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阴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通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要求,为贯彻落实中、省、市决策部署和华阴市委常委会议暨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第二次会议、第三次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我市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工作,经华阴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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