方政策不同,每個村政策也不同,而同一個村不同村小組政策都不會相同,一切以村或村小組實際政策為準!

我們村處在市中心位置上,重點小學、重點中學,幾乎都處在我們村,標準的學區房(村),論學區房重要性我就不展開講了!

大家為了進重點學校,全村出嫁女幾乎都把戶口留在父母家,外孫、外孫女戶口幾乎都放在外公、外婆戶口簿上,入戶沒問題,但村上的福利就有不同分配方式

像我自己所處的村小組,出嫁女及外孫、外孫女戶口隨便進,但小組福利只能分享兩個人,即出嫁女和頭一胎,也就是說不管出嫁女生幾胎,只能領兩份,像我妹生兩胎,老大外甥,老二是外甥女,平常只領我妹與我外甥倆人,我外甥女啥福利都沒有!

我隔壁村小組政策又不一樣,出嫁女戶口可以留下,但不享受小組上的福利,結婚證辦理後必須遷戶,不遷戶也領不到福利,如果外孫及外孫女要入戶,必須向全小組寫份“聲明書\

大疆無界1


女方戶口結婚後沒有遷出,可以享受村裡的福利,但不是都能享受,是有時間限制的,截止日期後是不能享受的。就拿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認定來說吧,你只要在規定時間內可以被認定為本村成員,享受資產分紅的收益,還可以享受養老保險、合療、體檢等福利。

但有些地方它是根據村民多數人的意見來制定的。大多數村民認為你們已經出嫁了,已經不是本村的人了。只是戶口沒有遷出去,不應再享受村民的待遇了。主要是不給你們,其他村民就還能多分一些。

具體政策法規,各地執行有所不同!你牽扯到此類問題,可以諮詢當地政府部門,他們會給你一個滿意答覆!


今夜星光燦爛


戶口在哪裡就只能享受哪裡的福利。如果你的戶口在你孃家,那你孃家那兒的福利你都能享受。而你婆家那兒的福利因為你沒戶口就享受不了。如果你的戶口在你婆家。那你婆家那兒的福利你就能享受。而你孃家那兒的福利就跟你沒關係啦。這個跟你結婚沒結婚沒關係,人家都是根據戶口分的。


90後寶媽77


結婚後,沒遷戶口的一般村裡的福利都能享受到。但也有個別村不願給的。村委有自治權。


平淡80336


福利及政策的覆蓋是以戶籍來確定的,您雖然結婚了,但是戶口並沒有遷出,那您還是這個村的人,您完全可以享受村裡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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