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通報10起違反疫情防控工作紀律典型問題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寧波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加強對疫情防控工作的跟蹤監督,突出政治監督,嚴肅查處了一批防控工作中作風不實、履職不力等問題。

1.海曙區西門街道黨工委委員鄔鋼環貫徹上級部署不力問題。鄔鋼環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下沉一線工作不夠,對所聯繫的汪弄社區防控工作督促落實不到位,導致社區在社情掌控、出入口管控、聚集人員勸離等方面存在一定隱患,群眾反映較大。已責令海曙區紀委對鄔鋼環問責處理。

2.海曙區南門街道黨工委貫徹上級疫情防控部署不力問題。2月2日,市疫情防控監督檢查組在基層明察暗訪中發現,海曙區南門街道黨工委對疫情防控工作重視不足,街道相關領導未能及時下沉一線指導督促,也未能充分發揮轄區黨員幹部先鋒模範作用,致使街道所轄部分社區疫情防控工作出現失控失管問題,帶來較大隱患和風險。南門街道黨工委書記張明受到誡勉處理,街道黨工委委員、副主任屠德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街道黨工委委員、紀工委書記、監察辦公室主任陳照履行監督責任不力,受到批評教育處理。

3.寧海縣胡陳鄉發展服務辦副主任兼統計站站長王超勇擅離職守問題。1月29日下午,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王超勇作為胡陳鄉中堡溪村聯村組長,沒有按規定到村裡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存在脫崗離崗、擅離職守問題。王超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奉化區溪口鎮榆樟楊村黨支部委員陳六益落實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問題。1月23日和25日,溪口鎮黨委兩次通知要求取消集體性活動和文化禮堂一切活動,陳六益負責管理村文化禮堂,不認真執行上級黨委決定,同意村民在文化禮堂內開展聚眾唱歌、打乒乓球等活動,且本人攜妻子共同參與,造成不良社會影響。陳六益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被免去榆樟楊村黨支部委員職務。

5.奉化區錦屏街道黨工委未嚴格落實值班制度問題。1月27日,群眾反映疫情信息撥打錦屏街道值班電話,該街道值班人員擅自離開值班室,未能及時接聽電話,導致相關疫情信息未能得到及時處置。該街道值班班組還存在分工不明、職責不清的問題。錦屏街道黨工委受到通報批評處理,值班班組人員受到批評教育處理。

6.象山縣商務局市場開發中心城西站西周中隊副中隊長俞姣擅自脫崗問題。1月30日、31日連續兩天,俞姣未到西周鎮、泗洲頭鎮菜場值班,也未對兩個菜場進行日常檢查督促,導致菜場疫情防控工作流於形式,存在安全隱患,群眾反映較大。俞姣受到政務警告處分。

7.象山縣泗洲頭鎮橫埕村村委會成員朱至月管控不到位問題。1月30日,泗洲頭鎮橫埕村居家隔離對象朱某某的父親(共同居住人員)擅自離家至村口疫情管控卡點,要求外出購物,卡點管理員、村居家醫學觀察專項管控成員朱至月予以放行且未及時報告。朱至月受到通報批評處理。

8.鄞州區下應街道洋江水岸社區社工施幸琦工作粗心大意問題。1月23日,施幸琦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處理相關工作資料不認真、不細緻,侵害了他人合法權益,造成較大社會影響。施幸琦受到誡勉處理。

9.鄞州區邱隘鎮鎮北社區黨總支書記王慶良履職不力問題。2月1日,市、區兩級疫情防控監督檢查組在暗訪中發現,邱隘鎮鎮北社區公園內存在人員聚集問題,帶來疫情防控工作隱患。鎮北社區黨總支書記王慶良未嚴格落實疫情防控相關措施,未及時發現並制止轄區內不利於疫情防控的聚集活動,存在履職不到位問題。王慶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10.江北區莊橋街道蘇馮村黨支部落實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問題。疫情防控工作中,江北區莊橋街道蘇馮村黨支部未按要求對居家隔離對象落實專人管控,致使疫情敏感地區返鄉居家隔離對象蔡某某,於2月1日上午脫管外出,造成不良社會影響。蘇馮村黨支部書記李旭華受到問責處理。

(寧波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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