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曝光十起價格違法典型案件

2月1日,省市場監管局公開曝光疫情防控期間十起涉嫌哄抬價格、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的典型案件。這十起典型案件分別是:

1月28日,西安市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在市場檢查中發現,西安市丈八四路安臣大藥房以高出進價2倍的價格銷售口罩、酒精、棉球等5個品種的防疫用品。當事人涉嫌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西安市市場監管局擬處以27535元罰款。

1月28日,西安市長安區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在對西安市航天大道富力城鄰里中心農貿市場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市場蔬菜銷售價格上漲幅度高達60%至100%,當事人涉嫌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西安市長安區市場監管局擬處以10萬元罰款。

1月28日,西安市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對西安市華潤萬家未央路店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店與蘭州宜寶源工貿有限責任公司聯營櫃檯銷售大白菜1月22日至25日每公斤售價為3.16元,1月26日至27日上午,該店將售價調整為每公斤11.96元。西安市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當即責令該店立即停止上述價格違法行為,擬處以10萬元罰款。

1月30日,西安市藍田縣市場監管局對藍田縣華都仟匯商行(好又多)超市進行檢查時發現,1月27日上午,該超市聯營蔬菜櫃檯大白菜每公斤售價為5.76元,當天下午每公斤售價達到9.76元。當事人涉嫌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西安市藍田縣市場監管局擬處以5萬元罰款。

1月24日,延安市安塞區市場監管局根據群眾舉報對延安市安塞區青春醫藥門市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店銷售一次性醫用口罩未明碼標價。當事人涉嫌構成未按規定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延安市安塞區市場監管局將於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1月26日,延安市延長縣市場監管局根據群眾舉報對延長縣為民大藥房小豆溝店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店於1月23日購進3M品牌口罩150包,進貨價為每包32元,銷售價為每包45元至55元,加價率達到40%至71%,且涉案口罩未按規定明碼標價。當事人涉嫌構成哄抬價格及未按規定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延安市延長縣市場監管局已於1月29日下發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近期將按照法律程序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1月28日,延安市市場監管局聯合延安市寶塔區市場監管局根據群眾舉報對延安市寶塔區百米大道和仙堂國醫館大藥房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當事人銷售的3M品牌口罩,進貨價(當事人供稱)為每隻20元,實際銷售價格為每隻30元至58元,提價幅度達到50%至190%,且涉案口罩未按規定明碼標價。當事人涉嫌構成哄抬價格及未按規定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延安市市場監管局於當日進行立案調查,將於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1月28日,延安市市場監管局聯合延安市寶塔區市場監管局根據群眾舉報對延安市藥材總公司第三零售藥店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從西安購進的3M品牌口罩,入庫價(非進貨價)為每隻26元,實際銷售價格為每隻39元至49元,加價率達到50%至88.46%。由於當事人與進貨公司之間尚未完成結算,其正式進貨價尚未確定,但從目前掌握的市場情況看,進貨價應低於每隻26元。當事人涉嫌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延安市市場監管局於當日立案,將於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1月26日,咸陽市市場監管局根據群眾舉報對咸陽聖潔大藥房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將原銷售價格為每包5元和每包10元的口罩,分別提高至每包10元和每包15元進行銷售,所標示的價格為原銷售價格。當事人涉嫌構成哄抬價格、未按規定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咸陽市市場監管局責令其立即停止上述價格違法行為,並將於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1月26日,咸陽市秦都區市場監管局根據群眾舉報對咸陽市秦都區百姓樂藥店進行檢查,發現該藥店銷售的速效救心丸、複方丹參滴丸、利巴韋林顆粒等幾十種藥品未依法明碼標價。當事人涉嫌構成未按規定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咸陽市秦都區市場監管局立即責令當事人現場整改,並進行立案查處。

省市場監管局提醒廣大群眾發現違法行為可及時通過12315進行投訴舉報,一經查實,將依法依規從嚴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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