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笠視作“掌上明珠”的軍統部隊,最後什麼下場?

抗戰期間,軍統的勢力急劇膨脹。抗戰結束時,軍統掌握的武裝力量主要有“忠義救國軍”、投誠的汪偽稅警總團、軍委別動軍以及中美合作編練的教導營,數量不容小覷,質量參差不齊。

在蔣軍高層看來,這些充斥著流氓、地痞、漢奸、青紅幫分子的雜色武裝,抗戰結束後首當其衝該被裁撤。

戴笠視作“掌上明珠”的軍統部隊,最後什麼下場?

不過,“國防部”拿這些雜色武裝當草,戴笠卻拿它們當寶。因為戴笠抗戰後野心膨脹,妄圖通過美國人的關係,謀取海軍司令一職,急需建立自己的軍事班底,因此拼了老命,也要想方設法把這些武裝保留下來。他向蔣氏進言,將軍統麾下的武裝力量改編為交通警察部隊,以負責全國鐵道、公路、水運、航空的交通治安。蔣氏則考慮到軍統這些雜色武裝很“忠誠”,且有與我軍搞“摩擦”的“經驗”,裁撤掉也頗為可惜,於是便照準了。

1946年3月1日,行政院交通部交通警察總局正式成立。首任總局長由原軍委會交通巡察處處長吉章簡中將出任,原忠義救國軍總指揮馬志超中將、原中美合作所參謀長徐志道中將分別出任副總局長。總局除下轄一些處室機關外,還編有18個交警總隊和1個直屬大隊。

戴笠視作“掌上明珠”的軍統部隊,最後什麼下場?

第1總隊由別動軍第5縱隊和華北先遣支隊合編而成,首任總隊長為劉宗舒少將;

第2總隊由別動軍第2縱隊和第11縱隊合編而成,首任總隊長為張績武少將;

第3總隊由別動軍第1縱隊主力和第6縱隊合編而成,首任總隊長為李愷榮少將;

第4總隊由別動軍第1縱隊一部和第3縱隊合編而成,首任總隊長為李穰少將;

第5總隊由別動軍第4縱隊江南行動總隊和水上爆破大隊合編而成,首任總隊長為聶宗煥少將;

戴笠視作“掌上明珠”的軍統部隊,最後什麼下場?

第6總隊由中美合作所第6班和第13班合編而成,首任總隊長為湯毅生少將;

第7總隊由汪偽稅警總團一部改編,首任總隊長為熊劍東少將;

第8總隊由中美合作所第1班一部和交通巡查第1總隊合編而成,首任總隊長為甘炎慶少將;

第9總隊由交通巡查第8總隊和第9總隊合編而成,首任總隊長為李敦宗少將;

第10總隊由中美合作所第1班一部改編,首任總隊長為吉猛少將;

第11總隊由“忠義救國軍”第1縱隊改編,首任總隊長為雷鎮鍾少將;

第12總隊由“忠義救國軍”總部直屬隊改編,首任總隊長為王春暉少將;

戴笠視作“掌上明珠”的軍統部隊,最後什麼下場?

第13總隊由“忠義救國軍”第2縱隊改編,首任總隊長為姜建中少將;

第14總隊由“忠義救國軍”第3縱隊改編,首任總隊長為鮑步超少將;

第15總隊由汪偽稅警總團一部改編,首任總隊長為徐肇明少將;

第16總隊由交通巡查第5總隊和第6總隊合編而成,首任總隊長為鄺飛雄少將;

第17總隊由交通巡查第2總隊、第3總隊、第4總隊和第7總隊合編而成,首任總隊長為李慎言少將;

第18總隊由中美合作所第6班、第7班、別動軍直屬隊、交通巡查部隊一部、汪偽船艇部隊等合編而成,首任總隊長為郭履洲少將;

直屬大隊由交通巡查第1總隊一部改編,大隊長為周文新上校。

戴笠視作“掌上明珠”的軍統部隊,最後什麼下場?

每個交警總隊相當於陸軍加強團。總隊除直轄迫擊炮、平射炮、通訊、特務各1箇中隊(連)外,還下轄4個步兵大隊(營)。每個大隊(營)轄3個步兵中隊(連)和1個重機槍中隊(連)。每個步兵中隊(連)轄3個步兵分隊(排)和1個60迫擊炮分隊(或擲彈筒分隊)。每個步兵分隊(連)轄3個班,每班14人。

按編制表,1個滿編的交警總隊應在3000人左右,1個大隊應有600餘人,1箇中隊人數應在150人左右。但實際上,大多數交警總隊都存在缺編現象,其中第7總隊只編有3個大隊。唯有第18總隊是個例外。該部除編有4個步兵大隊外,還編有1個裝甲車大隊、1個坦克大隊和1個炮艇大隊,總人數近5000人。

戴笠視作“掌上明珠”的軍統部隊,最後什麼下場?

至於武器裝備,每個步兵中隊(連)配備步槍90支,輕機槍9挺,60迫擊炮3門(或擲彈筒),卡賓槍10支,衝鋒槍20支。重機槍中隊(連)配備重機關槍4挺,步槍40支,卡賓槍10支,衝鋒槍20支。特務中隊(連)配備步槍、卡賓槍、衝鋒槍各30支,輕機槍9挺,擲彈筒9個。平射炮中隊(連)配備重機槍4挺,六0火箭筒4具,步槍、卡賓槍、衝鋒槍各20支。迫擊炮中隊(連)配備81(82)迫擊炮6門,步槍40支,卡賓槍、衝鋒槍各20支。通訊中隊(連)配備步槍、卡賓槍、衝鋒槍各20支,30-50瓦無線電收發報機2部,5瓦無線電收發報機5部,10-20門有線電話總機2部,手提式話機30部,卡車6輛。

交警總隊以往給人的印象,是支全美械部隊。實際上,由於“國防部”不待見,以不歸自己統轄為由拒絕補充裝備,而交通部只負責撥付經費,其他一概不管,戴笠只能通過中美合作所的渠道,搞到一些美式輕武器和通訊器材。因此,交警總隊實際上是以美式輕武器為主的雜械部隊。部隊中,不僅留用了大量日製三八大蓋和擲彈筒,也有不少抗戰前進口的德式駁殼槍,還有不少民24式重機槍、仿捷克式輕機槍和“20年式”82迫擊炮及中正式步槍。

戴笠視作“掌上明珠”的軍統部隊,最後什麼下場?

總的說來,交警總隊的輕武器還算精良,在蔣軍部隊中屬一流水準。但在重武器方面就差得遠了,最重的武器只是82或81毫米迫擊炮。這使得本就不擅長正規作戰的交警總隊的野戰能力更為低下。

1946年6月,蔣氏悍然撕毀《雙十協定》,向解放區發起全面進攻。此時戴笠已死,曾經不可一世的軍統也被改組為保密局

,其職權受到了一定程度削弱和限制。在這種情況下,掛靠在行政院交通部名下的交警總隊,被國防部分割調往蘇中、山東、東北、華北等各大戰區。

在蔣軍高層看來,交警總隊雖說裝備不錯,員額也較充實,卻沒有野戰能力,所以派給他們的活兒,多是守備據點、“清剿”、維護後方交通線等輔助任務。這些活兒,各交警總隊幹得“風生水起”,手上又多添了一筆筆罄竹難書的血債。所以只要我軍逮到機會,絕不會輕易放過這些仇人。

戴笠視作“掌上明珠”的軍統部隊,最後什麼下場?

第1總隊於1946年夏季被調到山東,擔任膠濟線守備任務,於1948年3月被殲,總隊長黃錫疇被俘。該部重建後,參加了淮海戰役,又被重創。戰役結束後又調到奉化,擔任蔣氏的警衛任務。1949年5月,該部在南逃福建途中被解放軍為浙南遊擊縱隊殲滅。

第2總隊在淮海戰役中遭重創。1949年1月,第2總隊調到奉化,擔任蔣氏的警衛任務。不久又奉調上海,被編入“上海守備兵團”,在上海戰役中被全殲。1949年5月,該番號在重慶地區重建,並於當年11月,與第10、第13總隊合編為暫編交警第3師。12月16日,該師在什邡縣起義。

第3總隊於1948年2月在營口,被我軍遼南軍區部隊殲滅。

第4總隊後被擴編為交警教導第2旅,旅長郭墨濤,結局不詳。

戴笠視作“掌上明珠”的軍統部隊,最後什麼下場?

第5總隊於1948年6月,在昌黎被東北野戰軍第11縱隊殲滅,總隊長周銘勳被俘。重建後的第5總隊參加了上海戰役,被編入“上海守備兵團”,再次被殲。

第6總隊於1949年參加了上海戰役,大部被殲,殘部逃往臺島。

第7總隊在蘇中戰役的丁堰、林梓戰鬥中,僅抵抗了11個小時,便被殲滅大部,總隊長熊劍東被擊斃。

第8總隊於1948年6月,被東北野戰軍第11縱隊殲滅在在昌黎地區,總隊長李資深被俘。

第9總隊於1949年春,在奉化擔任蔣介石父子警衛任務,後退往舟山群島駐防桃花島。1949年10月18日夜,我軍21軍以步兵183團加強182團1個營渡海突襲,至19日,除傷患及陸續逃出(包括總隊長文煥卿離桃花島向上級領補給)192人外,副總隊長姜溢三以下3000餘人被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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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總隊在平津戰役中,被東北野戰軍殲滅在塘沽地區。該番號於1949年5月在重慶地區重建,並於當年11月,與第2、第13總隊合編為暫編交警第3師。12月16日,該師在什邡縣起義。

第11總隊於1946年7月被調往蘇中,下屬4個大隊中有2個大隊駐守丁堰、另2個駐守林梓。在8月21日至23日舉行的蘇中戰役丁堰、林梓戰鬥中,只抵抗了17個小時,便被殲滅3個大隊。

第12總隊於1946年夏季被調到山東,擔任膠濟線守備任務,1947年被調往東北,駐守北寧鐵路沿線。平津戰役開始後,該部撤往塘沽,並於1949年1月17日海運至上海,後撤往臺灣。

第13總隊於1947年6月,與第14總隊合編為陸軍第169師,隸屬於第6軍。1948年10月,第169師在遼西被殲滅,師長張羽仙被俘。第13總隊於1949年5月在重慶地區重建,並於當年11月,與第2、第10總隊合編為暫編交警第3師。12月16日,該師在什邡縣起義。

戴笠視作“掌上明珠”的軍統部隊,最後什麼下場?

第14總隊於1946年夏被調至東北戰場。1947年6月,它和第14總隊被合編為陸軍第169師,隸屬於第6軍。1948年10月,第169師在遼西被殲滅,師長張羽仙被俘。第14總隊重建後,於1949年11月被四野殲滅在湖南地區。

第15總隊1946年夏被調到山東,擔任膠濟線守備任務。8月10日,該總隊第1大隊大隊長王一藩率部400餘人起義,脫離反動陣營。起義部隊被編入膠東軍區第6師第18團。1947年2月,第15總隊其他3個大隊被解放軍膠東軍區殲滅,總隊長張古良、副總隊長陳嵩偉均被俘虜。該番號重建後於1949年參加上海戰役,再次被三野殲滅。

第16總隊於1946年調往東北戰場,後與東北第4保安區合編為暫編第52師,師長李嵩少將。1948年10月的遼瀋戰役中,該師在師長、團長均被扣押的情況下,被迫參加60軍長春起義。

第17總隊於1949年11月,在湖南地區被四野殲滅。

第18總隊參加了上海戰役,被編入“上海守備兵團”,大部被殲後殘部逃往臺島。

戴笠視作“掌上明珠”的軍統部隊,最後什麼下場?

除了上述18個交警總隊,交警總局還曾於1948年夏編成4個交警教導旅。教導1旅旅長王春暉,教導2旅旅長郭墨濤,教導3旅旅長楊遇春,教導4旅旅長鮑步超。其中教導2旅系由第4總隊擴編而成。教導3旅曾在平津戰役中擔任守備塘沽任務,後僥倖海運南逃。教導1旅曾參加廣東戰役,被殲滅大部。旅長王春暉率殘部化警為匪,活動在粵漢鐵路南段沿線。1950年初,這股殘匪被四野部隊剿滅,王春暉被擊斃。

截至1949年年底,在大陸的交警部隊基本覆沒。逃臺的交警殘部總計約6000餘人。這其中機關人員多,戰鬥部隊少。戰鬥部隊中又官多兵少,人多槍少。根據蔣氏的授意,逃臺的各色武裝一經登島,就必須打散建制,官兵分離,分別造冊登記,聽候安排。

1950年1月,交警總局末任局長馬志超正式對外公告,交警總局解散。屬下僅存的6000餘人中,軍官或被安插到交通部、內政部,或被資遣,少數具有軍校學歷的軍官被分配到陸軍中繼續服役。士兵則大部分補入了第11、第43、第118師。

至此,存在了4年的蔣軍交通警察部隊灰飛煙滅,被掃進了歷史的垃圾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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