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地下面勘探出金矿矿脉,作为土地承包户可不可以进行开采?

建行渐远


农村承包地下面勘探出金矿矿脉,作为土地的承包户可不可以开采。我可以明白告诉你肯定不能开采。

首先,农户承包土地只是取得了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农户对承包的耕地有保护义务,不能擅自改变耕地的用途。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

最后,个人是无权开采金矿的,即使在你承包的土地下面(图片来源于网络)。



首都农业人



您别不信啊,这事真有,我们招远金都特别是守着到处都是矿脉的金都北边靠山的我们老家农村那块儿,一不小心在自己家院子里或者承包地里发现金矿矿脉,这样的事情出现过。


早些年,大概是八十年代末那会儿,我们隔壁村有户人家,家里儿子仨,干啥活都不带愁的,别人打水井要找人帮忙,人家家里老子加仨儿子,爷四个在家打井,四个人分两对,轮班干活。

也不知道打到多深时,还不见水源,仨儿子有点泄气对老子说:别人家打到这份上早看见水源了,咱家这院子下面咋就打不出水来了呢?老子安慰仨儿子:明天再干一天,若再不出来水咱们放弃。

于是第二天爷四个又轮番上阵,挖着挖着,老子发现不太对劲,怎么用筐子扯上来的泥土石头变样了呢?都是守着金山的人,谁不懂个金矿原石啊,仔细分析后,发现是矿脉,爷四个惊喜之余赶紧用最原始的办法来进行检测,要知道这种矿石含矿量怎样啊,如果含量低岂不是竹篮子打水空欢喜一场啊。

老子经验富足,用一个碗,一把锤子,一盆水把矿石分解后实验,最后在碗底发现不少细微的金面,这竟然是品味不低的金矿矿脉啊,院子里发现金脉自古就有发生,不过这种地下资源却不属于个人,它是国家的。


因此父子四人包括家里人没敢声张,就那么偷偷摸摸在夜里进行小剂量开采,开采出来的矿石不敢往外卖,怕从家里往外拉被人发现举报,到时候莫说不能够开采了,恐怕还要落一个非法开采的罪名,被罚一大笔钱就不好了。

索性爷四个觉得这矿含金量这么高,自己在家里加工制作就可以了,于是把家里的东厢房腾出来后,买了当时最简单的设备,一个小石磨,垒了一个拉流子床,其实是摇金子床。

就这样父子四人夜里开采,白天到东厢房制作,这样竟然让他们偷偷摸摸忙活了有四五个月,其实邻居们早有觉察,只是没有人愿意当那得罪人的人而已,没去举报。

但后来有一天在夜里进行开采时,井下突然发生坍塌,把仨儿子中的老二给捂进了矿石里,矿山开采只要是打撑不够好,安全系数绝对弱到爆,在自家院子里开采本来就是偷偷摸摸,哪敢往家里弄那么多打撑用的树木啊,这不吃亏了吧?损失了一个儿子的老子蔫了,再也不敢做发财梦了。

那矿井被村委最后强行填埋起来,最下面打了厚实的水泥,上面又用水泥填充,不准进行开采。

我们这里的矿脉别说农田,就是家里的也是属于国家的,需要申请办理矿山开采票,且不说矿山开采票有多难办理,就是矿脉离村子近了都不会同意让你开采,因为国家有明文规定,矿山必须远离民房多少里之外各种条件合格的情况下才允许开采。


从这个例子中,我们不难看出来,承包土地的农户,即使在你的土地里发现矿脉,那也与你没有丝毫关系,如果有人去承包矿井进行开采的话,顶多会按照一亩地一千或者一千多些的价格给予赔偿。诚如条友留言:我们只是拥有土地使用权,而不是土地所有权,因此我们没有开采土地里勘探出来的金矿矿脉的权利。


悠然见东山


记得我曾经看过一篇报道,说的就是这种情况,一小伙在自家田地里面挖井的时候挖到了金矿矿脉,因为一时的财迷心窍,于是在夜间伙同几个人一块想着一块开采田地下的金矿,但是由于没有专业的开采设备,并且都是在晚上行动,所以矿洞没有进行专业的固定处理,还没有开采出金矿的时候就出现了塌方事件,最后有两个人被困在了他们自己挖的矿井里面,地面上的人害怕如果私自营救不及时的话会有什么闪失,为了救人心切就选择求助警方,最后虽然人救了出来,但是几个人因为没有开矿许可证都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由此可见对于承包地下面的金矿私人是没有开采权利的,而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规定,对于土地下面所存在的一切矿产资源,都归属于国家,私人没有权利开采金矿。并且如果违法私自开采金矿,不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往往还会因为没有专业开采设备,会对土地资源造成更多的破坏,而且还容易由于开采不当造成矿区塌方严重的会造成人员伤亡。所以我们平时如果遇到私人开采金矿,一定要及时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农业经济第一线


承包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在农村的承包地下面勘探出金矿矿脉,因为在我的家乡灵宝真的是矿藏资源丰富,以金矿居多,且藏量多,品位高。但是,你可千万别以为在你承包地下探出全矿矿脉你就可以私自开采,这可是违法的。

从法律上来看

从农村土地承包法来看,农民承包土地,也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对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农民如果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采矿,这就违犯了土地承包法。因为开矿肯定改变了土地的农业用它途,也会对土地造成永久性伤害。国家有关部门开矿破坏土地,也必须进行回填和复垦,个人是绝对不允许的。所以,农民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私自开采金矿,这属于双重违法,既违背土地承包法,也违背矿产资源法。

依据矿产资源法来看,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或者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要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也可以并处罚款;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所以,农民私自开采,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从安全角度开看

在村里听老人们讲过,有一个年轻人在自家田地里面挖井的时候挖到了金矿矿脉,因为一时的财迷心窍,于是在夜间伙同几个人一块想着一块开采田地下的金矿,但是由于没有专业的开采设备,也没有专业的知识,还是在晚上行动,矿洞没有进行专业的固定处理,还没有开采出金矿的时候就出现了塌方事件,最后有两个人被困在了他们自己挖的矿井里面,地面上的人害怕如果私自营救不及时的话会有什么闪失,为了救人心切就选择求助警方,最后虽然人救了出来,但是几个人因为没有开矿许可证都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从以上可以得出承包地下面的金矿个人是没有开采权利的,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土地下面所存在的一切矿产资源,都归属于国家,私人没有权利开采金矿。并且如果违法私自开采金矿,不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还会因为没有专业开采设备,没有专业技能,会对土地资源造成更多的破坏,而且还容易由于开采不当造成矿区塌方严重的会造成人员伤亡。所以我们平时如果遇到私人开采金矿,一定要及时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山农小岭


这种情况,你就不要想着去开采了。自己能弄到多少,装入自己的口袋里面就弄多少吧,不要大张旗鼓的跑去开采。

大家都知道在我们这个神奇的国度里面,如果你从地下面探测出金矿脉,如果在你的土地经营承包面积里面,也是属于国家的。


你的土地也是国家。

这个问题我们都知道,作为一个农村里面的农户,那么对于土地的经营承包权使用的实物在我们手中,当然土地的主要还是属于国家的,因为是国家将这个土地发放给我们农户经营承包的。

所以面对这个问题,对于这个情况来说你只要偷偷的进行,不要声张或者不让别人知道,这种情况你能够拿多少,藏起来可能以后还是属于你的。

假如你大张旗鼓的要去开采,那么多半不会让你开展的长,基本上不用多长时间就会被相关部门给取缔了。

所以面对这个问题,大家觉得是否很奇怪呢?你开采出来的东西就一定是你的吗?其实不然在我们这边实际的情况呢,不可能是你的。


有人从山上挖掘出来古代的坟墓。

在我们这边有个人呢,以前上山去祭祖的时候,不小心挖到了古代的坟墓,里面有很多值钱的这种玉器等等,挖到的人拿走了一部分,然后被别人看到了直接举报上去。

结果举报人受到了奖励,奖励了10万块钱。然后挖出来这个坟墓的人被抓了起来。最后需要把全部的这些拿来的玉器,交出来之后,才给予放人。

因为他们美其名曰这是国家的财产,我们挖到了你要上缴国库。如果不上交国库那就是盗用国家财产。

所以面对这个问题,我觉得个人还是不要过于声张比较好。也许没人知道的时候,天知地知你知,他人都不知这种情况之下,你才有可能能够把它使用,否则,那么你不上交国库,基本上等待着你的是一些很奇葩的事情发生。


我个人看法。

对于这种情况,我个人的看法也是这样子的,如果我们找到了这些矿脉,那么不上报,自己进行开采多半是不可能的,你开采必须有开采的证件,那么国家不给你办理这种证件的时候,即使你开采出来的产品也没有多少人敢要。

在我们这个神奇的地方里面大家都知道,每个地方都有每个地方不同的做法,如果你开采出来不上交,拒不上交,可能还会面临牢狱之灾。

所以对于这个问题,我个人的看法要么你就是不要声张,要么你就自己上报吧。


山农村民笑哈哈


在我们胶东,尤其是在享有“金都”美誉的招远,确实会在不知不觉的生产或生活中就会发现有着矿脉。对于题主所提出的:农村承包地下面勘探出金矿矿脉,作为土地承包户可不可以进行开采?山村玉石给出的答案是:不可以,且坚决不能去进行开采。

记得过去对矿山资源管理还不太严格的形势下,有个村的村民在自己家的院子里打水井,打到七八米时,就打出了金矿的矿脉,打出了品位较高的金矿石。这家人非常高兴,就与打井的几个人商量要进行开采。开始,大家能默守约定,但是后来因为利益争议,相互起了矛盾,被其中一人告了,结果是

不仅要对参与开采的所有人员进行罚款,而且还要求房主对矿脉进行回填,恢复原貌。因为房主认为是在自己家的院子里发现的矿脉,觉得自己开采是正当的,因此,在土地管理部门与矿山管理部门执行时,房主对抗执法,打伤了两位执法人员,还被拘留了半个月。

其实,做为地下的矿山资源,国家是有明文规定的,它是以属于国家所有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开采,只有取得相关的合法的手续,才能开采。而且不光是金矿的矿脉,还包括地下的文物、古树、沙石以及水等等,都属于国家的财产,国家的资源,不能被个人所占有。

你承包的土地只是你用来在地面的生产和经营管理,而对地下的东西,是不属于你个人的。

根据以上的阐述,大家应该清楚地了解了问题的答案了吧,地下的资源是国家的,任何个人都不能占为已有,否则就是侵占国家资源,那可是违法行为。


山村玉石


广袤的大地之下,埋藏着无数的宝藏,很多都是因为有厚厚的黄土所掩盖,我们平时是发现不了的,但也会有一些偶然的机会,会在不经意之间,发现绝世的宝藏,像陕西的农民在地里锄地,一不下心就锄出了世界第八大奇迹,兵马俑的出土跟我们农民是有扯不开的关系的,只不过发现的再多,也不会成为个人的。

棒奔霸这个县城是一个古老的七朝古都之地,地下也是蕴藏着丰富的宝藏,据说在我们县城西部,有一户人家,由于吃水困难,家里老人决定在家里开始掘井,为了家人更好的饮水,这个现象在农村是非常多见的,并没有什么稀奇之处,只不过这家掘井,倒有一些不寻常,怎么个不寻常,就是井大家都知道是竖着向下挖掘,他家的井也不例外,也是按照老传统开始进行。

当井挖掘到十几米处的时候,忽然发现井壁横向出现了一个洞,这个洞来的是突如寻常,使用煤油灯往里面看,只觉得火苗会往里面吸着游走的迹象,可以断定,这个洞是相当的深,主人更是感觉这个院子里面的井,有很多的不同之处,当时也没有声张,在晚上夜深人静的时候,安排自己的两个儿子,和自己一起,手提着煤油灯,扩大了洞口,慢慢的走进了地下十几米的地方,虽然有很多的泥土作为阻挡,但在这三人的努力之下,还是阻挡不了前进的步伐,当挖掘到一口楠木棺材的时候,这才知道,这是撞了大运了。

具村民后来讲,这家人经过这件事之后,就开始了发迹,突然之间就变得有钱了,家里也盖了新的楼房,什么时兴的东西一应俱全,跟过去抠门的生活完全是两个模样,井也早被他们填平,外面是看不出来一丝迹象,这也难怪,作为很爱出土宝物的地方,一直有很多商人在此游荡,据说他们家出土了很多值钱的东西,头天交易,第二天就卖到了香港,不得不赞叹这些商人的敬业程度,其实这些都是属于国家的宝藏,只不过是没有被发现,偷偷摸摸的被变为己有而已。

其实地下的宝藏诸多,但都不是我们的,即便是我们发现之后,最多也会给你500块钱加上一面锦旗,就已经算不错的了,尤其是一些古墓,或者是一些值钱的金矿,更是凡人休想,即便是我们在自己的农田里面挖掘出来之后,明明知道下面是蕴含着丰富的宝藏,但对于自己来讲,这个不是个人的,为啥呢?因为有很详细的规定和说明,地下的一切都不是属于我们的。

对于农田,我们是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的,也就是说,是让你使用,但对于地下的宝藏,我们是没有权利进行分配、占用的,也就是说即是在自家的地下,发现了巨大的金矿,最多也是奖金加锦旗,一来自己没有充足的挖掘设备,二来怎么出手也是一个难题,比较金矿的含量都是较低的,是需要一定的冶炼之后才能提取,对于我们普通人家来讲,这些都是做不到的。

对于金矿、对于宝藏,是让人梦寐以求的事情,只不过只能是在梦里实现,现实之中,这样的情况是决计不会发生的,对于这个话题你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大家补充评论留言,谢谢。


棒奔霸


问: 农村承包地下面发现有金矿矿脉,作为土地承包户可以进行开采吗?

答: 不可以开采。为什么说不可以开采自己承包地下的金矿矿脉呢?看看下边承包地相关的权属关系。

首先、承包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土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也就是说农村土地不是农民的,也不是村委会的,而是全体村民共同所有的。村集体依据国家政策和法律规定有权发放承包土地和收回承包土地。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以及土地底下的矿产资源所有权都是独立的,权属关系主体不同,集体享有土地所有权,但没矿产资源所有权。集体只有发包土地和收回土地的权利,没有矿产资源开发权。



其次、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民所有。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只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的职责就是承包土地,经营土地,在土地上除了可以搞种植业、养殖业和申请宅基地修建房屋外,没有其他权利,即使土地下藏有黄金白银和人民币,农民也没有权利开采。


再次、承包地的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宪法》规定,矿产资源属国家所有,私人开采地下矿产资源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无论哪里有矿产资源,即使是在自己承包地底下发现矿产资源,即使是在自己家房屋宅基地底下发现矿产资源,私人都不能开采,除了国家可以开采,任何人不得非法开采。

总之,矿产资源所有权属于特权,只能归国家所有,所以,农民承包地底下发现金矿矿脉,除了国家,任何人都不能非法开采,农民私自开采自己承包地底下的金矿矿脉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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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洪168


农村耕地与山林生产责任制的性质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国有制的基础上,以农民对耕地或山林在国家制定责任管理期限内的责任管理模式,并不等于生产资料私有制,与此同时包括矿产资源等统一属于国有化,再说耕地和山林只有管理权,并且只提贡耕地耕种与山林造林及管理,绝非私有财产。故如果发现耕地或山林土地蓄存矿产,私人(个体)或任何单位未经国有开采计划及批示,绝对没有权力去开采。好多乡镇和村部,歪曲生产责任制的性质,认为耕地和山林的责任权是属于终身的私有权,任意进行耕地买卖:建房子、改变耕地性质而造林、借以承包名义向个体购买耕地而扩大住宅绿化、造池塘种莲藕、借种养名义搞旅游开发,严重损坏和减少耕地面积。耕地和山林的责任管理权的范围并不等于个人的天地,个人的天地是独立的性质,独立也就意味分割国有财产和另立立法,也就是割居性质,与走私逃税另立私有财政也是同等性质,一个生产资料国有制的民主国家,如果失去生产资料的管理权和财政的统一权那还象一个具有完整体制的国家吗?再说如果无计划的开采国有资源那对子孙后代能带来什么好处吗?


大海心怀3


大实话:矿产资源属于国家资产,个人开发是要经过审批的,随意开采属于违法犯罪。

对于土地承包,我们一定要有一个明确的认识,那就是土地承包我们只是拥有了土地的使用权,并且具体做什么用途也是要按照当初审批的规定来,而不是自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比如说,这个土地是耕地,那么就只能用来种庄稼而不能盖房子或者建工厂,否则就是违规使用。另外,土地承包只是承包地表土地的使用权,而不包括地下资源的开采。

我们就拿开采矿产和土地承包这两件事来说,如果说你有过相关方面的经验的话,你会发现,这两种性质所需要的费用几乎可以说是天壤之别。因为矿产资源是不可再生资源,开采多少就会少多少,当然收入也不是说种庄稼可以相比的。金矿的开采费用我不清楚,但是我们那儿里之前有比较多的小煤老板,所以可以结合煤矿开采来跟大家分析一下。

一般来说,煤矿的开采就是有一个井口,工人从井口下去以后,在地下大范围地采矿,比如说你从A点的井口下矿,但是,下去时候,可能就是去十里地之外的B点地下采矿,而这种地下范围的开采才是计算承包费用的根据。像我们那里我知道的一个煤老板卖掉了一个开采井口的费用差不多是2个亿左右,那还是在十几年前了。这还是煤矿,那你说,要是金矿的话,岂不是更贵?甚至可以这么说,如果是金矿,可能都不是随便个人能开采的,要知道,黄金可是重要的战略储备。而你这承包了一块土地,就像开采下面的黄金矿,真的异想天开。

另外就是关于“非法采矿”还有与之相关的具体的法律规定,如果非法采矿被抓,除了罚款之外,还要坐牢,一般来说都是三年起步。并且,采矿这个事也是涉及到很多方面的,因为地下资源的开采往往会破坏地表框架,容易造成土地塌陷,给地面的财物造损失,所以,矿产开采都是要避开居民区和生活区的,这就要考专业的人去操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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