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房子加裝電梯的問題:八九十年代的預製板樓房,加裝電梯真的好嗎?

找個名字真難


30年以上的房子,6層以下,老破舊,沒有特色的沒有文物價值的 ,在擁擠狹小空間裡,建議拆除的好!不到30年的房子,6層以上可以加裝電梯但要顧及周圍的空間,如果特別周圍空間特別擁擠,建議部分拆除。這樣,周圍空間大了,可以建停車場,可以綠化,留下的房子有電梯,生活質量提高了居民應該樂意。

前幾年國家搞拆遷,城市周邊的城中村及居民手中都有多套房子,他們有的想賣國家又不給房產證無法交易,建議國家給低於市場合適的價錢收購過來,再分配給新的老破舊拆遷戶,統一發放安居房的房本(房產證的另一種形式)。這樣的好處1,解決了安置房多的居民變現的問題,老拆遷戶高興。2,新的老破舊拆遷戶馬上就能住上房子而且是近幾年的新房,新的拆遷戶高興。3,解決了部分房屋空置問題節約了資源,不再浪費!4,市容市貌得到了改善!這樣的事只有國家出政策才能協調!


用戶6508205521069


老小區要加裝電梯嗎?這幾天我也遇到了同樣的問題,我這房子是八十年代初的,一共7層,每層4戶人家,共28戶。我住5樓,以我們家人的年齡和身體狀況,一般情況下,在20年內爬5樓沒問題,可是這樓裡住著好幾個七八十歲的老人,其中6樓還住著個九十多歲的呢。在這幢樓裡,除去出租戶,我們算是最年輕的房東了。

這房子原先是拆遷安置房,建於80年代初,房子我是從朋友手裡買的,因為沒有電梯,年代又久了,房子戶型,面積都不大,都只有六七十個平方,所以年輕人不可能拿來作為婚房。要麼拿來出租,要麼就是家裡的老人在住著。我確定兩年後,不會再住在這裡,因為這裡附近沒有菜場,買菜實在不方便。


這兩天居委會,街道還有樓長,拿著加裝電梯的意見書,讓我簽字,看著七八十歲的鄰居扶著樓梯上下樓很吃力的樣子,也不忍心。覺得對於他們來說,確實需要有個電梯。可是對於我來說,我這房子是要賣掉或者出租的,加裝電梯以後如果我賣,買家願意承擔這些費用嗎?而且加裝電梯費用並不小,後期維修保養,電費都是一筆不小的開支。裝完以後是刷卡使用嗎?如果幾個人同時上電梯,那到底誰刷卡? 如果房子以後出租,那這部分電梯費用肯定要加在租戶身上,租金高了,別人還願意租嗎?

如果我不簽字,那些老鄰居,大家都是抬頭不見低頭見,樓道里天天碰上幾次,有種對不起他們的感覺。其實我個人覺得這個房子快四十年的房齡了,值不值得加裝電梯,要好好考慮,如果那些老人去世了,他們的後人繼承了這些房子,還願意承擔電梯後期的那些費用嗎?



週週的記事本


我住二樓,裝不裝電梯無所謂,反而裝了有影響(如噪聲,擋光等)!但我不反對裝!反對裝低檔的!

關於老舊小區改造,住建部明確首先是改造老舊及設計不合理管網的,但到了基層變成裝電梯,塗脂抹粉了!這樣讓人不能接受!

所以,我二樓,我同意裝電梯的前提是同時改暗廚衛為明廚衛,去除樓房中間的不合理設計的小天井!因為這個小天井已經成為高層住戶的垃圾桶了!小天井下還有個化糞池,每次疏通都要從一樓住戶家進,極不方便,極不合理!

最後,我想問一下,高層住戶在往天井裡丟垃圾時,有沒有想過現在裝電梯需低層住戶簽名這檔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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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九十年代的預製板樓房,距離現如今20、30年時間了,房子本身質量就不好,加裝電梯無疑是縮減房子壽命。

以前的房子不管是結構,還是質量,或者是設計,都不如現在的。

誰都知道,房子從基礎到竣工,都是有自己結構的,加裝電梯肯定會影響到房屋本身。

現如今地震頻繁,各種自然災害多發,加裝電梯只會影響房屋建築,一旦發生事故誰來負責?

再者說了,天底下沒有那麼多完美的事情,有人嫌棄沒有電梯,有人覺得無所謂,有人覺得沒有電梯正好。

牽扯到利益的事情,向來都是牽一髮動全身,我也非常疑惑。

提出加裝電梯的人,是吃飽了沒事幹,還是唯恐天下不亂,就是想挑起事端。

還是說其中夾雜牽扯了利益關係,沒事找事,閒的發慌。

八九十年代的預製板樓房還想加裝電梯,真是豬油吃多了蒙了心,與其加裝電梯倒不如拆了重建。

新房採光好,設計好,裝修好,開發商還能從中牟利,一箭多雕,多全齊美的主意,何樂而不為呢?

總有人故意不同意裝電梯,不讓大多數人過好日子,如果加裝電梯之後可能會出現令人尷尬的一面。

房子破舊不堪,甚至快塌了,結果呢!

呵呵,電梯全新的。


遇我得福


舊樓強裝電梯合法嗎?

一,既有住宅增建電梯不能由“兩個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而決定,也不能按樓棟的單元梯號“兩個三分之二同意”來決定。理由如下:

1,新建電梯佔地是建築區域內全體業主法定的共有物權,不是建築區域內其中一棟建築物的一個單元梯號的部分業主的共有物權。物權的排他性決定了電梯建設人,在沒有經電梯佔地的全體權利人(即建築區域內全體業主)依法作出決定,並依法辦理電梯佔地的轉移手續之前,電梯建設人是沒有電梯佔地使用權的,這也不是“兩個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就可以決定的。

2,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是新建的建築物,不是《中華人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六條(六)中所述:改建、重建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兩個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即可。

3,根據《中華人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三條規定:電梯佔用的建設用地屬建築區域內全體業主共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規定:建築物的外牆、建築區劃內的建設用地等屬本棟全體業主共有。建築物的共有部分多屬於區分所有建築物發揮正常功能不可或缺的設施,或者其存在是為了保障建築物區域內全體業主的生活品質。因此建築物的共有部分屬於全體業主共有,在建築物所有權持續期間,不可主張分割。據此電梯的建設不能由“兩個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決定。

4,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釋義》中對建設工程新建、改建的定義,所謂新建,是指從基礎開始建造的建設項目。而所謂改建是指不增加建築物或建設項目體量,在原有基礎上,為提高生產效率改進產品質量或改變產品方向,或改善建築物使用功能,改變使用目的對原有工程進行改造的建設項目。而舊樓加建電梯,首先需要建設電梯井,那麼在沒有預留電梯井,而又需要在原樓之外加建的電梯井是要從基礎開始建造的,電梯井原來是不存在的,那麼要新建,必然增加了建築物的體量。因此舊樓加建電梯屬於新建建築物而非改進,故不能適用《中華人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六條“兩個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的規定,而應適用於《中華人共和國物權法》第九十七條原則;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必須得到共同共有人同意。

5, 《中華人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二條規定:業主對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不得以放棄權利不履行義務.

總之少數人的財產權不能靠投票決定,少數服從多數原則不能用於生命權,財產權,受教育權等基本權利的決斷。

二,強裝電梯涉嫌違法

1,《中華人共和國建築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建築活動,是指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活動。這一規定將加裝電梯認定為建築活動。《中華人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向城市、縣人民政府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應當提交使用土地的有關證明文件,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等材料。

2,《中華人共和國憲法》第十三條:公民的合法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強裝電梯侵犯了低層住戶的財產權、通行權、生存權。

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 【相鄰關係】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係。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物權法第八十九條 建造建築物,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妨礙相鄰建築物的通風、採光和日照。

有法不依,卻要按地方的條例強行安裝電梯!法理何在?公理何在?

舊樓加裝電梯就是違法!

舊樓加裝電梯就是對一,二樓的道德挷架!

舊樓加裝電梯就是引發和增加人民矛盾的萬惡之源!


海洋白菜


到現在還沒有搬出老房子的人,一般經濟條件較差,加之老年人居多,安裝電梯確有必要。但在中國一涉及老百姓的事兒就麻煩,比如加裝電梯要住戶都同意,費用分攤,由於樓層不一樣,每家經濟條件不同,要取得一致意見,確實有難度。另外過去樓房的質量也不同,一刀切地都裝,可能存在潛在風險。因此,應因地制宜丶一樓一策丶防範風險,不要一窩風。


用戶71209434313


有一部分人不願意按裝電梯,你可以不按,現在樓層停與不停完全能控制,以後,在想使用要拿出按裝費百分之三十,電梯賣房增值百分之二十以上沒問題,孰重孰輕自己斟酌。但是,沒權利阻止大多數人的利益,按裝也有標準的,幾十年的舊樓,磚混結構,有關部門會進行評估的,想按也不給按,這樣的房子扒不了,賣不值錢。改造等著吧!

加裝電梯代表社會進步,生活品質提高,發展趨勢,不是某一部分人說好說壞的事情,人都有自私的一面,一棟樓,一個門洞,一,二樓住戶不需要,三樓以上的沒有不願意安裝電梯的,上樓不止空手吧!不得吃喝嗎?購買生活用品不是負擔嗎?室外電梯怎麼遮擋陽光啦,電梯都是透明的,噪音說,那更是強詞奪理,室內電梯房都不受噪音影響,那棟樓樓梯有窗戶,不過一樓住戶能受影響,進出沒以前方便啦!隨著老齡化到來,大多數家庭獨生子女,老人上下樓困難,特別身體患病就醫六樓能下來嗎?

本人住11層,小高層樓房,有電梯生活方便比沒有電梯要好的多,每月30元電梯費,住十多年,電梯壞了,一個電話就行,維修及時,每年都有質量檢驗,合格標誌,二樓不使用不交錢,可老太太乘到三樓在走下二樓。

加裝電梯要與4萬億舊樓改造結合起來,對舊樓居住條件,環境舒適度,能徹底改變,減免電梯按裝費,國家,物業,業主共同承擔。


zyz2691


小編你錯了!八十年代造的房子的質量雖不美觀,但是很結實。裡面的材質都經的起考驗,沒有弄虛作假的成份。我家的老房子就是那時的,有一年為了安裝暖氣,打牆時,怎麼也打不動,好多家都是如此,真實感嘆:這房屋的牆也太結實了。沒辦法只好把暖氣緊貼牆安裝。反觀現在的房子,還沒怎麼著呢,牆上的水泥就自動往下落灰。感嘆:這豆腐渣工程,害人呀!可又很無奈!大家說是不是這樣子?


共享快樂17


我認為不安全。老樓的結構很差,加裝電梯無論是外掛還是重做基礎,都會造成基礎沉降不同,時間長了會造成牆體開裂導致滲漏,嚴重影響樓體安全。另外,電梯特別是載人電梯生產有嚴格的要求,現在加裝的電梯都是些買不出去的小廠生產的,自身安全就是個問題,幾根鐵管一個電機兩根鋼絲繩,現場拼一下,隱患很多,誰見過三菱奧的斯等大牌廠家生產這種電梯?現在圖方便裝,後面出了問題哭都來不及。


喝死了秦池


磚混十空心板,不抗震,都成危房了,還裝電梯,那個磚家提議的讓住建部下發文件改裝哎,真讓人疼心,難到對不抗震的老樓有必要嘛,不如拆了從建萬事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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