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般是先給彩禮,還是先領結婚證?

yayay23


其實我覺得只要錢給到位就行了,我沒那麼在乎婚前婚後,畢竟這個錢就屬於雙方爸媽給小兩口過日子用的,只要花在兩人身上,或者兩人花的都無所謂,我是雙方父母見面確定日子的時候給的,就只5w,我爸媽還倒貼了四五萬,部分作為存款,留著以後生孩子用,再留點每個月生活,房貸,車貸用,車,房都是他婚前的,名字只有他一人,有時候真的覺得很划不來,但是,沒法,我們就是一家人,日子還長,平安,健康快樂,就是最大的財富,傻逼,我愛你,加油💪


波煩煩


當然是先給彩禮再領證嘍!

我鄰居家前年租房子,一個小姑娘雲南的,我給她介紹了一份工作,再後來別人給她介紹了一個旁邊村上的男的,男的三十幾了,比這女孩大了十來歲,談了有幾個月談婚論嫁的時候講好彩禮六萬,兩萬買三金。

結果男的父母和這男人一定要小姑娘領證了錢才給她,怕她跑了,還說要彩禮的女的都是騙子。

小姑娘父母離婚的,跟著堂哥堂嫂出來打工租房子的,真是孤苦伶仃,我很同情她的,我就跟她說叫她領證的那天叫男人支付寶上錢轉給她,不轉就不要結婚領證。提前跟他打招呼,錢準備好。

結果領證的那天,男的還是不願給彩禮,小姑娘直接把結婚證明斯了,分手了。

六萬彩禮多嗎?分明是這男人壞,想領證了就一分錢不花娶個老婆回家,領好證,就不怕她跑了,跑了她也是二婚了!

小姑娘現在在我工作的旁邊一個廠當文員,我高中同學做介紹的,我高中同學還給她介紹了一個男朋友,在我同學村上,房子沒買,農村的小樓,但人家是給了小姑娘買了一輛車,小姑娘自己彩禮說都不要,公婆還給她買了五萬首飾,今年三月份小姑娘要結婚了,證年前就領了。

彩禮是一個男的對女的彩禮誠意,幾萬的錢都不願花,還領什麼證?

錢不是萬能,沒錢萬萬不能,做女人的,別裸嫁,該要的,還是要的,天價彩禮不可取,但幾萬塊錢的保障還是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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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個過來人我可以很確定的告訴你,先給彩禮(至少我們這邊是這樣的,延續幾百年了)實不相瞞我和我老婆也是年前臘月二十七才打到結婚證,不過在此之前我們已經有了一個兒子三歲了,結婚證辦的夠晚的吧,建議樓主還是先彩禮後結婚證,按順序走


鄉間拍客


先訂婚在酒店,把親朋好友邀來一起見證一下,雙方父母講話,孩子們說一會,然後男方用彩色盒子盛上,用綢緞包好的彩禮,六萬到十幾萬不等雙手送給女方家長。

飯後每個客人發一條煙一瓶酒,一塊肉,一盒糕點。

訂婚時宣佈了結婚時日。

結婚後一年四禮八節每家親戚又是送禮:怕人家吃不了改送錢了!

送錢就送錢又不是領導怕別人看到,競辦起了購物卡:年輕人真為這點事爭吵打大出手離婚。

婚姻如今成了玻璃心一碰就碎,離婚就和喝涼水一樣簡單了。

渴望愛情又承受不起生活雜碎繁瑣的煩惱,永遠生活在你你我我親親愛愛,寶貝聲中才浪漫。

婚姻敲響著,鍋碗瓢勺和柴米油鹽醬醋茶交響曲,先是甜蜜後是生活,先是浪漫後是打博節儉持家,花前月下風花雪夜生活己過去。

捧在手心唅在嘴裡是影視劇,來不得半點虛擬和幻想,腳踏實地靠自已雙手生活,織出美麗的生活。

小孩子脾氣任性有尿性人都會不縱容,慣成女王的,只有二流子低頭認錯。

該校正的時候用正確方法教育才對,不是任性放縱自由,要學會敬畏之心,不是誰家天都敢捅破的。

凡事都要有個度,成正形正能量才對。





太陽出來暖洋洋張愛琴


謝謝信任。這些問題問到我,我都是從法律的角度考慮的。雙方結婚意味著從此牽手開始互相扶助、生兒育女,共同經營家庭生活,一輩子共患難同享福。而絕不是男女開始雙方算計經濟上誰家虧誰家賺…如何盤算對方,窩裡鬥。其實雙方的父母都是恩人、至親,結婚後,雙方既有小家又有大家,小家大家的關係也是一榮俱榮,一損俱損。所以結婚首要考慮的是對方人品、三觀,雙方的感情,一旦定下終身,準備結婚,領結婚證就是最重要的事。當然結婚畢竟是人生大事,儀式的規模,父母的經濟相助…等等這些都可以根據各自經濟狀況來佈局處置。但從法律上講,只要領了證,就承認屬合法夫妻,沒有其它附加條件。相反如不領證,其它儀式等忙得不亦樂乎,法律上卻並不承認夫妻關係合法。想想五六七十年代的人,什麼沒有,就發點喜糖,組成的家庭多數穩定幸福。所以說結婚重要的是選人,不是選錢。重要的是領證,其它儀式等都是次要的,沒有什麼必有的規矩。有本事的靠自己奮鬥,改善生活,幫助父母兄妹。


依山傍水758


這還要問嗎?從女方來考慮,肯定是先彩禮後結婚證啊!

不要彩禮就不討論了,既然要彩禮,那麼彩禮就是結婚的前置條件,彩禮不到位,就不能領結婚證。

結婚證一領,就是合乎法律規定的夫妻關係了,辦不辦婚禮都是夫妻了,要分手就不是那麼容易了,就得去領離婚證,以後再結婚就是二婚了!

辦事情要把主動權掌握在自己手裡,這樣才可以進退自如。領結婚證之前,要彩禮的主動權在女方那裡,不給彩禮的話可以結婚也可以不結婚。沒給彩禮但領了結婚證,女方基本上就失去了很大的主動權,一旦男方不守承諾不給彩禮,只有兩個選擇:或者忍氣吞聲,或者離婚,都是非常不好的。

所以,既然想要彩禮,就要一定要拿到,必須作為領結婚證的前提條件。

以上是從女方立場說的。我家是兒子,將來也要娶媳婦,我從男方立場說,也同意先付彩禮後領結婚證,這沒啥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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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給彩禮,再領結婚證。 因為,彩禮是以結婚為目的的贈予,一般都是先贈予後達成目的的。並且,一旦“結婚的目的”沒有達成,該贈予是可以撤銷的,也就是彩禮在未結婚的前提下是可以討回的。

領證代表你們的婚姻具有法律效應,之後就是共有財產。

但是你要考慮清楚,到底是要分財產還是找相伴一生的人。還沒有相互共處,就先行鋪後路?

不知道您怎麼想,我和對象是高中同班同學,今年9年了,還沒有領證,去年買房寫她一個人名字。我也有過一點點懷疑自己的決定,不過我更相信,以誠待人,人必誠以應。

順序;先給彩禮錢,再領結婚證,再擺酒。原因:1.男給彩禮女接受,說明婚姻合同雙方擬訂,付了預付款,如果女方反悔,法律會支持退彩禮,如果男方反悔,法律會支持女方扣些賠償費。2.領結婚證說明婚姻合同正式簽字生效。之後的經濟不論來源都是共有財產。3. 擺酒席是對外宣佈有此生效的婚姻合同和介紹大家認識。收到的份子錢財產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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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彩禮的問題,彩禮無所謂,關鍵是中國女性好吃懶做把靠男人當成理所當然,中國婚後把家裡所有的經濟壓力給男人,男人承擔大多家庭經濟來源,希望這些寄生女能夠跟男的AA,中國男性月薪6千,女性月薪3千卻認為6千多男人不努力,中國男性應該跟你女性拿出同樣多的錢來承擔家庭開支,如果女性月薪3千那麼他得拿出所有工資承擔家庭開支,男性月薪6千拿出3千剩下3千自己花財產自理,中國男性承擔那麼多換取的卻是中國女性的貪得無厭,憑什麼中國男人要養好吃懶做的寄生女,這些都無所謂,最主要的是中國女性婚後掙錢和家庭經濟承擔沒有男性多,但是中國女性婚後攀比,抱怨,斤斤計較,耍心機,好吃懶做的寄生女你攀比不過別人是你自己沒本事跟男人有什麼關係,中國如果家庭有經濟困難都是女性抱怨男人沒處用賺不了多少錢,但是沒聽過那個男人家裡經濟空難是抱怨女的賺不了錢的,中國男性犯了什麼罪偏偏和好吃懶做的中國寄生女同在一個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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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禮是在訂婚時給的吧,然後接著就領證再商訂好日期辦結婚宴席。至於彩禮錢是男方對女方的贈予,屬女方個人財產,嫁妝也是,但因彩禮導致男方家生活困難的,婚後共同生活時間又不長的話,法律會支持男方.退還一部分彩禮的要求。只要婆家不存在上述的問題,也守承諾給說好的彩禮數額,可以領證。婚姻是共同的,可將彩禮錢用於家庭必要的開支,將嫁妝存起來以防萬一,保留好屬於個人婚前財產的憑據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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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婚的時候給彩禮,雙方父母見證的情況下,免得以後有誤會
訂婚之後領證籌備婚禮

一切順風順水

其實也不必要在乎這些形式上的東西,主要的是人,大部分人對約定好的事兒都會盡力去做,不會出現半島撂挑子的情況,如果真有,大概你可以重新考慮一下了



建議領證之前把那些亂七八糟的事兒處理清楚,畢竟辦不辦婚禮無所謂,領了證,在法律意義上你們就是真正的夫妻了,再變更只能是離異或者喪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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