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为应对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有效阻断传染途径,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巴林左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令(第5号)要求,巴林左旗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对林东镇镇城区实行交通管制,特通告如下:
1、自2020年2月1日零时起对林东镇城区实行交通管制,具体解除时间视疫情情况决定。
2、交通管制期间,除第5号令规定允许上路行驶的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不得上路行驶。交警大队将在各个路口实行交通管制,请广大市民给予理解、支持。
3、运送病人的私家车辆可先上路行驶,后向交警大队报备行驶路线、到达地点,对虚假报备一经查实的将严厉打击。报备受理单位:巴林左旗公安局交警大队,受理电话0476-7869122。
4、对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二款规定,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工作,服从交警指挥,并充分认识疫情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自觉遵守第5号令规定要求,不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
特此通告
巴林左旗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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