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到期歸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華能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於2018年12月11日召開的第九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以及第九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於2019年1月30日召開的2019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分別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過236,032萬元的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為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具體內容詳見2018年12月12日披露的《華能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決議公告》、《華能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公告》、《華能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關於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以及2019年1月31日披露的《華能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截至2020年1月31日,公司已將用於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募集資金236,032萬元全部歸還至募集資金專用賬戶,並將上述募集資金的歸還情況通知了公司的持續督導機構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華能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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