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舅給戶主家建房不幸身故,已經幾天了戶主遲遲不肯露面,請大家幫幫我該怎麼辦?

用戶509589131355


這個事兒真是悲劇,無論對房東還是對你舅來說,都是不願意發生的意外。

無論從法律,還是從農村的慣例講,房東肯定會賠一點。但你不要抱太大的期望,無論房東有沒有責任,都不會賠很多。

農村請人做房子,一般都是包工包料,或者包工不包料,這不是僱傭關係,是業務承攬關係,房東只有道義賠償義務。

如果你舅是按照農村習俗進行義務幫工,房東的法律責任又要大一點,賠償也要多一點。

如果是房東僱傭你舅建房,也就是農村所說的“點工”,不包工也不包料,純粹是按照時間計算工錢,那麼房東的賠償責任最大了,但也不是需要承擔100%的法律賠償責任。


用戶8730808168488


農村這種情況比較多見。

你舅舅給某戶主幹活不幸身故,可能你們的意見是主家應當賠償。但是,主家是否要賠償,賠償多少,需要做認真的分析。

第一種情況,你舅和房主是朋友關係,你舅朋友面子無償幫工,這種情況就是法律上說的義務幫工。一般情況應當有主家全部賠償,如果主家明確表示過不需要幫工,則主家無需賠償,但是可以在受益範圍內適當補償死者親屬。

第二種情況,你舅去主家勞動掙錢,你舅只出人工,具體怎麼幹,由主家指揮,這種情況屬於僱傭。出現人身傷害應當有主家賠償,但是死者有過錯的,應當適當減少主家的賠償責任。

第三種情況,你舅去主家勞動掙錢,主家只要勞動成果,具體怎麼幹,你舅自己說了算,材料也是你舅自己採購,幹完了活結算工錢這種情況屬於承攬,出現問題你舅自己負責。

第四種情況,你舅跟著別的包工頭幹活,你舅出人工,包工頭出工資,如果出了問題一般應當由包工頭承擔。

司法實踐中,這類事情往往比較複雜,則應當根據各方當事人受益情況、權利分配、過錯情況等因素進行分析,確定相互之間的關係。


淮北日月升


你舅舅幫人蓋房子,不幸出事身亡。但是戶主卻不漏面處理此事,你應該怎麼辦呢?

首先問清楚你舅舅為主家蓋房子,是屬於幫工還是承包。如果是幫工,不要工資,出了事故,應該由戶主負全責。如果他遲遲不肯露面,就應該報警,確定出事現場,然後通過法院起訴,追究他的民事責任。

如果是承包制。那你就應該找包工頭說理。當然包工頭因為工程小,也拿不出這麼多錢賠償,房主是會承擔連帶責任的。如果你與包工頭協商不成,可上告之縣、市、區勞動局勞動監察大隊,讓他們澄清事實,依法做出判決。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根據所見所聞也許我回答的不盡人意。

村上一老人承包農戶建房不慎從房頂掉下來當場死亡,戶主也沒有賠付;另一老人專門開攪拌機觸電高壓線當場死亡,戶主也沒賠付;建築隊包工頭幹活期間摔斷了胳膊,主家也不理賠款;朋友的父親在給人家砌牆的時候磕斷了胳膊,也是在家修養半年多;村上一戶人家喜事,新人的曾堂叔兄弟(在五服邊上)去幫忙固定遮陽棚,不小心摔斷了胳膊,主家也是象徵性的花了二百塊錢左右看望了一下……

其實農村建築隊剛開始有很多二把刀,比如砌牆過程中主家管午飯的,飯正吃著,主家發現剛砌的牆因傾斜倒了,主家也是玩笑“兄弟爺們別先吃,俺的牆倒了可咋辦?”也只能把磚和沙灰分類重新再來。

再說了,農村承包人和戶主之間都是口頭成交的,甚至一個電話就來人測量計算用料和承包費的事情,不存在合同之類的額外擔責。沒聽說有事故者家屬告主家的事件。(房子建好不久出現裂縫等問題,包工頭也只是簡單的修整……)


天藍草叢青


我覺得這事戶主不會出太多錢,戶主後面有一個懂法的支撐,剛出事,戶主也慌了,就出了錢,在醫院搶救,人死了,哪就不是幾萬元的事,戶主肯定問了懂法的人,包工不包材料或包工包料,哪麼這個做工的絕對不是戶主請的,戶主只對包工頭一個人,應該是包包工頭對自己的工人負責,包括安全方面,戶主和包工頭之間都應該有交待,戶主也損不小,搶救出了錢,花錢做房,出了事也就成了爛屋。這個官司和戶主打沒有意義,戶主現在就是一打赤腳的,你去告他,贏了官司他也不會出錢給你了,和包工頭官司可以打,起碼包工頭有百分之九十責任,可以做包工頭的,一般都還有幾個錢,我覺得農村官司不好打,贏了官司沒有拿到錢的多如牛毛。


大漠130825236


進度到二層高時,由項目經理部出安全網設備,由民工自巳安裝,所以生產必須安全,安全是為了大家。




被遺忘的牛


出現這樣的事大家都不願意,你舅不願意,戶主更不願意。

現在要確定的是:你舅是直接受僱於戶主還是第三方--即包工頭?如果是直接受僱於戶主,那麼你們索賠的對象只有一個,那就是戶主;如果是受僱於包工頭,那麼你們索賠的對象就是兩個,即包工頭和戶主。

索賠對象兩個,這裡面就有個賠償比例問題,即戶主和包工頭各賠多少。戶主一直沒人露面,也許是他覺得把房子的建築包給了包工頭,出了事跟他沒有關係。

由此可見,戶主不是一個不懂法的人就是一個企圖逃避責任的人。

出了事,主家肯定脫不了關係。但是,在農村,到現在才做房子(當然,第N座除外),說明其經濟並不寬裕,指望其能賠多少也是不可能的。即便是另有個包工頭,但包工頭的經濟實力也不一定強悍。

出了這類事,一般由與地基層政府出現調解。調解的結果果只能說過得去就行,不要指望一鋤頭挖個井。大家都是鄉鄰,住的三不遠四不近,過得去就行。這是政府調解的宗旨。

所以,你應該先向政府反應,由政府出面處理。相信政府會及時處理的。如果政策不介入,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靜心看世另


現在一般建房子,基本都籤合同承包出去的,基本沒有房主傻到自己請人自己建的(效率和安全等方面如果出意外都不划算),這種承包出去的,安全責任都是包工頭負責,真出了事情,房主最多應急會先墊一點進醫院急救費用和其它雜費,最多承擔一部分人道賠償,其它就不要對他做太多指望。出現這種安全事故本身房主可以說非常煩,好好個新房以後住著心裡也不舒服。建房前合同裡100%已經寫清楚了這類安全事故誰承擔責任,他出面協調承包工頭處理事故是應該的,,,但是賠償這些估計你就別多想了。


深圳市富米網絡


我們村也發生過這事故,包公頭顧的小工意外死了,包公頭主責屋主次責。那次事故後凡建房者必須買意外險每平4元,座標廣州番禺某鎮!


蝦仔入城


跟戶主有什麼關係 給戶主籤合同的人需要給工人買保險 承擔責任 戶主遇到這事兒還……還想把人拉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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