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買了地下車位,為什麼物業每個月還要收60元的管理費,請問合理嗎?

鮑南1


隨著購車熱潮不斷攀升,買車的人越來越多,很多賣完車位後業主會發現,每個月都需要繳納一定的車位管理費,一年就是一千幾百了,到底這種車位管理費合理嗎?我們買了車位還要交管理費嗎?物業經理講出了幾點原因,非常現實。

1、雖然《物權法》中並沒對車位管理費收費做規定和標準,而小區內車位的收費標準是由物業管理公司擬定的,如果遇到不合理的地方,可以報當地物價管理部門,根據物價局制定的物價標準審批同意後執行的收費標準。

2、因此還是需要繳納車位管理費(也有叫車位服務費),繳納業務管理費是業主的義務。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繳納物業服務費,這些費用包括停車場內清潔員打掃衛生、24小時照明、保安看管、設施不定期維護、排水、通風、監控等。

3、根據《物權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物業在未實際交付給買受人佔有之前的物業服務費應由房產開發商交納,實際交付後應由業主買受人交納。

看到這裡,應該清楚為什麼要繳納車位管理費了吧,所以物業收取一定的管理費還是有道理的,畢竟他們提供了一些管理維護服務,業主也享受到了,繳納管理費也是必然的,但對於收費不合理的地方可以進行投訴。





景行行止11


我們地下車位一年360,基本沒人打掃,沒人看管,外面車可以隨便停,有一次我家車位被佔了,讓物業幫聯繫車主,物業不管讓我們自己處理,我老公很生氣,收錢積極,服務更不上,哪有白拿的錢,從那次以後我家再也不交,物業那我們也沒辦法,我們正常出進小區門。


粉紅櫻花糕


座標山西太原,恆大的房子,房子和物業確實不錯,買的也不後悔,感覺性價比挺高,小區環境都挺好。重點來了,本人買了一個車位,地下車庫建設也沒問題,雖然出入口有點窄,車位有點擠,但是要求也不能太高,畢竟開發商卡成本和保證利潤。最想吐槽的也是每個月的管理費,100元。在太原市算最高的那個等級,我瞭解了一下,低的有40、60、80元,100真是算最高的了。首先交費合理,也能理解,畢竟維護車位是有成本的,但是在太原這座偽二線城市,而且小區也是郊區,這個管理費實在是高,心裡一直也不痛快,本來車位這方面的法律法規就不明確,所以這些問題要想解決也很難,哎,希望將來可以有個滿意解決吧。


sunshine65798


我買了兩個停車位,一個我的一個媳婦兒的,一個車位25萬(比我車都貴),每個車位一年物業費2400,一年我在家自己車位上停個車得花將近五千,沒辦法,物業負責管理維護,如果覺得費用高可以不買,買了就別在乎費用了,這跟買房子一樣,買房前都會問好物業費多少,覺得貴就不買唄


火燎金剛煙燻太歲


關於地下車位應不應該收費,怎麼收,收的合不合理,一直是眾說紛壇,今天說一下小站觀察到的幾點,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一.買的地下車位合不合理?

只要物業對於日常的服務到位,人情上是合理的,地下車位的劃線、日常巡邏、監控、人員成本等都是需要花錢的,買車位的錢是交到開發商,物業公司是什麼錢都沒有收到的;原則上要看收費合不合理,就要看物業的合同了,合同上面標註了收就應該收,免費就是免費,有很多開發商在物業招標時就會說明。

二.什麼樣的車位該交錢?

車位分為有產權與沒有產權的,有產權的咱們不多說,那沒有產權的又分為兩種:1.算公攤面積(可租不可售),2人防車位(不計公攤,可租不可售,租期不可超過20年,也有部分法院認為不可租也不可售)

買的時候看看籤的是什麼合同,如果是租賃協議或是使用權轉讓協議,再買的時候就要提出質疑,別買完了,以這個名義不交管理費。開發商和物業是兩個單獨的公司(包括開發商自持的物業也是兩個單獨的),賣的事找開發商,售後服務找物業。

三.怎麼收費、收多少,誰來定?

  • 物價局:收費標準國家是有規定的
  • 業主委員會:小區要是有業主委員會的,物業定價與收費必須與業主委員會進行協商。如果業主委員會提的建議,有小部分業主也不同意怎麼辦?找法院,起訴。小區所有重大事情,兩口子吵架不算,全部都是可以由業主共同決定。

在買車位的時候就要注意買有產權的,沒有產權,最起碼也要問清楚是什麼情況,確定使用權多少年。小站覺得如果物業服務的好,管理費還是要交的。最後再說一句,交管理費的時候問問情況,車位有沒有供暖,涵不涵蓋採暖費,別交完管理費再來個採暖費。

買房賣房,小站幫忙!


小站說房


首先來看看地下停車位的權屬性質,一般所有權是開發商,開發商通過買賣交易等最終變成了業主的。通俗一點講,其性質其實和房子住宅是一樣的,房子裝修入住後自然而然需要物業服務,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當然要出錢(物業服務費)才有人來做事咯(比如保潔、設備維護、公共秩序維護,公共區域綠化養護等等工作),而一般大家交的物業服務費是不包括地下室車位的服務費的(有的人家無車位也包括進去就不合理,所以均為地上物業的服務標準),現在買了車位的車主既然要使用就要人員來服務,主要開支用來比如清潔、秩序維護、監控設備維護,人員工資,照明用電,消防等設施更換、維修,看著物業好像不要做什麼工作,就搞個衛生,要收啥子費用咯,當然,物業服務畢竟是個單位,還要有效益,不然誰來工作呢?

至於收多少一月的服務費合適呢,各地各物業的收費標準都不相同,至於想免費使用,誰來幫你來買單呢?


建築百科


合情合理。

這其實和你買了房子要交物業費是一個道理。

車位購買的是使用權,不包括其他服務項目。而車位所配套的保潔、照明、閘機、值守、巡邏等等都需要錢來支持。

所以如果沒錢管理,那麼你的車是可以停放在車位,但人家也可以不派人看管,也沒人負責進出杆閘機的運營,甚至默許外車進出,再或者起落杆壞了都沒人修,甚至排水系統無人打理,下暴雨直接把地下車庫都給淹了,這些問題車主們自己處理的了嗎?

你買車位是把錢給開發商了,又沒給物業公司,人家物業來就是來賺管理費的。

雖然物業普遍存在多拿錢少辦事的情況,但也都是要收的,否則管理沒有最差只有更差。你想獲得基礎服務,就需要額外支出他們用於人工和設備的費用,否則房子可以住,但沒人管衛生,電梯壞了沒人修,門崗無人看管,垃圾桶都沒人收,這還了得?


魚山小主


收取車庫管理費是完全合理的,因為物業單位提供了清潔衛生,設施設備維護保養,安全保衛等服務,收入相應的費用是應該的。但收了費就要做事也是應該的,如果收費之後任然發生車庫髒亂差,車庫設施損壞無人維修,私家車位被強佔而物業無作為,甚至於正常停車的車輛被損壞等情況,物業應該負責。


橋邊紅藥為誰而生


不合理,這是鑽空子,應該取締,自己買的車位,車位周圍衛生自己打掃


佛手橄欖樹


地下車庫有電力設備運行費用,衛生費,照明,監控,消防,保安,維護等費用。收費是應該的。

但是物業收支不公開,小區還有盈利收入—廣告費。商家進場費。這部分就應該抵消一部分物業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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