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男方有借条说是借父母的钱买的房子,是离婚时后补的,这样的笔迹能鉴定吗?有法律依据吗?

用户4689297715452


这个问题是需要回答的,因为太普遍了。

我是婚姻律师,工作中经常遇到这种情况。第一种是,父母确实在小夫妻购房时出了钱,但是没写借条,真实意思是赠与小两口,只要你们好好过,两老死死后的家底都是你们的,早给晚给一样了。

可是没想到,儿子要离婚了。当时买房出的钱怎么办?眼睁睁让媳妇分走一半?不甘心呐,不甘心怎么办?当时没让写欠条,现在也不能再找媳妇写啊,即便找,人家也不会写。

就这,让自己儿子写一个吧,然后,老两口把儿子和媳妇告上法庭,说这这是两口子的共同债务。

这种情况,在早些年,法院审判时会审查当时老两口出资的真实意思是赠与还是借贷,有时就会判成赠与。

但这些年,基本会认可是借贷关系,即使是儿子单方在写的借条,也会判成夫妻共同债务,因为房子确实是夫妻共同财产。

回到本题,只要男方和他父母彼此认可欠条和借贷关系,又存在真实的借款行为,不管什么时候补的欠条,法院都有可能认可这个借贷关系成立,欠条后补也不能证明借款是假的,没有必要做笔迹鉴定。

法院现在对父母出资给儿女购房,只要父母一方主张是借贷又有必要的证据,一般会支持。基本逻辑是,父母没有为儿女出资购房的义务。那么大笔资金,没有明确的赠与的证据,就应当推定为是借贷。

除非借款不存在,就是说,事实上他父母并没有出资,他们虚构了债务,那他们就是虚假诉讼了,你是应该好好打一个这个官司的。



潘卫霞律师



夫妻离婚,本来是婚后买的房子,男方却有借条说是借父母的钱买的房子。你怀疑借条是你们离婚后他们捣鬼后补的,你怎么办呢?

俗话说,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如果你确认借条是后补的,那就完全可以申请笔迹鉴定。因为笔迹鉴定属于官方部分举办,具有一定的权威性,所以只要确定笔迹时间与实际不符,当然可以做为法律依据进行判决。

二是查他的转帐手续。这么一丈笔款项,从哪里过来,最后交到哪里,这应该都是有据可查的。如果借条时间和他父母亲的帐户出款时间,金额一致,并且是打到房地产公司的帐户上,人家的证据链基本具备,你就很难再拿出什么证据来推翻它。如果他只有一张借条,没有转帐手续和开发商的收据做辅证,这个借条的真实性也就会被怀疑了。

另外你可以当面质疑他们在那里取的钱,几个人去的,在哪里打的借条,纸和笔是从那里拿出来的,那里找的印台按的手印等。按照他的回答找到当时人,看他们说的是否一致。说谎话肯定不会套的那么圆全,里边肯定会有漏洞的。只要他们说的不一致,那这个谎言就会不攻自破。


石韮花开放的季节


很多律师或答主没有把概念解释清楚,搞得好像媳妇要负担儿子的债务似的。我先从法理上讲讲。

财产分割时,债权优先,也就是借了钱的,先把债务剔除,剩下的才是需要分割的公共财产。否则就会有许多人钻空子,把亲朋的钱借来,用离婚的方式分给配偶,把债赖掉。 那么,儿子拿了父母的钱,只要双方认为是借,就是借。必须先把欠款扣除,剩下的才是共同财产。而离婚只能分这剩下的“净共同财产”。


盗德高点


这个问题是在离婚时候发生的很正常的情况,而且很普遍,也可以理解男方的心情。作为女方你不用去鉴定笔迹了,即使鉴定出来笔迹是后面补的借条,但并不影响借贷关系的成立,为什么呢?

01

首先合同的形式有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

只要男方的父母和儿子之间确实存在给过钱的情形,他们说成赠与也行,说成借贷也没问题。因为这些事情可以通过口头约定的形式来达成约定,这样看来不管约定成什么样的合同,都有可能是有效的。

因为合同双方一致认可合同的内容,那么法律肯定是保护合同双方当事约定的内容的。既然之前是口头约定的借贷关系,那么在后期要钱的过程中要求借款人补一份书面借条是很正常的事情,那么去做笔迹鉴定也有什么价值呢,以此来拆穿他们虚假的借贷关系吗?

只要父母有给钱儿子的行为,怎么说都是合法的,不要妄想通过笔迹鉴定去否认它的效力。

02

男方将之前的赠与说成借贷无非是要增加夫妻共同债务,减少女方分房子的价值份额

这是非常正常的情况,在离婚时女方没有付出,男方采取一定的财产自保措施并没有问题,而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安全非常多,而且很普遍,最终如果父母都发生了真实的支付金钱行为,那么法院都是支持借贷关系的。

其实,女方能做的是从虚假诉讼来着手,因为男方有可能没有向父母借钱,而过后制造的虚假借贷关系,那么通过伪造的借条去诉讼最终达到骗取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就是违法的,如果女方有落实清楚男方父母确实没有借贷能力,这借条后面没有真实的借贷往来,那么还有可能获得胜诉,最终拿到属于自己的财产份额。

结语

所以,女方的工作重点是寻找虚假诉讼的可能,而不是寻求借条的笔迹鉴定,要去证明的是男方父母没有借钱的能力,因为借条后面被并不影响借贷的效力,而如果根本没有借贷,而拟造这样的借贷关系,那么就涉嫌虚假诉讼的可能,这才是正确的应对方法。


悟法析律


这个问题确实是司法实践当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但是一般情况下,这种借条的笔记鉴定能不能做出来需要看具体的情况,一般的情况下,这种笔记鉴定不太好做,因为笔迹形成的时间比较短,但有的也能够做出来,主要要看具体的借条的材质,还有就是笔墨的性质。

但是即使借条从字迹上无法鉴定的话,也可以从其他方面来确定证据的真假,正如题目所说,这种借条肯定是男为了想多分共同财产而故意与她父母串通所制造的虚假债务。所以这种情况下完全可以通过其他证据来证明他们之间的债务是否真实。

比如可以调查一下父母的财产状况,如果父母本身的收入就很少,但是却借出了100万或者200万的这种巨额的债务,那么显而易见,是跟父母的经济能力自相矛盾的,父母自己都没有这么多的钱,怎么可能有能力去借给儿子这么多的钱呢?所以完全可以从这些角度来证明借据的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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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律师工作室


其实是否能做笔迹鉴定的意义不大,因为借款时没有写借条后补借条在法律上是同样可行的,男方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证明买房的钱是从父母处借得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这样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男方就可以从女方处多获得一笔偿还债务的钱。

而我们则需要证明男方父母与男方之间并没有借贷关系,首先最直接的证据就是男方与父母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其次是对男方父母的经济状况进行调查,如果男方父母本身没有能力借款(比如男方父母都是工厂工人,可却借出了200万),那么男方与其父母的借贷关系就不攻自破。


东友律师团


其他不说,就说鉴定的问题。

文件检验鉴定包括手写笔迹鉴定、书写纸质鉴定和书写时间的鉴定以及打印文件、复印文件的鉴定等类型。

笔迹鉴定可以认定是否同一个人书写,可以进行涂改、修改、挖补、隐写还原等鉴定;也可以对书写墨水、纸张种类及生产年代进行鉴定。

笔迹鉴定还可以通过仪器或化学分析方法,鉴定书写字迹的时间段。

这些都是证明犯罪所用的科学技术手段,鉴定结论作为证据的可信度高,法庭都会采信此类证据,有相反证据除外。在我们国家的三大诉讼法中都规定了这个证据种类:检验鉴定意见。


闲庭信步PU


其实。可以。想一下你们那时候结婚是不是用到他父母的钱,然后父母是怎么回答你们这个问题的,或者你然后委婉的说一下当时的情况,然后把这个录音录上,将会有利于你保存证据,然后提交这样的。

但是如果你就是说当时的情况是怎么样的,或者说你们有没有真实的证据提交过去,然后人家是看你的证据,而不是看你的言词。

就比方说这个东西不管真假,就是他就像那个律师说的。也许这个是假的,如果人家能提供说你们当时用了他父母的钱的证据,就比如说银行的信息啦,这些。

如果什么也没有的情况下,也没有见证人,什么也没有。那就说明他们这个不符合事实,对吧?就是说他们就是骗子。


我是阿洁


笔迹鉴定,是指对人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字迹进行的鉴认、识别活动。通过对笔迹的检验,可区分被鉴定文书中的笔迹由几人所写、是否为某人所写,以及文书上笔迹的书写时间,依此来判断文件的真伪即法律效力。

所以,你所说的笔迹能够进行鉴定。

笔迹鉴定一定要原件。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笔迹鉴定属于专门性问题。如果一方对法律文书中的笔迹存在疑问,而这个笔迹又跟需要查明的案件事实有关,就有权提出鉴定的申请。


不过,对借款是否存在这一事实的确认,仅仅证明借条是后补的还不够。

建议你提出借款是否如实提供、并要求对方提供证据进行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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