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绝对相信任何人,否则你会因此付出惨重代价",有道理吗?为什么?

农在天涯


见人只说三分话不可全抛一片心,绝对相信一个人往往被这个人出卖,在历史上这种事情不胜枚举。或者为了利益或者是羡慕嫉妒恨最后反目成仇,与人交往不能说尽做尽,凡事留一手,因为知人知面不知心。防人之心不可无,害人之心不可有。





志存高远187179133


有道理。

我从一、二十岁到现在五十二岁了,只要不设防、绝对相信的人,我都吃过亏,越相信,吃的亏越大,自己越惨。

一九八九年,我二十一岁。在之前一起共过事的一个同事的鼓动下,从单位出来单干。这个同事是浠水巴河的,叫李开明,看上去很憨厚老实。我在黄石陈家湾开了个饲料贸易部,刚刚步入正轨,由于原工作单位还有些工作要收尾,我奉命去天门出差,临走前因业务需要,我将贸易部的所有公章、支票等要件交给他,出差半个月后回去,店里、库房里空空如也,我配的跑业务的单车、办公用品全没了。

那时没电话,也不懂报警,后来凭印象(之前去过他老家一次)找到他老家,深山老林里,问到他家人,说很久都没回来了。当时白手起家创业,瞬间,所有的家当和希望,一万多元就没了,八九年的一万多元啊!尤其是我这种很穷的家庭,当时万念俱灰,死的心都有了。这次对我打击很大,即便后来遇到过比这更大的损失、被骗的更惨,都没这次印象深,很恨他的。

虽然有过N次被骗的经历,且每次都惨,但我还是“不长记性”,依然相信用人不疑,依然相信好人是大多数。





程湖国红


答,有道理。因为人心隔肚皮,荷花出水有高低。人心难测,水难量。我曾是保险业务员,我十分相信我的介绍人,即是介绍我入保险公司的那个人,她想介绍我入保险公司,三天五天来找你,不理她,就一星期或半月来找你一次,软磨硬邦的缠着你。后来,经过自身的努力学习,自学保险教材,参加国家的保险资格证书考试。结果拿到了保险资格毕业证书,当然自然就进入了保险公司,顺理成章了。

保险公司上班,每天开早会,写访客记录工课作业。在工作上遇到的问题,介绍人也很乐意帮忙。觉得人不错,很好,后来,我就把工资银行卡,交给她代保管,后因工作中的矛盾。这下可惨了,因银行卡之事,闹到领导那里去,那领导也无可奈何。不了了之。损失的是自己的经济。人心啊,不可测,不能大相信别人。

所以,绝对不要相信任何人,否则你会因此付出惨重的代价。


陈京谦


事实正是如此。“付出惨重代价”无非是指钱财的损失或者是血光之灾。就说钱财的损失吧,早二十多年前,我就轻信战友东拼西凑借了2万元给他去广西淘金,直至现在还没有还给我,他的女儿还出国定居呢。看看吧,太轻信人,钱财没了,友情也没了。因此,我从教训中总结出来了,口袋里的钱对朋友来说,只能救急,不能救穷。


8085893541746


古话说,知人知面不知心,逢人只说三分话,不可全拋一片心,古人这些语言是有道理的,假如对钱财利益来说,如果你绝对相信一个人,也许真的会付出惨痛代价,有名人也遇到过,合作共嬴,结果是卷钱跑人,难道不是吗?



快乐很简单6066


我们国家南方人、江浙一带、北方人包括西北人处事方法绝对天差地别,但最好的处事方法应该还是上海最好,朋友是朋友,生意是生意,清清楚楚的。人和人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这样比较好!在利益冲突面前,往往害你的是你最信任的朋友,因为他是最了解你隐私的人,也是陷害你最容易的人。



缥缈的我1828


任何事情都不是绝对的。相信人付出惨重的代价,只能说是对某些人而言。单纯善良本分的人易被假像给蒙骗,俺被武汉一医院针灸医生尹莹,给害惨了,损害了我原有的姣好面庞及健康,给患者带来无法扭转的损失。俺虽遇到尹莹这一恶魔,但不能以偏概全。俺后来就医其它类的疾病,都得到了有效的控制。所以说并不是所有的医生都是尹莹类型败类,去欺骗坑害患者。因为善良善解人意,凡事总站在对方的角度去考虑,因而易被别人蒙骗被害惨……。


登录制


自己就是太相信人而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不知道保护自己,以为朋友就可以无话不说,把隐私告诉身边人而不以为然,后来被添油加醋,歪曲事实不明就里的传播,而且被正蠢蠢欲动,伺机报复而隐藏背地里的小人加以利用,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漫延开来,以致于自己众判亲离身败名裂,而暗藏的小人就是利用众口铄金而让你跌入黑暗的深渊,从精神上击垮进而身体受损,由于最熟悉你的弱点所以轻而易举用无形的刀杀人而不见血,看似和平的生活其实斗心勾角,特别是弱势而不知变通,内心脆弱就被孤立,落井下石,幸灾乐祸之辈比比皆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只有你经历了才知道这句话是多么的经典


风雨人生66866


看到这样的提问,不由脚底三分冷气暴起!

社会上大面积的勾心斗角,就是被这样的“价值观”传染的!

什么是绝对?什么是任何人?多重算惨重?

无脑的所谓鸡汤,真特么有毒!

信任是一种处世观,不像学分,有“及格”和“不及格”这样绝对的界限

一个人对周边其他人的“社会生活联系”中的信任,是基于一个目的,或者一种责任而存在的,千千万万这种“个人信任联系”交织成一张网,构成“社会诚信”从而间接搭建“全民素质”。

如果凡事一上来就考虑:我能信任对方多少。那这种“大家都这样做的结果”,必然是导致主事的人不会放开所有的手脚、帮称的人不会全力以赴,各自都为自己的“小九九”盘算着利益得失,不进阻碍了事业的进步(速度),更是给全民素质有着“降低水准”的副作用!

所以说,信任是一种辩证的态度,该信任的时候,那就是百分百的放心、放手、放权;否则,你达不到别人信任的能力,也不会接触到令其信任而涉及的内容。

信任,是基于实际事务后面的权责利行为,一定会有针对性

大凡涉及“信任”内容的时候,必然会对应联系到一系列具体行为。

警察追坏人跟驾驶员说:“借你车用一下,明天去公安局联系我取车……”,飞速将车开走,——这是源于老百姓对警察的信任。

老板对主管说:人事这块就交给你了,以后你全权做主。——这是老板基于此人人事方面的能力,全权信任的结果。

凡此种种,都是有具体背景下的对应信任。抛开具体的环境背景单纯谈信任的“绝对性”,那是空中楼阁啊。

信任背后的代价,不同的关系不同的级别,总体“盈亏比”不同

不理解这点是吧,这恰恰是我非常坚持的“信任处世观”。


打个比方:资金实力雄厚的一方,投入一笔资金给另一个“几无财产”的朋友,让他全权打理,自己一点不干预。那么这种信任就是【如再损失,对朋友可能是全部,对资金实力雄厚者只是小小一笔】。

这点类似于“我伤一刀,却可以救你的命”,有什么不对呢。

所以,对应于信任的行为,如果“自己、对方、社会”最后的结果是【总体收益为正】那么就是可以信任的——哪怕自己受损。


檀纸间


不要绝对相信任何人,否则会付出惨重代价?这言论有毛病,世上无绝对,这套理论只适应官场,为了上位个个勾心斗角,无真正可信之人。还有点道理。如果在生活上如果抱着这种心态处世为人,事业,爱情,家庭,生活,一定会走许多弯路,到头来孤家寡人一个。人生是孤单,凄凉的,我们应该相信大多数人都是与人为善的,身边总有值得你信任的人,有人对你付出真心,你却戴着假面具待人,是你自已心理出了问题,该恨的恨,该离的离开。该爱的掏出真心,大浪淘沙,一定有真金。互相信任才会有朋友,互相信任才会有爱情,互相信任才会有事业,互相信任社会才会充满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