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同意把摩托車駕駛證歸到c1駕駛證內嗎?

秋知夜一


目前的法律,汽車駕駛證和摩托駕駛證二證規一總共只有12分的邏輯是極其可笑,違背法律原則的。兩種駕駛證分別花了兩筆學費和時間精力,分別是兩種不同類型的車輛,法律給予駕駛員12分的輕微犯錯權利,所以持有兩張駕照的人應該分別總共有累計24分,扣分的權利,這是一個簡單的邏輯問題,首先,不可能有一個人能夠同時把一輛汽車和一輛摩托車開在馬路上,車多路少,交通資源匱乏的理由站不住腳,其次,如果這個人嚴重違法犯罪,吊銷他所有機動車駕駛權力,我沒有任何意見等同這個人被槍斃了,他還開什麼車呢?但問題是無緣無故扣除了這個駕駛員12分輕微犯錯的權利,這是違背法律原則的極其不公平的,他的汽車駕照被記滿12分,他可以合法的去開摩托車,如果他還開汽車,當然可以同時扣除他12分,摩托車駕照,餘準駕車型不符,有法可依,他醉駕毒駕任何車輛一同吊銷他所有駕駛權力,有法可議,但兩證合併總共只能記12分的輕微違法,不公平,違背法律原則。如果這種邏輯可以得到承認,那通過合法手段買了很多輛車,很多套房的人放著不用浪費是犯罪,那應該國家予以沒收!


朱烽669


這跟我幾個月之前提的問題一樣 ,我等不及已經考了摩托車駕駛證了。一天內體檢,報名. 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下午拿證,一共300塊,D證。從來沒有騎過三輪摩托車的我上去就騎,沒有壓線,沒有碰杆子,沒有熄火一次性完成考試。[捂臉]旁邊幾個天天騎摩托車的一個都沒過去,後來上午十幾個人就去過包括我三個人。




愛的延續171


大家評論的都很有道理,說說我的情況吧,大家幫忙分析一下。我是一名單位小車司機,駕照是A2.E照。20多年駕齡,行駛總里程不到五十萬公里,沒有出過交通事故(單方剮蹭還是有的),最近至少五年駕證沒有扣過分,自認為還是遵紀守法的公民。一個月前,我酒後騎48排量的輕摩回家(後鑑定為機動車),被查醉駕。酒精測試125,沒有發生交通事故。駕照吊銷了了,五年後再考。現在等檢察院的起訴,如果法院判拘役的話,工作沒了,還要面臨牢獄之災。孩子最想考軍校估計也泡湯了(直系親屬不能有案底)。一個小小的過錯,整個的生活都亂了。我在省第二大城市的新區住,大街上到處都是被鑑定為機動車的電摩和輕摩,如果警察都按章處理的話,我相信沒有幾個人是沒有案底的好公民了。你們身邊也存在這種現象吧。希望也可以像浙江一樣對醉駕者造成的危害,駕駛的車型,道路等酌情處理。醉駕的性質和一些惡性的犯罪有區別,應該區別的對待。我的案件不是一個個例,應該有很多跟我類似的情況。關心這些內容的讀者可能已經看過很多報道了,大部分人都覺得像這樣一刀切的法規有點不太合理了。希望大家評論。


用戶7926782380837


我是雪松,我來告訴你:我今年68歲,我的摩托車和汽車駕照是合在一起的也就是C1D,我學汽車駕駛是1982年,那時沒有駕校,由老師傅擔任教練帶我們四個用老解放做教練車,因為我是機關推薦學車的所以早晨給車加水,擦車都是那三位師兄弟們乾的。老解放CA10沒有方向助力,沒有差速器,加減檔靠油門找,否則咔咔響掛不上低速檔。


雪松127947852


把摩托車駕駛證歸到C1駕駛證內有兩種意思:

1、擁有C1駕駛證就擁有摩托車的準駕資格

2、摩托車駕駛證和C1駕駛證二證合一

如果按照第一種意思來說,那麼個人覺得是不合理的,因為摩托車的駕駛難度和汽車的駕駛難度是不同的,而且操作方式也不一樣,所以不能把摩托車駕駛證歸到C1駕駛證當中,考出了C1駕駛證並不代表就會駕駛摩托車,所以摩托車駕駛證需要另外進行學習和考試才可以。

如果按照第二種意思來說,那麼現階段就是這樣實行的,摩托車和C1駕駛證已經二證合一了,如果擁有C1駕駛證,那麼需要增駕D或者E證才能駕駛摩托車,增駕成功之後,只有一本證,並且共享12分,其實個人覺得這樣是不太合理的,二證合一可以,但是分數也應該相應翻倍,達到24分,或者單獨計分。

以我自己的經歷來說,我目前擁有的駕駛證就是C1D,是先考了C1駕駛證,然後增駕了摩托車的D證,最近摩托車扣分查得比較嚴,比如不靠右行駛就要被扣分,感覺12分都有點不夠用了。


汽車兄弟


我是非常同意把摩托車駕駛證歸到C照裡的,其實原因也是比較簡單的,因為駕照只有一個,駕照分數只有12分,如果你沒有摩托車照而騎了摩托車,你是要扣分罰款的,而現在是準駕車型要一個一個考,而駕證只有一個,你說奇不奇怪呀,你去考英語等證書,考個四級有四級證書,考個6級有6級證書,而現在你有C證不能駕駛E證,但是E證可以扣C證的分。高證不能含低證。所以個人認為駕駛證改變是一個非常失敗,增加百姓負擔的一種作法。

還有現在的電動車,基本上都是要歸為摩托車駕駛證的範圍了,那麼對於多數有C照有朋友來說,基本上不會去考一個摩托車證的,那是一個比較麻煩的過程,它是一個單獨的過程和考試,但是實際上我們又常見大家都是要騎電動車的,這個就是一個風險問題了。出了問題就說準駕車型不符的,不出問題也就那樣了,因為太多了。規則沒有跟上社會的發展。

不知道個人看法怎麼樣,大家認不認可呢。歡迎一起交流。


百樂魚


  把摩托車駕駛證歸到C1駕駛證內,題主這話描述的有點歧義。我可以有兩種理解:1.取消摩托車單獨的駕照D/E/F,把摩托車這一準駕車型加到C1駕駛證中。2.摩托車駕駛證與C1駕駛證合證,兩證合一。如果是第一種情況,我不贊同;第二種情況,我贊同。

  

  第一種情況,意味著只要有C1駕駛證就可以合法開摩托車,不必再通過增駕方式,多花一次錢報名考摩托車證了。這顯然是不合理的,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因為摩托車和汽車的駕駛方式不同,有C1駕駛證會開汽車的人不一定會騎摩托車,現實中這種情況也很普遍。

  

  第二種情況,即摩托車駕駛證與C1駕駛證合證,對此有人支持也有人反對。但是,話說回來,這事兒你同意不同意的有用嗎?然並卵,兩證合一規定並不以個人意願為轉移的,願不願意,合不合理,你都得合,不合試試?

  

  有人認為,合證可以,只是合證後的扣分法太不合理。兩個證都是自己花錢考的,應該是24分才對,合併後卻只有12分了,不管騎摩托車還是開車違章,都從這12分扣。多了違章的可能,少了可扣的分數,不合理。尤其騎摩托車違章了扣小車證的分,讓人很難接受。學摩托車花多少錢,學小車又花多少錢,分的價值能一樣嗎?應該各扣各的分比較合理。

  

  請反過來想想,合證後分數少了,是不是會倒逼大家無論騎摩托車,還是開車都去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分數少了,對不習慣遵守交通規則的來說,確實不是什麼好事兒,嘚瑟大了分數很容易就扣爆,啥車都開不了。扣分也好罰款也罷,只不過為了約束駕駛者的駕駛行為,最終目的還是讓大家遵守交通規則,安全出行。對此,你怎麼看?歡迎留言討論~


只怪自己腿短


你好:

摩托車駕駛證歸到汽車駕駛證合併一證,你不同意也要同意的,也沒有什麼摩托車駕駛證一本,汽車駕駛證另外一本是同一個身份證號碼的持有人可合併一證?因為國家法律規定一人不能持二本機動車輛駕駛證,汽車是方向盤操控機動車輛,摩托車是手扶式操作二,三輪摩托車,是不同種族的,如果持有摩托車駕駛證的駕駛員想要駕駛汽車,必須增駕,即報名參加汽車培訓,考試有三個科目,除科目一的電腦題不用考,其科目二,三要考試通過後才能發給汽車駕駛證,(Cl,E)的機動車輛駕駛證,Cl駕駛證駕駛人員也要報考摩托車駕駛資格方可駕駛摩托車,不然的話駕駛摩托車上路被查到,是以駕駛不符合類型車輛處罰,罰款1000元,扣十二分,完蛋了?學習重考!


沈觀達


我可以說我不同意嗎?

你的意思是會開房車就意味著可以隨便摩托車嗎?

還是兩項一起考才能給C1?

作為已經通過C/D駕照考試的廠長來說,科目二和科目四的摩托車駕考不比轎車簡單,所以如果合併考試的話,那麼一般人的通過率將大大下降!

所以根本沒有這個必要,因為摩托車就是給少數有需要人準備的考試,沒需要的也沒必要考。


真話廠廠長


這是一個態度的問題,我是非常同意把摩托車駕駛證歸到C1的,更希望把摩托車駕駛證給取消了,因為它太不合時宜了.這個正如以前自行車也是要上牌是一個道理,它不合時宜了應該取消掉了.

現在相對大型的摩托車相當少了,並且會開汽車的人,一般也會騎摩托車,對於現在的電動車來說,從現行的政策來看也是歸為摩托車的範圍了,那麼對於太多的騎電動車的人來說,其實都叫無證駕駛了,但是現在又沒有去管理,可以說是一種很有風險的事情,電動車出現事故的現像非常的多,直接歸到C照裡,騎電動車不規範的,直接扣分罰款就好了.是不是對社會的交通工具管理更有益呢.

這是個人看法了,歡迎大家一直來交流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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