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业主已超付工程款给总承包,而总承包又无钱给施工队,可以向业主要款吗?

箭6


本案就这个问题应该从业主与总包分包的劳动关系来论述,不能自我理解!要知道业主与总包签订的是任务期限性劳动合同,也属于集体劳动合同,并且建筑法规定,总包不经业主同意,其不能把承包的工程无故地转包给分包的,工程的重要部必须由总包亲自完成,若总包工程某部分需要转给分包的,那分包的资质条件及信用度必须报给业主审核认可才行,因此,就是分包也同样是业主许可的,因此,总包也好,分包也好都是业主的施工者,因为都是业主许可的!为此,业主理应依法对总包的工资款发放落实进行全部监督,同时对经过业主同意准许的分包进行工资发放监督核对,监督负责劳动者的工资能按时发放,这是业主不可推脱的责任!至于本案,业主已经超额支付了总包工程款,但总包没有发给分包工资款,使农民工工资无法得到,其原因是业主监督失误造成的,因此,本案不仅仅是总包违反法律,而业主同样是违反了法律!其因监督失误,给农民造成了损失,其负连带责任!所以农民工维权时应该把业主连在一起上诉有关部门,要求业主责令总包尽快发给农民工工资,要求业主分摊责任或者垫付工资!好了,你觉得我回答的还可以你就点赞,也可关注,谢谢!


振兴中华246016682


这种情况太少了吧


用户2117751136290


业主在欠付工程款的范围内和总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没有欠付,则没有连带责任,按照合同相对应,还是要找总承包!


杨华一级建造师


权威回答:中国建筑的现状就是分包转包挂靠出卖资质,因为公司平时养活不了那么多自己的工人和设备,不这样做公司得关门。

国家现在对民工的保护已经在制度上很完善,而且也落实在监管上了。每个公司收到工程款后第一支付的就是民工工资,问题出现在公司足额支付民工工资的拨付去向是谁,直接打到民工银行卡上最佳,万一把总工资款打到包工头那里风险立现,不是贬低包工头,他们哪个是有文化高素质的人,吃喝嫖赌倒是样样精通。工资款到手先用于自己的花费,余额再打发民工,最终造成拖欠民工工资。这个现象在房地产开发行业最为严重。

随着民工法律意识的提高,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时候,去法院起诉包工头的同时也会把公司作为第二被告追加起诉承担连带责任。假如发包方没有支付全部工程款是可以把它列为第一被告起诉的,只是程序上操作起来很困难,但作为发包方已经按合同要求把工程款全额支付给承包方的不负法律责任。


痴语慎言886


业主根本不可能给超总包单位工程款,至少质保金还在业主手里。


郴州陈锋


完全可以的!首先对方错在资金发放监督不力!应当责!


手机用户66941506944


楼主不懂瞎说,业主和总包签订合同,把钱交齐,然后竣工验收,业主入住。

这是他们的合同,这中间不包含总包怎么干。

农民工是和总包还是分包干活,缺工钱是你们之间的劳资纠纷。

如果业主没给钱,可以当做第二被告,但是如果业主给钱了,业主不负担任何责任的。


远离家乡的王小胖


要个锤子,业主和总包签订合同,总包将任务分解包给分包,分包雇佣农民工干活。非要牵强的说分包拖欠农民工工资,总包有监管不利嫌疑,勉强说的通,跟业主能扯上什么关系?给谁干活找谁要钱去。批发水果的拖欠农民货款,农民找过路去水果店买水果的人要钱?你脑子想啥呢?


竹本清


没听懂,是总承包单位再次向业主要工程款,还是施工队直接向业主要工程款。以我的理解,想必说的是后者。这个首先要看合同,如果业主已经足额按约定支付工程款给总承包单位,那么是没有义务向施工队支付的,毕竟合同签订主体是业主方和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与施工队签订合同,施工队只能要求总承包单位按约定支付拖欠的工程款。但是业主方有权利要求总承包单位将下发的工程款优先用于支付给农民工,并监督总承包单位工程款的使用情况,如果总承包单位擅自挪用资金到其他项目,业主方是可以追责的。


资料园


嗨,我说不应该得寸进尺,这样的好事只能享受一次,你当是自己爸爸,花完了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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