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8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1月30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36,032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12日披露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以及2019年1月31日披露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截至2020年1月31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36,032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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