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小区多层装电梯,本单元住的都是不超四十岁的年轻夫妇,作为一楼我要答应吗?

中国古拳法一级拳师


不使用不同意!

房子肯定是越建越好,设施越来越完善,改造后肯定比以前的升值空间大,这是好事。至于低楼层的要不要同意安装电梯,如果是本人,肯定是不同意的。

  • 使用的机会不多。

  • 这电梯如果要安装肯定在楼外,说不定还要侵占本就不多的活动空间。

  • 原本从楼道过,现在走电梯,环境更加嘈杂,不安宁。

  • 安装后的一楼还有优势吗,高低之间的差距不存在了,高层的升值空间远远大于一层,而一楼说不定还会贬值。所以高层还是有私心的。

    你要几万元作为补偿,无可厚非,不过要考虑长远,

不知道房屋楼高几层,题中所说的是五层住户来串联,那就以七层为例。

老旧小区一般的楼层最多也就7层,再高就如我们单位了,8层,而且也没电梯,虽然电梯井给留着,但没钱安装,因为其他下面楼层的三家单位不同意(原为建房筹款,将楼下三层卖了),所以仅靠一家单位来投资使用,费用太大,就算安的起,也用不起。

再说小区,这类小区即使房屋结构、安全程度都允许安装电梯,但也要提前起有资质的公司来鉴定。

如果是7层,其实不用安装可以,这属于低层楼,上下其实也很方便。县城有一小区,建成不到20年,都是7层,表哥就在这家公司当物业经理,也没有哪家要吵着安装电梯,而且因为小区的设施越来越完善,房子早就升值了6倍,还在呈上涨趋势,小区里去年又新起了一栋32层建筑,均价在5千。

所以与其争吵要不要安装,不如提升整个小区的环境设施,比仅仅安装电梯来的实在。要么拆旧建新,统统全部改造,升值空间会更大。


蜗牛说点事


给谁都不答应,我住三楼的也不干。

老小区,房子档级低,面积小。没有为装电梯设计。违背了主体结构,外附设施,就是违建。不管是政府还是个人,加装都是违法的。

这种无电梯的房子本来就老,旧,破,小。再怎么打理也变不成高,大,上。都与中国的经济地位不符。

不如全部推了建小高层,加大居住面积,梯房合一。原址重建,原地安置。多出来的房子让承建方去买钱冲抵建设费用。政府只需补贴部分租房的费用,多方受惠,何乐不为!


干杯安德烈


旧楼强装电梯合法吗?

一,既有住宅增建电梯不能由“两个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而决定,也不能按楼栋的单元梯号“两个三分之二同意”来决定。理由如下:

1,新建电梯占地是建筑区域内全体业主法定的共有物权,不是建筑区域内其中一栋建筑物的一个单元梯号的部分业主的共有物权。物权的排他性决定了电梯建设人,在没有经电梯占地的全体权利人(即建筑区域内全体业主)依法作出决定,并依法办理电梯占地的转移手续之前,电梯建设人是没有电梯占地使用权的,这也不是“两个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就可以决定的。

2,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是新建的建筑物,不是《中华人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六条(六)中所述: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两个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即可。

3,根据《中华人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电梯占用的建设用地属建筑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建筑物的外墙、建筑区划内的建设用地等属本栋全体业主共有。建筑物的共有部分多属于区分所有建筑物发挥正常功能不可或缺的设施,或者其存在是为了保障建筑物区域内全体业主的生活品质。因此建筑物的共有部分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在建筑物所有权持续期间,不可主张分割。据此电梯的建设不能由“两个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决定。

4,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释义》中对建设工程新建、改建的定义,所谓新建,是指从基础开始建造的建设项目。而所谓改建是指不增加建筑物或建设项目体量,在原有基础上,为提高生产效率改进产品质量或改变产品方向,或改善建筑物使用功能,改变使用目的对原有工程进行改造的建设项目。而旧楼加建电梯,首先需要建设电梯井,那么在没有预留电梯井,而又需要在原楼之外加建的电梯井是要从基础开始建造的,电梯井原来是不存在的,那么要新建,必然增加了建筑物的体量。因此旧楼加建电梯属于新建建筑物而非改进,故不能适用《中华人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六条“两个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的规定,而应适用于《中华人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七条原则;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必须得到共同共有人同意。

5, 《中华人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总之少数人的财产权不能靠投票决定,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不能用于生命权,财产权,受教育权等基本权利的决断。

二,强装电梯涉嫌违法

1,《中华人共和国建筑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这一规定将加装电梯认定为建筑活动。《中华人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向城市、县人民政府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

2,《中华人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强装电梯侵犯了低层住户的财产权、通行权、生存权。

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 【相邻关系】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物权法第八十九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有法不依,却要按地方的条例强行安装电梯!法理何在?公理何在?

旧楼加装电梯就是违法!

旧楼加装电梯就是对一,二楼的道德挷架!

旧楼加装电梯就是引发和增加人民矛盾的万恶之源!


海洋白菜


那是你的私事和私德问题,假如你有“千里来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这样的高风亮节,你也不必要在头条发问。假如你没有,也不用道德绑架自己,按法律来,法律规定怎么做就怎么做,不是有句俗话吗?人要是都是君子,那要警察干什么?


老郑90726


我想知道的是装电梯这个事明明就是一楼二楼可能会反对,为什么头条上这么多人反对


曦139849332


一部电梯吃多少回扣?


用户4535025526973


现在答应还能捞点补贴,几年后国家强推了,哭死也没用🤔


开开开米米米


笫一不要答应!第二不要答应!!第三还是不要答应!!!


東海老龍王


应该同意。方便别人的同时,就是方便自己。每个人都是社会的一分子,别人今天有求于你,而且你爽快的答应了,有一天当你有什么困难的时候,大家都会帮你的。


刘伟成10


地产代言人全出来了,目的就是推到重盖,开发商有利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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