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检察官带你走进全市首场远程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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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全市首例远程开庭案件利用市人民检察院“三远一网”平台完成开庭审理。现场,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李荣海宣布开庭后,市检察院公诉人常莉、樊旭宣读了抗诉书,方山县看守所的原审被告人徐某针对抗诉书进行了陈述,控辩双方就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法庭辩论和质证,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顺利结束。


此次开庭审理的为徐某失火二审抗诉案。与以往不同的是法庭设在了市人民检察院远程视频会议室,被告人徐某则在方山县看守所通过市人民检察院的“三远一网”平台远程接受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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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为了圆满完成好全市首例远程开庭案件这一重要任务,市检察院计财装备技术部副主任陈栋带领部门工作人员从一周前就开始着手协调准备,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协作配合,积极与案件承办部门进行沟通协调,落实远程庭审所需场所、设备和网络,安排专人配合法院对远程庭审软件和网络连接进行调试,为远程庭审全程提供了技术支持,为庭审的顺利进行及智慧检务与司法办案的深度融合提供了有力保障。


吕梁:检察官带你走进全市首场远程庭审!


”利用互联网远程视频庭审方式出庭支持公诉,既贯彻了疫情期间隔离、防控的工作要求,又落实了对犯罪嫌疑人的依法庭审,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疫情期间出庭支持公诉工作积累了经验。”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人常莉说。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鸿对此次的庭审工作给予了高的评价。他指出,在疫情防控大背景下,我市辖区内看守所全部实行封闭管理,致使刑事案件的办理存在极大的超期风险,本次运用“三远一网”平台远程开庭,是我市刑事案件办理的一项新举措,不仅有效提高了办案的效率、节省了司法资源,更成为检察机关打赢抗击疫情狙击战的新手段,为服务了全市战“疫”工作大局贡献了力量。


郭鸿检察长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按照高检院“抓好疫情防控和日常检察工作确保‘四大检察’各项工作不停不等不拖”指示要求,着力强化检察技术信息工作,推动服务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远程提讯、远程庭审等信息技术保障,更好地提升检察监督工作质效,为依法防控营造良好环境,确保疫情期间检察工作安全有序推进。

吕梁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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