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第9号公告来了

华安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实行居民出行管控的公告

(第9号)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经华安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从2月4日零时起,在华安县城区范围内实行居民出行管控措施。现公告如下:

一、严格控制城区居民出行。每户家庭(纳入健康管理的家庭除外)每2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携带身份证上街采购生活物资,其他人员除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生病就医、在商店超市和药店上班外,不得外出。外出人员要按规定落实戴口罩等防护措施,不要扎堆购物或聊天,采购完生活物资即刻回家。

二、城区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家人、亲属,带动街坊邻居,协助工作人员劝导小区居民按要求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聚集。

三、对拒不听从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依法从严处理。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提请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同时追究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四、县直各部门、各社区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减少外出活动,全面动员群众自觉居家,自我防控,以最大程度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五、城区人员出行管控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六、各乡(镇)、村参照执行。

特此公告。


华安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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