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煤集团:关于2020年1月,煤矿领导下井检查安全工作情况

同煤集团:关于2020年1月,煤矿领导下井检查安全工作情况


依据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煤矿企业领导下井检查安全工作规定》的通知(晋应急发[2019]338号)文件第六条之规定,对集团公司煤矿领导下井检查安全工作情况进行公示。


1月份,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以及分管安全、生产、技术、机电、通风、地测等直接从事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均完成了规定的下井检查次数,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全面掌握煤矿安全生产情况,扎实推进隐患精准治理,督促煤矿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大同煤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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