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索菱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簽訂《協議書》的公告

證券代碼:002766 證券簡稱:*ST索菱 公告編號:2020-011

深圳市索菱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簽訂《協議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簽訂《協議書》基本情況

2019年12月30日,深圳市索菱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者“索菱實業”)收到深圳市招商平安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招商平安”)《資產轉讓暨催收通知書》,根據其與江蘇鑫田實業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鑫田投資”)2019年12月30日簽訂的《資產轉讓協議》,招商平安已將其在下列表所列借款合同及相關擔保合同項下全部權益依法轉讓給鑫田投資。

經公司核查,上述資產為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簡稱“江蘇銀行”)持有的對索菱實業的債權本金及利息。2019年3月1日,江蘇銀行曾針對上述債權向深圳國際仲裁院提交了與公司之間金融借款糾紛案的仲裁申請。詳見公司於2019年6月25日披露在巨潮資訊網上的《關於重大訴訟及進展的公告》( 公告編號:2019-076)。

隨後江蘇銀行將上述債權本金及利息轉給了招商平安,2019年12月30日,招商平安又將上述列表所列借款合同及相關擔保合同項下全部權益依法轉讓給鑫田投資。

2019年12月31日,公司與鑫田投資簽訂《協議書》,雙方就上述債務清償達成協議。若公司在2019年12月31日前清償鑫田投資人民幣16,699,728.00元,則鑫田投資承諾收到該筆款項後將自願永久放棄對公司主張剩餘67,827,373.79元債權。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通過上海航盛實業有限公司向鑫田投資支付了上述款項。

《公司章程》規定:董事長具有對董事會決策權限內的單項金額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值百分之十五的相關事項的決定權。上述交易事項尚在董事會授權董事長的權限之內,無需提交董事會審議。

二、協議對方的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江蘇鑫田實業投資有限公司

企業性質: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註冊地:句容市下蜀鎮沿江開發區(江蘇建華管樁有限公司內)

法定代表人:卓鴻熙

註冊資本:500萬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21183072756173X

主營業務:企業實業投資;企業管理信息諮詢服務;企業管理策劃諮詢服務。(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鑫田投資與本公司是無關聯關係的獨立第三方,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經造成公司對其利益傾斜的其他關係。本次交易不構成關聯交易。

公司未知鑫田投資與本公司前十名其餘股東在產權、業務、資產、債權債務、人員等方面是否存在關聯關係。

三、《協議書》主要內容

茲有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將其持有的對乙方深圳市索菱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債權本金及利息共計84,527,101.79元轉讓給深圳市招商平安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深圳招商平安公司”);深圳招商平安公司又將上述84,527,101.79元債權轉讓給甲方江蘇鑫田實業投資有限公司;現甲、乙雙方就上述債務清償達成如下協議:

1、若乙方在2019年12月31日前清償甲方人民幣16,699,728.00元,則甲方承諾收到該筆款項後將自願永久放棄對乙方主張剩餘67,827,373.79元債權。

2、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四、簽訂《協議書》對公司的影響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相關規定,上述交易事項預計將減少利息費用、罰息及復息共計6,583,139.30元,增加公司2019年營業外收入約人民幣61,244,234.49元。本次交易將在一定程度上減輕公司償債壓力,對改善公司整體財務狀況具有積極意義。上述事項對公司經營業績的影響數據未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與最終審計數據可能存在差異,具體會計處理及影響金額須以會計師年度審計確認後的結果為準,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五、備查文件

1、《協議書》;

2、付款憑證。

深圳市索菱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1月31日

證券代碼:002766 證券簡稱:*ST索菱 公告編號:2020-012

深圳市索菱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訴訟進展的公告

深圳市索菱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索菱實業”)於近期收到民事調解書等涉訴材料。現將相關訴訟情況公告如下:

一、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與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進展

公司於2020年1月19日收到律師轉來的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調解書【(2018)粵03民初4130號】。主要內容如下:

本案審理過程中,經本院主持調解,各方當事人自願達成如下調解協議:

1、中行深圳福田支行、深圳索菱公司確認:截止2019年12月20日,深圳索菱公司尚欠中行深圳福田支行借款本金合計50,310,000元,利息922,661.18元,罰息3,811,360.69元,複利131,148.49元(利息、罰息、複利暫計至2019年12月20日,之後的利息、罰息、複利按合同約定及人民銀行之規定計至實際清償之日);

2、本案訴訟費293,350元(減半收取計146,675元)、保全費5,000元、公告費900元,由深圳索菱公司承擔,中行深圳福田支行已預付,由深圳索菱公司徑付中行深圳福田支行;

3、深圳索菱公司保證於2020年1月3日前一次性結清上述約定的全部貸款本息及實現債權費用;

4、廣東索菱公司、妙士酷公司、肖行亦、葉玉娟對本協議第一條、第二條中深圳索菱公司對中行深圳福田支行所負的全部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5、中行深圳福田支行享有深圳索菱公司對北京眾聯晟通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唐山冀東金地汽車用品銷售有限公司、廣州廣汽長和汽車科技有限公司銷售貨物及提供服務產生的所有應收賬款的質押權,並對處置質押物所得款項優先償還中行深圳福田支行的貸款本息及實現債權的費用,不足部分由深圳索菱公司繼續清償;

6、如深圳索菱公司、廣東索菱公司、妙士酷公司、肖行亦葉玉娟未能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時間足額履行還款義務的,則中行深圳福田支行有權依據本案調解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並要求加倍支付延遲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上述協議,不違反法律規定,本院予以確認。

本案案件受理費293,350元,因調解結案減半收取146,675元,由深圳市索菱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負擔並逕付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多預交部分由本院予以退回。

關於本案件的基本情況請查閱公司分別於2019年1月25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發佈的《關於訴訟的公告》(2019-010)。

二、 深圳瞬賜商業保理有限公司與公司的票據糾紛案進展

公司於2020年1月19日收到律師轉來的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民事調解書【(2019)粵0305民初1492號】。主要內容如下:

本案經本院主持調解,原告與兩被告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1、原告在本案中起訴兩被告連帶支付匯票金額2,000萬元及相應利息,現原告同意被告深圳市索菱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商業承兌、匯票本金1,850萬元,放棄利息主張。具體付款時間節點如下:第一期250萬元於2020年6月30日前支付,第二期250萬元於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第三期250萬元於2021 年6月30日前支付,第四期250萬元於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第五期250萬元於2022年6月30日前支付,第六期600 萬元於2022年12月31日前支付,以上合計1,850萬元;

2、如被告深圳市索菱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有任何一期未按第一條約定按期足額支付,且逾期天數超過45天(從每一期到期日的次日起計,含45天),則兩被告應立即一次性向原告支付全部剩餘款項(合未到期款項,已付款項從1,850萬元中扣除);除繼續履行上述付款義務外,兩被告還應立即一次性向原告支付已放棄的商業承兌匯票本金150萬元,原告有權就全部未付款項一併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需在逾期滿45天后申請強制執行);

3、被告深圳市索菱科技有限公司對被告深圳市索菱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二項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本案案件受理費141,875元,減半收取為70,937.5元,保全費75,937.5元,由原告負擔。

上述協議,不違反法律規定,本院予以確認。

本調解書經各方當事人在調解協議上簽字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關於本案件的基本情況請查閱公司分別於2019年4月23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發佈的《關於新增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權被凍結及重大訴訟事項的公告》(2019-033)。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訴訟仲裁事項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未披露的小額訴訟、仲裁及進展事項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無應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訴訟、仲裁事項。

四、本次公告的訴訟、仲裁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可能影響

根據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調解書【(2018)粵03民初4130號】,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與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預計將增加營業外支出250萬元(具體以審計為準);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暫未支付上述約定的貸款本息及實現債權費用;

根據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民事調解書【(2019)粵0305民初1492號】,深圳瞬賜商業保理有限公司與公司的票據糾紛案預計將減少2019年財務費用-利息支出220萬元,增加2019年營業外收入150萬元(具體以審計為準);

根據上述小額訴訟、仲裁判決資料,公司預計將增加2019年利息費用及管理費用741,997.10 元(具體以審計為準)。

上述訴訟進展對公司經營業績的影響數據未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與最終審計數據可能存在差異,具體會計處理及影響金額須以會計師年度審計確認後的結果為準,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公司董事會將持續關注相關事項的進展,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信息披露,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證券代碼:002766 證券簡稱:*ST索菱 公告編號:2020-013

深圳市索菱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立案調查事項進展暨風險提示公告

重要提示: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調查,如公司存在重大違法行為,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證券交易所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並暫停上市,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一、立案調查進展情況

深圳市索菱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9年4月26日收到了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調查通知書》(深證調查通字【2019】096號)。因公司相關行為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決定對公司立案調查。

截至本公告發布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國證監會的結論性調查意見或相關進展文件,如果收到相關文件,公司將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在調查期間,公司將積極配合中國證監會的調查工作,並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每月至少披露一次風險性提示公告。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公司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刊載了相關公告,如下表所示:

二、風險提示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且違法行為屬於《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實施辦法》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交易將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實行退市風險警示三十個交易日期限屆滿後次一交易日,公司股票將被停牌,深圳證券交易所在停牌後的十五個交易日內作出是否暫停公司股票上市的決定,並在公司股票暫停上市起六個月期限滿後的十五個交易日內作出是否終止上市的決定。

《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正式公告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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