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人,2020年春节节后上班有关事项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号)精神,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企事业及驻宝单位干部职工将于2020年2月3日正式上班。各级各部门(单位)应严格落实全省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要求,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经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将2020年春节节后上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返宝人员分类指导。

各责任单位要落实好“找得到、管得住、服务好”的主体责任。

处在医学观察、居家观察中的人员,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待解除观察后再行返回单位工作;

新近从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返宝人员,应立即向所在单位报告,进行隔离观察14天,在此期间不得外出;

从县外其他地区返宝人员,应向所在单位报告,体征异常的立即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不得返岗上班。

二、明确干部职工返岗要求。

各级各部门(单位)干部职工严格执行返岗要求。

从县外返回的,必须向社区和所在单位报告,并认真筛查;

需实行居家隔离的,应坚决落实好隔离等措施;

已返宝人员,原则上不得擅自离开宝兴;

单位干部职工及其家庭成员新增从县外返回的,应立即到社区和单位报告,并接受检查,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

目前人在湖北的干部职工,按国务院统一部署,延长假期,暂不返回宝兴。

三、减少办公场所传染风险。

各级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必须认真组织开展好疫情防控工作。

县级机关党员志愿服务队要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做妤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需按时全员上班的单位,不统一要求干部职工到办公室集中办公,上班办公可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倡导居家办公和远程网络办公,可通过协同办公系统等处理非涉密文件,尽量减少人员聚集;

到办公室办公人员上下班尽量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必须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居家办公人员要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工作需要时立即到岗。

办公场所停止使用中央空调

四、减少面对面交流及外出。

要尽可能减少面对面请示、汇报和衔接工作,提倡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开展工作;

要切实减少不必要的出行,未经批准不得安排出差、考察等外出公务活动。

五、严禁召开大型集中会议。

严禁召开大型集中会议,确因工作需要召开的会议,可采用视频或电话会议等方式;

确需现场召开的会议,要尽可能缩小参会范围、压减参会人员、缩短会议时间,参会人员须签到登记,以便追踪。

六、加强干部职工关心关爱。

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关心关爱,合理安排、科学调配工作力量,尤其对经常加班和在一线值守的工作人员,要合理安排轮休,确保干部职工身心健康;

鼓励到岗办公人员回家用餐,确需在食堂用餐人员采取分时段轮流用餐、分散就餐等方式分散进行,避免人员聚集。

七、严禁组织、参加聚餐聚会。

各级各部门(单位)干部职工严禁组织和参加一切形式的聚餐聚会,带头落实防控工作指令和措施,宣传科学防护知识,不信谣不传谣。

八、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逗硬落实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在组织干部职工全力完成所承担的防控职责任务的同时,认真做好本单位干部职工健康教育和其他出入本单位人员的登记排查,扎实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如办公室、会议室、食堂、电梯和其它公共服务场所的消毒灭菌等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九、县级领导要落实责任。

各县级领导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督导分管领域和联系乡(镇)从严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并制定出详细工作方案。

领导和党员要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

各级各部门(单位)领导同志

共产党员应示范带头

严格执行规定

凡违反上述规定要求的人员

一律按有关规定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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