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陰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通告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有關法律規定,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應急響應要求,為貫徹落實中、省、市決策部署和華陰市委常委會議暨全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第二次會議、第三次會議精神,切實抓好我市聯防聯控、群防群控工作,經華陰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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