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抬物價、銷售過期口罩…張家口公佈6個案例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張家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秉持“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的工作理念,主動作為,迅速採取有效措施,以“零容忍”的態度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倒逼生產經營單位履行主體責任和社會責任,合法合規經營,保障全市市場秩序平穩有序。

現將全市在疫情防控期間查處的一批重要違法違規案件公佈如下:

哄抬物價、銷售過期口罩…張家口公佈6個案例

案件一:張家口潤佳藥房醫藥連鎖有限公司懷來登隆店高價銷售口罩違法案

2020年1月27日,懷來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通過網絡監測到懷來沙城鎮存瑞路天境園底商張家口潤佳藥房醫藥連鎖有限公司懷來登隆店涉嫌高價銷售口罩。通過調查取證發現,嫌疑人將進價16元(含運費)一個的口罩賣到25元一個,且未明碼標價。經調查取證,嫌疑人黃某對自己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黃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三)項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六條第(三)項的有關規定。

懷來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條,《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六條的規定對該店作出罰款六萬元的行政處罰,目前已執行到位。

案件二:吳淑德銷售不符合產品質量安全的工業用口罩案

2020年1月30日,沽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調查處理了吳淑德銷售不符合產品質量安全的工業用口罩案。

經查,2020年1月30日,吳淑德在平定堡鎮橋西大街路邊販賣口罩,沒有營業場所,無《營業執照》以及許可或備案憑證,所銷售的是其所在單位(沽源鈾鉬礦)每月所發未用完剩下的101個和其從同事劉豔青處以每個10元購得的29個普通工業用防塵口罩共計130個,已出售29個(其中26個是按照每個15元賣的,3個原價賣給熟人),利潤共130元,即違法所得130元,貨值金額1950元。

2020年1月31日沽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其作出處罰:1、停止銷售不符合產品質量安全的工業用口罩;2、沒收違法銷售的該批不符合產品質量安全的工業用口罩;3、沒收違法所得130元人民幣;4、罰款5850元人民幣,罰沒合計5980元。

其他按照案件程序,正在辦理中。

案件三:河北華佗藥房醫藥連鎖有限公司涉嫌哄抬物價案

2020年1月22日至1月29日,橋西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先後接到近15起消費者的舉報,稱河北華佗藥房醫藥連鎖有限公司銷售的醫用口罩(主要是N99醫用口罩和N95醫用口罩),每隻口罩售價是39.8元,涉嫌哄抬物價,要求依法查處。

經查,河北華佗藥房醫藥連鎖有限公司在2020年1月23日和24日從河北榮翔醫療器械有限公司、張家口振翔商貿有限公司和河北尚美醫療器械貿易有限公司三家公司購入一批N99口罩、N95口罩和普通口罩,分派到全市各華佗藥店進行銷售。普通口罩進價是9.4元每袋(10只裝),14元每袋(三隻裝);N99口罩進價是20元每隻;N95口罩進價是20元每隻。普通口罩銷售價19.8元每袋(10只裝),29.8元每袋(三隻裝);N99口罩和N95口罩銷售價都是39.8元每隻。河北華佗藥房醫藥連鎖有限公司存在涉嫌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目前,橋西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正按照法律程序對該案進行調查處理。

案件四:張某涉嫌銷售過期一次性醫用口罩案

2020年1月30日,根據群眾舉報,橋西區北龍商城個體戶張明存在銷售過期一次性醫用口罩行為。橋西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迅速行動,依法及時對當事人進行現場檢查。

經查,張明在橋西區北龍商城經營日用百貨等產品。2020年1月22日,赤城縣趙永飛到該店購走一次性醫用口罩四包,共計1200個口罩,售價13元一包。該批一次性醫用口罩是2016年5月8日生產,有效期兩年,已過期。

當事人張明在未取得二類醫療器械備案情況下,擅自銷售過期一次性醫用口罩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六條之規定,構成經營過期醫療器械的違法行為。此案正在調查處理中。

案件五:梁某涉嫌無備案許可擅自銷售二類醫療器械案

2020年1月28日,根據群眾舉報,橋西區串窯街地坑便利店正在銷售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用口罩,接到舉報後,橋西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迅速行動,依法對該店進行檢查。

經查,當事人梁海峰在橋西區串窯街經營一家便利店,在未取得醫療器械備案許可,擅自銷售二類醫療器械一次性醫用口罩,且未索要供貨商及生產企業相關資質,現場查扣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用口罩8支。目前,該案正在調查處理中。

案件六:河北張家口懷安縣一藥房口罩坐地漲價案

2020年1月27日,懷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通過網絡微博瞭解到懷安縣濟康大藥房銷售口罩坐地漲價的輿情後,隨即展開調查。

經查,該藥房在2020年1月22日前,從唐山東鼎醫療器械有限公司購進家域一次性使用口罩成人藍色,10枚/包,價格2.5元。以4元的價格銷售,加價率60%。

同時,因口罩資源緊缺,藥店法人郭海山於1月27日下午自行駕車從陽原縣同事孫海雲處購進450包一次性使用口罩,付款12500元。口罩購進成本為每包28.5元,隨後每包加價6.5元,以每包35元的價格銷售給消費者,加價率22.8%。截止目前已銷售138包,其中親戚朋友拿走52包。懷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目前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暫扣剩餘口罩312包,案件正在處理當中。

(張家口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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