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結婚了,男方家裡有三套房但是不願意賣掉一套買婚房,這個婚還要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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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結婚了,他家太會算計人!貸款買的房卻寫公公的名字,婚後共同還房貸。房子跟女方無關,不是算計是什麼?


執著你的執著4388


沒結婚就為離婚打算,這樣誰都不敢結婚了!我們那時結婚一間破泥土房子啊!現在一棟三層樓!和一套房子!也沒有用過老公的父母家產,都是我一個人帶頭工作賺錢來的,兩個孩子都是私立學校到大學的,一個企業工作,一個律師


呂玉花


我現在的情況就是這樣,男方買的房子因為一些原因寫了他爸的名字,那時候我們也不認識,結婚給了我算上見面禮一起18萬。房子貸款2千他還,裝修他父母裝,工資不高每月給我3千家庭生活費,我二婚目前公婆對我挺好。挺知足


遇見幸福的小羊


我有兒子,現在也有幾百平房子。我兒子結婚我肯定會提供婚房。我全款的房子,加女方名字,我會有點不樂意。但是我們可以先小人後君子,籤個婚前協議,如果我兒子不務正業不好好生活,甚至出軌家暴,導致離婚,那麼我們掏出一半的房價補償給女方。如果女方不務正業甚至出軌,那對不起了,按法律來吧!中國現行婚姻法,男人永遠不會吃虧的,吃虧的都是女人,女人婚前有要求是非常正常的,但是提出來好像傷感情,這時候男方要主動一點,給人一個定心丸。

文中男方明明有實力全款買房,你說為了理財,貸款買一套也可以,小兩口還貸,但是為什麼寫公公的名字?這家人百分之百有問題,這麼明顯看不出來?正常人家有這樣的嗎?我覺得女方慎重點,總比結婚了又離婚強。

至於那些嫁給愛情,不應該算計的,我不知道都是什麼人。這不是算計,僅僅是不傻而已。不管結婚還是合夥做生意,先小人後君子永遠都不會錯,結婚了就好好過,別輕言離婚,但結婚之前一定要慎之又慎。


路人甲300744


你男友家有三套房,不願意賣了再買婚房,你有什麼可生氣的?男方家的房是男方家的財產,跟你沒有一毛錢關係啊?你如果認為無婚房就無法結婚,那你,你家掏錢買房啊。

試問,有多少青年男女結婚時,有自已的私房啊?

你們女人整日將男女平等掛在嘴邊,一旦涉及到錢財,好象什麼都應讓男方負擔。小心點吧,太挑剔,別熬成剩女就更被動了!

拯救生命!



深圳宇宙人


我就不明白了,你究竟是想嫁房還是想嫁人,怎麼聽你話裡話外滿腦子除了房就是房,你這不是明擺著想結婚後再離婚想分人家財產嗎?

你怎麼就不想想,男方為什麼明明有三處房,還去貸款再買一套,並且只交首付,讓你倆結婚後還貸,其實男方早就看出你心術不正,想結婚的目的不純,因此想借此機會來試探你是真結婚還是假結婚,沒想到你真不知好歹,果真露出了你的真面目。

其實人活在這個世上,看一個個都象留精把怪的,其不知有的是傻中精,有的是精中傻,而你就是一個精中傻,看上去你為了爭房產象挺精的一個人,而真正比誰都傻,如果你是一個很精的人,只要把心態擺正,不管婚前婚後什麼也別提,指要結婚有房住,好好的和丈夫過日子,和婆婆好好的搞好關係,等他們百年之後什麼也帶不走,別說三套就是在多也都是你的了,何必那麼著急。



孫京浩


有三套房不夠結婚的嗎,非要脫褲子放屁去賣套房角重新買一套,是你私慾作怪要加上你的名字吧,要是我就會請你滾蛋!


老黃蜂


不要結,你嫁過去一點保障都沒有,而且男的一點都不愛你,沒感情嫁給他幹嘛,連婚房都沒有,現在誰結婚不要買套新房子,又不是二十年前,還拿間舊房子裝修一下就行了。他父母那三套房子又不是他兒子的,就算百年後當做遺產,到時候誰稀罕?你到時候也中年婦女了,如果男的安分過日子還好,要是男的亂來,現在離婚率這麼高,每一對結婚的人都說要白頭偕老,但是並不是每一對都能走下去。房子是婚前財產,你離婚什麼都沒有。所以一定要看男的有沒有錢,或者說男方父母有沒有贈與他錢,讓他用錢再去買,否則由男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子,現行婚姻法你是沒有份的,不管寫了誰的名字。再者說,你找了一個自己一分錢都沒有的男的,你願意的話那就是千金難買你願意了。他父母的資產房子那是他父母的,不是他的,你最好也不要去想,為什麼不找個自己有點能力的。如果你自己也不咋滴,那能找到個父母有房子的也不錯,總比家裡一套房子都沒有的好。


視界新說


說實話,男方家裡有三套房的情況下,已經算是很好的條件了,婚後一點壓力都沒有,對於年輕人來說,這不是最好的結果嗎?為什麼一定要另外買一套房子呢?哪怕現有的房子年數長了點,好好裝修一下,不就可以了嗎?賣一套買一套,有意思嗎?如果說,是覺得房子位置不好,或者怎麼樣,小兩口以後條件好了,再存錢買一套不就行了,至少男方家裡固定資產還是很可觀的。

再說婚房問題,一定是女方一定要買,才有了後來首付一套房子的問題。只付首付,小兩口按揭,這個也沒啥問題,問題是房子是未來公公的名字,這就說明,男方家裡在這個時候,或許也留了一個心眼。也可能是被鬧騰急了,本來好好的三套房子,安安穩穩的過自己的小日子多好,瞎折騰什麼?

還沒有結婚,就開始考慮離婚後能不能分到財產的問題,這個婚不結也罷。

女方這個時候,可以明確一下自己的態度,不想還這套新房子的房貸,可以理解,就明說了,婚房不要了,住原有的房子,如果說需要婚後小兩口還貸款,那就加上至少加上男方的名字。房子寫著公公的名字,也可能以後公公也會承擔房貸的一部分,有些事情,真的不能說的太早。人家三套房子也不是天上掉下來的,是有一定資本的。

如果說,這樣還不能談妥,就分了吧。兩個人也不怎麼合適的,男方不愁找女友的,條件確實不錯。建議女方見好就收,下次再找對象,不見得有這麼好的物質條件了。


懶懶推文


哈哈哈哈,容我笑會

你要求買新房肯定是為了加上你的名子,你是還沒睡醒吧?還沒結婚就想著退路,我這個命裡就當婆婆的人也不會同意這樣的兒媳嫁進門。恩恩愛愛,白頭到老,我所有的財富都是兒子兒媳的,我是這麼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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