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告訴病人病情殘忍嗎?

愛吃葡萄的爺爺


在是否告知病人的病情上,原來認為選擇只有告知和不告知,但最近的研究發現沒有那麼簡單,更重要的是怎麼告知。

研究發現,多數醫生對於類似晚期癌症等的生存率存在著不正確的認識。現有的癌症生存率的研究的結果過於理想化,因為篩選出來的患者的健康狀況好於普通患者,這些數據未必適用於普通患者。

另外,生存率是一個很廣泛的區間,會受很多因素的影響,醫生對此應該有清醒的認識。

在多數情況下,應該告知患者病情,這不是殘酷不殘酷的問題,而是患者本人的權利,患者在瞭解自己的病情之後,能夠妥善地安排自己剩下的時間,做一些希望做的事,不留下遺憾。

但是,醫生在告知患者病情的同時,如何解釋很重要,不是生硬地說還能活幾個月到幾個月,或者說最多活幾個月,這種普遍的解釋會讓患者和家屬很悲觀。

國外的研究發現,如果醫生更加詳細地解釋,會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

醫生應該這樣解釋:這種病如果最壞的結局是生存N個月,最好的結局是生存N年,大多數患者的生存率處於中間,在這期間有可能出現新的治療方法和藥物,生存期還會延長。

這麼一解釋,會讓患者和家屬樂觀一些,數據表明這樣一來,患者的生存率和生存質量大大好於那種生硬的解釋。

因此,關鍵在於醫生是否具備合格的知識,是否能夠耐心地進行解釋,所謂醫生的職業道德和醫者仁心在這一件事上會得到很好的考驗和體現。


京虎子


你這個提問讓我想起了那年我做闌尾炎手術。那時候我小孫剛上小學四年級,特別乖巧,很聰明,跟我很親。

我出院後他也問過我,他說醫生太殘忍了,告訴你有闌尾炎幹嘛呢?告訴了你讓你多害怕啊?我要是醫生就不告訴你。

我對他說:孫啊,聽爺爺跟你說,首先說患者有知情權,也就是說患者有權知道自己得了什麼樣的病,到了什麼樣的程度,醫生要採取什麼樣的治療手段,以及在治療過程中,有可能會出現什麼樣的風險,這些作為醫生都要告訴患者的。

所以說醫生告訴患者病情,不但是不殘忍,而且還是他必須告知的。

至於說患者是不是會害怕,那是患者自己承受能力的問題,如果說可以接受,那就親自告訴患者本人。

如果說心理承受能力差,那就告訴患者的直系親人,或者是家屬,總之醫生一定不會隱瞞患者病情的,這樣會承擔法律責任的。

就好比你在學校學習,老師該不該告訴你哪兒有進步,哪兒有不足呢?

小孫子想了一會對我說:爺爺,以後你別誇我聰明瞭。

我說為什麼呢?

我小孫不好意思地說:我感覺我挺笨的,提了一個無聊的話題,還讓爺爺給我講了半天道理。

我笑笑說:反正爺爺也沒啥事,能給你答疑解惑,爺也挺高興的。


用戶67725599414


病人住進醫院,有知情同意權。醫生的診斷方向、治療方案、某些檢查的風險、大致費用等,都會向病人及家屬交代。

我們中國人講究報喜不報憂,也重視病人情緒對治療的影響。所以一些比較嚴重的疾病,通常醫生會對病人說得很含蓄,這有利於治療效果。當然面對家屬,醫生會和盤托出,把存在的風險也詳細說明。

醫生告訴病人病情殘忍嗎?

醫護人員講究“以病人為中心”,在診斷不明確、病情較嚴重、惡性腫瘤初期等,告訴病人病情可能會起反作用,這樣確實有些殘忍。醫生一般也不會這麼做。

像這位60多歲的病人,咳嗽發燒住院,發現左肺大腫塊,有分葉、毛刺和胸膜牽拉,會是肺癌嗎?

在沒有確診之前,不必跟病人說太多,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擔心。抗生素治療十幾天後症狀明顯緩解,複查病灶明顯縮小,證實為肺膿腫,良性的。

這位老人是老菸民,發現左側肺鱗癌伴有空洞,還有手術機會。

家裡人跟醫生商量,也不告訴他實情,老人一直以為自己是肺結核伴有空洞,已經手術切除了,這麼多年過得很舒坦,已經8年多了:





捫心自問之後,這個問題就不需要糾結

無論做出什麼樣的選擇,只要捫心自問,是否對病人有益?怎麼有利於病人康復,就怎麼做!

在醫院裡觀察到,凡是心細、孝順的孩子,通常喜歡選擇先瞞著,讓病人不要有思想負擔。有些到了癌症晚期,實在瞞不住了,也會坦然相告,讓病人走得安詳。

也有極少數偏執的孩子,對惡性腫瘤病人也狠心告知,然後拒絕治療,帶病人離開。還好,這種人不太多。


影像科豪大夫


我是醫心雕龍,我來回答!醫生告訴病人病情殘忍嗎?

我覺得只要是一個成年的病人,都有對自己病情知曉的權利,同理,作為患者的主治醫生,也有告知患者真實情況的義務,這與殘不殘忍無關,事實上,真實情況就是如此,為什麼要欺騙患者呢?

我在臨床上遇到很多癌症的患者,只要患者本人非常理性的詢問病情,我都會如實告知,我覺得這是他們的權力,當然了,凡是都不能絕對, 如果患者本人心理承受能力非常差,一旦告知,很有可能會採取過激的行為,此時就要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告知了,甚至可能會善意的欺騙,這類病人還真遇到不少,通常都是患者的家屬提前要求我們不要告知,我們一般都會尊重家屬的意見。

其實患者作為一個公民,有權利對自己的行為做出選擇,告訴它們實際情況,是讓他們履行自己的選擇權,而不是像孩子一樣一味的被欺騙,是想一個人都成年了,還在被其他人騙,這不是更悲哀、更殘忍的事情嗎?

電影(楚門的世界)就是講訴一個被欺騙者打破騙局走向自由的故事,電影裡楚門的生活被安排的美滿又幸福,只要他一直活在這個故事裡,他將會成為這個世界上最紅的明星,但最後他知道了真相,還是義無反顧的放棄了這樣的生活,走向了未知又充滿挑戰的真實世界。

其實,我相信每個人的內心都希望看透真相,有時即便是這個真相有點殘酷,但總比一直活在謊言裡強吧!


醫心雕龍


受邀回答問題,感謝信任。

這個不是殘忍不殘忍的說法,病人是有知情權的。作為醫生,我們應當尊重患者對自己的病情、診斷、治療的知情權。

患者有權獲知有關自己的病情、診斷、治療和預後的最新信息。在醫療活動中,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將患者的病情、醫療措施、醫療風險等如實告知患者,及時解答其諮詢;但是,應當避免對患者產生不利後果。

醫療機構實施手術、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的,醫務人員應及時向患者說明醫療風險、替代琴療方案等,並取得其書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說明的,應當向患者的近親屬說明,並取得書面同意。醫師進行試驗性醫療,應經醫院批准並徵得患者本人或其家屬的同意。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腫瘤醫生張國玲教授


首先,對於疾病的發生,深表痛心!希望得病之人都能準備好心態迎接命運給的挑戰!

面對病情首先是面對自己!醫生有義務告知。至於如何表達,是醫生自己的事!作為病人,知道病情是權利!至於家屬如何隱瞞,是家屬的選擇!

祝你好運,諸事順利!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常想一二!每個人或者家庭都可能經歷過家人或自己得重病的經歷,都要同心攜手度過難關!慢慢會好起來的!🙏🙏🙏


舜若多


醫生有義務告知病人的病情。如果很誇大的就不好了。深圳某醫院,一個剛出生未滿月的嬰兒不排大便,醫生告知說需要手術。家屬不甘心,去廣州某醫院,醫生看後開了八毛多錢的開塞露,用了馬上就排便了。這說明什麼問題?


老百姓136405527


這叫”德”。醫師本來最為率真行業中的一種,所以應直言不諱,才不違良心,要是花言巧語,這一醫生竟好也有三分狗狗骨頭。本人一向對來患者及家屬直言不諱,唯有這樣才的安理得。


妙手回春321


隱瞞欺騙才是最殘忍的事情,真正的勇士,敢於面臨血淋淋的真相。

醫生如果沒有告知病情,可是侵犯了病人的知情權的喲。


婦產科小超人


這提問不完整!知道小編是想說已無治療意義的疾病。如是此類疾病,醫生告訴病人肯定是殘忍無父母之心。可以講一旦病人確診為已無治療意義之病,僅僅是避開患者,告訴其家屬此病和此病人大約生存時間。同時也會與科室護士交流不能在患者面前透出有關信息。這是人文關懷!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