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关于在司法鉴定行业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倡议书

倡 议 书

各司法鉴定机构,各执业司法鉴定人:


近期,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持续蔓延,防治形势异常严峻。吕梁市人民政府已于2020年1月26日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市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响应,及时发声、安排部署。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対工作,现向我市司法鉴定行业发出以下倡议:


一要提高认识,坚定信心。要充分认识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严防死守、严密防控,坚定信心、相信科学,众志成城、团结协作,共同形成应对疫情的强大力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要高度重视,协作配合。司法鉴定机构要积极配合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各项工作,确保鉴定场所安全运转,要与委托方协调做好因疫情防控需要而致鉴定期限延长案件的延期工作。法医类执业司法鉴定人要发挥医疗业务特长,结合实际积极协助做好防疫工作。


三要加强鉴定场所的防疫措施。各司法鉴定机构要依法科学有序做好鉴定场所防疫,配齐体温测量设备、口罩、酒精、洗手液等防控物资,做好鉴定场所、仪器设备等的全面消毒。在受理、检查以及其他鉴定等活动时,注意做好安全防控和消毒工作。做好应急处理和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必须正确佩带口罩,加强疫情监测、划出警戒线,有条件的机构可以设置隔离区。对于工作人员或前来机构办理鉴定案件的群众出现疑似病例,要立即向当地疾控部门报告。


四要加强机构人员管理。各机构要按规定做好本机构人员的管理,停止和取消人员聚集性活动,暂停组织非必要的因公出差,减少人员流动。认真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强化情绪管控和心理疏导。


五要做好个人防范工作。做好个人及家庭成员的防护,出门戴口罩、进门勤洗手,不走亲访友,不聚会聚餐,不到人员密集场所,尽量在家不出门,最大限度避免交叉感染。主动预防、科学预防,做到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


六要加强宣传,正确引导。司法鉴定机构要发挥司法鉴定专业优势,向广大群众普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防控知识,坚决做到如实客观宣传,不信谣、不传谣,不传播恐慌,帮助社会公众做好自我防护。


真诚地希望大家坚定不移把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市局党组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执行所在地政府、社区及卫生防疫部门等的防控建议,做好单位、个人及家人的防护措施,坚决杜绝病毒二次传播,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吕梁市司法局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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